有的过敏病人,甚至对大米、小麦、玉米等都可产生过敏反应。酒、葱、蒜等可通过酒精或挥发刺激物质直接引起皮肤
毛细血管扩张、血流加速,使原有的皮肤病病情加重或病情迁延。
但现代研究在这一领域上没有确切的科学依据,吃了这些所谓发物是否一定会导致
肿瘤的复发。比如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们日常吃的就是牛肉、羊肉,他们患了肿瘤怎么办?就不能沾肉了?所以关于“发物”的问题不是很有科学证据,应该说只要没有过敏反应,吃了没有
不良反应,这些东西可以少吃。只要控制一下吃的量,比如一个月只吃1、2次,每次少吃点,应该没什么问题。
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
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
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
2、海鲜类 主要有
带鱼、
黄鱼、
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
过敏性疾病发作如
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4、
果品类 主要有
桃子、杏、
银杏、花生、芒果、
杨梅、
樱桃、
荔枝、
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
痈疖,伤筋骨。
5、禽畜类 主要有公(母)鸡、
鸡头、
猪头肉、
鹅肉、
鸡翅、
鸡爪、
驴肉、
獐肉、
牛肉、
羊肉、
狗肉、
鹅蛋、鸭蛋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鸡蛋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
肝炎、过敏、
高血脂、
高热、
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
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
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
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
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
便溏薄,
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
雪梨、
香蕉;
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
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
辣椒、
大蒜油作品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
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
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
如《
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
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
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
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
鳖甲忌
苋菜,
地黄、
首乌忌葱、蒜、
萝卜等,中医
忌口侧重于此。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
椿芽、
蘑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
发物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一方面由于发物具有的催发或诱发作用,食疗上还用于治疗某些疾病,如
麻疹初期,疹透不畅,使用
蘑菇、
竹笋等发物,可起到助其透发、缩短病程的作用。又如
多食海腥发物以催发
牛痘等,都是利用了发物具有的诱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