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的
应税项目一栏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
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
实质意义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
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实际就视同个人为一个可以营业提供劳务的
独立体,因为这个独立体不是公司或
个体户,所以需要
代开发票。
操作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
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
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为20%;
4、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速算扣除数为2000;
5、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营改增后个人开
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
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
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
附加税。
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按照3%
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缴纳地税局征收的附加税如
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缴纳地税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支付工资清单
相关区别
工资薪金和
劳务报酬是纳税人
生产成本和
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分一项劳动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
承揽合同、
技术合同、
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
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
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
管理方式来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
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
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
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
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
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
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
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
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
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5、从适用税率角度来看,
(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税率表:
不超过500元的5 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对
企事业单位的
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
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
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5000元的5 0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10 250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 1250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425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 6750
(3)稿酬所得,适用
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
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税率表:
级数含税及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0000元的20 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 7000
(5)
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和
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
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
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例如:某著名学者,在本校开
专题讲座,由本校付给他的讲课费,就应并入当月
工资收入征税。如果外校聘请他去开专题讲座,付给他一笔讲课费,就应当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