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
间接费用,包括企业
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管理人员的
职工薪酬、
劳动保护费、国家规定的有关
环保费用、
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
停工损失等。
归集类别
企业应设置
“制造费用”账户进行
总分类核算。该账户应按不同的生产单位设立
明细账,账内按照费用项目设立专栏或专户,分别反映生产单位各项制造费用的发生情况。
辅助生产车间如果只生产单一品种或只提供一种劳务而且制造费用数额较小,为了减少转帐手续,对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也可以不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直接计入“辅助生产成本”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属于
成本费用类账户,
借方登记归集发生的制造费用,贷方反映制造费用的分配,月末无余额。
通过制造费用账户核算各项制造费用的生产单位,对
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制造费用,应根据有关
费用分配表及凭证登记“制造费用”账户及所属的明细账。由于制造费用的具体项目众多,这里只能按大类,选择有
代表性的项目说明制造费用的归集。
间接材料费
间接材料是指企业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非产品本身耗用的材料。如机器的润滑油、
修理备件等。
间接费用的归集一般可以根据“
材料费用分配表”等原始记录进行。计入制造费用的
总账和明细账。
间接人工费用
间接人工费用是指企业生产单位中不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或其他不能归入
直接人工的那些
人工成本,如修理工人工资、管理人员工资等。对间接人工费用应根据“工资及福利费用分配表”确定的数额,记入有关
制造费用明细账,并根据“工资、福利费用分配表”编制
记账凭证,据以记入“制造费用”账户。
折旧费
折旧费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中由于损耗而转移到
成本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归集是通过将按月编制的各车间、部门折旧计算明细表汇总编制整个企业的“
折旧费用分配表”进行的。根据“折旧费用分配表”登记
制造费用明细账和
总账。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
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
劳动手段,包括一般工具、
专用工具、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生产单位耗用的低值易耗品,由于其价值低或容易损坏,一般不用像固定资产那样严格计算其转移价值,而是采用比较简便的方法将其费用一次或分次转入
产品成本。采用
一次摊销法时,领用
低值易耗品的价值,一般可以与领用
其他材料一道,汇总编制“材料费用分配表”,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采用分次摊销时,领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要按其使用期限分月摊入有关成本费用。
其他支出
企业生产单位的
其他支出是指上述各项支出以外的支出,如水电费、
差旅费、
运输费、
办公费、设计制图费、
劳动保护费等。这些支出多数是以银行存款或现金支付,并与产品无直接关系,一般均不单独设置
成本项目,应在费用发生时,根据有关的
原始凭证逐笔编制记账凭证后计入“制造费用”总账及明细账。
账务处理
1、生产车间发生的
机物料消耗,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 等科目。
2、发生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等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
累计折旧”科目。
4、生产车间支付的
办公费、水电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5、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6、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借记“
生产成本(
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7、
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作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
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
会计分录。
注意:新准则规定车间
固定资产的维修费用不再资本化计入制造费用,计入
管理费用;包括固定资产的
大修理费用不再通过
预提费用或者
长期待摊费用,一律费用化
计入当期损益。
费用分配
对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和分厂为组织和管理
生产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其
固定资产使用费和
维修费等进行的分配。各生产车间和分厂为产品生产而发生的
间接计入成本按单位分别归集后,月终就需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各该生产单位所生产的产品或
劳务成本间进行分配。确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标准。
分配特性
(1)共有性,即各应承担制造费用的对象都具有该分配标准的资料;
(2)比例性,即分配标准与制造费用之间存在客观的因果比例关系,分配标准总量的变化对制造费用总额的多少有较密切的依存关系;
(3)易得性,即各受益对象所耗用分配标准的资料较为容易地取得;
(4)可计量性,即各受益对象所耗用标准的数量可以客观地进行计量;
(5)稳定性,即使用的分配标准相对稳定,不宜经常变动,便于各期间的成本比较分配。
分配标准
(1)直接人工工时,各受益对象所耗的生产工人工时数,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
定额工时;
(2)直接
人工成本,各受益对象所发生的
直接人工成本数;
(3)
机器工时,各受益对象所消耗的机器工时数,可以是实际工时,也可以是定额工时;
(4)
直接材料成本或数量,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或数量;
(5)
直接成本,各受益对象所耗用的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成本之和;
(6)
标准产量,将各产品实际产量换算成标准产量,以各产品的标准产量数作为分配标准。
为了能及时分配制造费用,尽早提供本期成本信息,以及解决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负担水平波动的问题,企业可采用计划
分配率的方法配制造费用。
分配方法
工时比例
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是按各种产品所耗生产工人工时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一种方法。对于这种分配方法,查账人员应检查企业是否有真实正确的
工时记录。
某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的生产工人实际工时数*制造费用分配率
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法是按照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制造费用的一种方法。采用这一方法的前提是各种产品
生产机械化的程度应该大致相同,否则
机械化程度低的产品所用
工资费用多,负担的制造费用也要多,而机械化程度高的产品则负担的制造费用较少,从而影响费用分配的合理性。
某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的生产工人实际工资额*制造费用分配率
机器工时比例
这一方法适用于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因为这类产品的
机器设备使用、维修费用大小与机器运转的时间有密切联系。采用这一方法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具备各种产品所耗
机器工时的完整的原始记录。
查账人员审查采用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法分配制造费用的账务时,应首先对被查企业机械化程度及机器工时记录等情况进行核实,查明该企业是否适用这种分配方法,然后,再复核数字计算的正确性。该方法的计算程序、原理与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基本相同。
年度计划分配率
采用这种方法,不论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多少,每月各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都是按年度计划确定的计划分配率分配。年度内如果发现全年制造费用的实际数和产品的实际产量与计划数发生较大的差额,应及时
调整计划分配率。
这种方法适用于季节性的生产企业,因为在
季节性生产企业中,每月发生制造费用相差不大,但淡季和旺季的产量悬殊却很大,如果按
实际费用分配,各月
单位产品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将随之忽高忽低,不便于进行
成本分析。
账户检查
查账人员应对制造费用的主要项目进行如下审查:
修理费
(1)审查修理费用是否确实发生,其支出是否合规、合理。
(2)根据
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费用
配比原则,查明计入当期成本的
修理费数额是否正确、合理,日常修理和大修理费用的界限划分是否清楚。
(3)对某些支付给外单位或
外包工的修理费,应审查价格是否合理等。
机物料消耗
机物料消耗是为维护固定资产等设备所消耗的各种材料,不包括修理用和
劳动保护用材料。主要审查其开支的真实
合理性,开支范围的正确性。
办公费
应特别重视对办公费用中文具、印刷、邮电、办公用品等开支的
原始凭证的审核,检查其发票或收据的抬头是否为被查企业,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将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及工会开支的办公费混入制造费用的情况等。
差旅费
(1)审查企业制定的
差旅费开支标准是否合规、合理。若与国家规定不相符的,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2)将“差旅费”
明细账与该项费用发生时的原始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规。
劳动保护费
主要审查
劳动保护费的实际发生情况,检查发票是否经领导人或负责人签字,
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等。
停工损失
停工损失包括企业某
生产单位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停工期间支付的
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
职工福利费、所耗用的
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查账人员应对停工的原因分别予以检查,因
季节性生产和在大修理期间发生的停工损失,记入“制造费用”,其余的停工损失均记入“
营业外支出”,对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
折旧费
审查时应先核准作为提取基数的
固定资产数额,然后检查提取折旧的比例和方法以及列支范围是否正确。查账人员经常会遇到下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1)对已交付使用而未办
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或者对按原估价已提折旧不按决算数进行调整。
(2)对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其他租入资产未提折旧;对
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出借的固定资产未提折旧。
(3)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或借入的固定资产提取了折旧;已
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4)本月份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提取了折旧;本月份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未提折旧。
(5)将出租、出借固定资产提取的
折旧费列入制造费用。
(6)将宿舍、食堂、浴室、企业行政
办公用房、库房等提取的折旧费列入制造费用。
(7)将各项
固定资产的
净损失列为折旧记入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