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支出是指除
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是指企业取得
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发生的成本,“其他业务收入”的对称。包括其他业务的
销售成本、提供劳务所发生的
相关成本、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税金及附加。检查时应
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1.对逾期不再退还的
包装物押金,检查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在结转收入时计提相应的增值税和
消费税,并通过“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检查人员应结合 “
其他应付款”
借方发生额记录,检查“其他业务支出”是否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记录;对“其他应付款”
贷方余额长期挂账的情况,应通过合同查明是否属应转而未转收入的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应及时转入“
其他业务收入”
科目,补缴增值税及消费税,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2.审查其他业务支出是否符合
配比原则,有无虚列、多列。检查时应注重对企业对外运输、
劳务支出的审查,看其是否有随意扩大其他业务支出范围的情况。根据
财务制度的规定,“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
明细账户应设置一致。检查人员通过对比,若发现支出大于收入,则很可能存在乱列其他业务支出的情况,此时应调阅相关
记账凭证、
原始凭证加以核实,也可直接以“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账为依据,审查原始凭证。
3.对采用
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应注意有无下列情况发生:销售材料、随同
产品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时直接以材料或包装物的
计划成本代替其实际
成本结转销售成本,出租、
出借包装物时以计划成本核算,但在月终时未结转其应负担的
成本差异。检查时应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贷方明细账以及摘要记录找到上述业务的事项反映,再查看“其他业务支出”明细账是否有相应的账户记录,以发现问题。
4.
出租包装物经周转使用后,不能继续使用而报废的,看企业有无
残料价值入账并
冲减“其他业务支出”。如果账上没有残料价值的反映,则很可能被转作他用,检查人员应进一步追查其去向,看企业是否有
账外账行为发生。
5.对有出租收入、运输业务收入的企业,应检查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了营业税。检查人员应查看“
应交税金———
应交营业税”账户贷方有无相应记载,同时注意
计税金额和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检查企业的出租合同,查明租金收取日期、金额等,检查运费结算单据等原始凭证,结合“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账计算
应纳税额,然后与“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记录的营业
税额相核对,看企业计提税额是否正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
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
固定资产的
累计折旧、
出租无形资产的
累计摊销、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房地产的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等。企业附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