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是指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
事业单位按照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经核准保留配备的
机动车辆,包括用于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的工作用车,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规定配备的车辆。
发展现状
据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
国家统计局调研
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中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
经费支出每年增加1000多亿元,2007年以来,该项经费支出已接近9000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当前,党政机关及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
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增长率为20%以上。
中国现行公务用车
管理制度,一直沿用
计划经济时代的
编制管理、
标准控制、按需配给、单位所有的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这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公务用车已逐渐成为官员身份和待遇的象征,成为官员的隐形福利,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超标准配车现象普遍存在,公车数量严重超标,
公车私用现象泛滥,公车
支出费用惊人,这不仅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成为政府管理的黑洞,更重要的危害在于由此滋生的特权意识、奢侈浪费之风已经成为了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腐蚀了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
管理规定
2023年9月12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针对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完善整改长效机制,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解决公务用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以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结合
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情况,在充分
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财政经费开支,保障公务活动需要,加强公务用车
资产管理和稳步推进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制定了《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
一般公务用车被取消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018年8月28日,
武汉市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部署大会,公布《
武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启动武汉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确武汉市推行参改事业单位公务出行保障社会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实行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保障办法。市属事业单位车改工作应于2018年9月底之前基本完成,市垂管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市属事业单位同步完成。
条例亮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
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
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
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
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
预算资金。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
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3、公车改革:适度发放公交补贴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
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
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下简称“三定点”)管理工作,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省机关事务局、省财政厅日前出台《
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公车改革
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
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整治情况
2014年10月初,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市区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
中管金融企业、
中管高校公务用车、“
吃空饷”的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情况显示,截至2014年9月5日,全国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19846辆,实际清理清退114418辆,占95.5%。
从范围上看,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均已完成超标配备公车的清理工作,清退工作大部已完成。安徽、重庆、湖北、天津、北京、
宁夏、云南、新疆、江苏等9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于两批次发现的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已全部清理完毕。
从进度上看,26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应清理清退公务车辆的九成以上;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完成第一批的清理清退工作。第二批清理清退超标配备公车的工作有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业已完成,剩余22个省区市均已接近清理清退完毕。
国外发展
高度重视公务用车管理,通过法令予以推行
在美国,
联邦政府各部门的公务用车由联邦
总务管理局管理。法国1947年就颁布了第一个有关公务用车的政府令,此后不断修改完善,逐步形成了公务用车购置、管理和使用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德国联邦机构一级现行的公务用车
管理条例是1993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比利时政府自1965年首次颁布有关公务用车的法令以来,已进行过16次修改,使法令内容更简明,操作性更强。
南非在1994年废除
种族隔离制度后,政府交通部就牵头重新修订颁布了政府官员配车的规定。
芬兰虽然没有专门的公车管理制度,但有严格的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要遵守的道德和法纪,以及维护清廉形象等
行为准则,使公务人员不致因为用车等小事触犯刑律。
严格控制专车配备,尽量减少公车数量
在配备公车的导向上,许多国家都坚持一要方便工作,有利于提高
工作效率,二要尽量为纳税人节省开支的原则,并据此作出各种具体规定。多数国家专车都只配备到各部部长、副部长以上一级的官员。
德国公车管理条例规定,只有总统、总理、副总理及各部部长、国务秘书和联邦
直属机构负责人(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等)才可以配备专车,司、局长级的官员则只保证公务用车,不配备专车。一般官员办理公务可用单位公车,也可乘坐出租车;上下班原则上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
法国政府各部委只给部长、部长级代表和国务秘书配置固定的专车和
专职司机;司局长以上高级公务员配置专用公务用车,但不配置固定的专职司机,由用车人在
执行公务时自己驾驶。普通公务员凭出差证明使用公务用车。国有
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配置跟政府机构相似。
日本
总务省规定,总务大臣、副大臣、各局正局长以及正局级审议官可以配备专车,但是,除大臣和副大臣的
通勤属于公务,可以有专车接送上下班外,局长一般情况只接送到车站,然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
印度政府规定,只有内阁部长和副部长、文官中的秘书(相当于中国的常务副部长)、辅秘(相当于中国的
部长助理)和少数联秘(相当于中国的正局长)等以上级别的官员可以配备专车。
一些国家由于福利好,
私车多,
公共交通发达,配备专车的范围更小。比如,
新加坡只给总统、总理和执政3人配备专车和司机;芬兰除总统外,也只有总理、
外交部长、内务部长、
国防部长4人享受配备固定车辆和固定司机的待遇。
为控制公车数量,减少
资源浪费,提高车辆的有效
使用率,许多国家政府部门除自己购车外,都通行向外租车。日本总务省就长期从
出租汽车公司包租部分车辆;德国联邦及各州主管部门的公车中,有相当数量是租赁来的;新加坡用于接待高级代表团的礼宾车队也采用临时租用的办法。
阿根廷联邦和省的各级政府都没有大型的车队,在需要较多车辆和大型车队时,一般都向
租车公司租用。
加强公车管理,规定严密而具体
一是严格控制购置公车,限制购置专车的金额、型号或马力。许多国家对购置和更换公务用车都实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数量。法国政府规定,购车预算由政府各部委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制定各自的
年度预算时提出,由有各省代表参加的“国有汽车购置委员会”进行预审;
预算批准后,由代表国家的“国家购置集团联合会”统一从市场上购买,然后转卖给使用单位,避免车辆的多头采购可能带来的混乱局面。政府还规定,
个人使用的公务用车的发动机
排量不得超过1.4升,一切超标要求都应该向政府总理提出。各单位从市场上长期包车必须事前得到
预算主管部门的批准。
二是区分公车种类。芬兰将公车分为专车、公车和工作关系车三大类。公车通常由政府部门
办公厅主任掌握,提供给执行公务的官员使用,但不是专车。工作关系车由公家购买,提供给工作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人员使用。
三是严格控制公车调派,制定公务用车公里数计划额度。不少国家对公务用车都配备专职司机,并由专人保管、维修,保证性能良好,使用安全,使用完毕及时交回车库。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首先要到有关管理部门填写用车申请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乘车。专车也有用车登记卡,登记内容有
出车时间、事由、公里数等,并且要定期上报主管部门。
四是限制公车使用范围,禁止公车私用。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芬兰专车只限于在执行公务时使用,正常上下班和个人私事都不得无偿使用专车。法国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可以被视作触犯刑律。
五是对公务用车使用特殊牌照。在
博茨瓦纳,民用
车挂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公车挂红底
白字车牌。博茨瓦纳政府严格实行只准许在
工作时间因公务需要才能使用公车的规定。所以,每逢公休日,公路上见不到公车行驶。
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管理
在美国,公务车只限有关人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以任何名义私用,未经授权私用公务车将受到惩罚,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
意大利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距墨西拿市约400公里的地方旅行,就被意大利
消费者协会以利用职权、损害纳税人利益告上法庭,被判处6个月监禁。
这是多数国家对配置公车的要求。印度官员乘坐国产车是铁的规定,没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更不敢违犯。德国政府明文规定,不准购买欧盟以外国家生产的车辆。
为了减轻公务员的
交通费用负担,一些国家实行交通补贴制度。日本由政府给机关工作人员发放交通补贴,原则是根据居住地到办公场所最短距离实际所需交通费的数额实报实销,规定
最高限额,超过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法国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辆(地铁和公共汽车)上下班的公务员和职工,从住地到工作地的交通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一半。印度政府对那些没资格使用政府公车的一般官员每月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南非政府为公务员购买汽车提供高额补贴,所以,但凡有一定
工龄和职务的公务人员,基本都有一辆可供自己支配的汽车。阿根廷的初中级公务人员属
中产阶级范畴,他们的工资中已包含交通开支,按
正常收入水平,自己都买得起车。所以,阿根廷不配备公车的政府官员,不论什么级别,都不享受交通费补贴。
国内车改模式
对于车改模式各地都有不同的执行方法,归纳总结有以下方法来对
公车改革做支持。
第一种是货币化。按职级发放交通补贴,取消公车。
2009年5月 杭州在经过七年酝酿和试点之后,在
市直机关正式启动了公车改革,规定市厅局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公车,改为发放交通补贴。
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上限为每人每月2600元(副局级),下限为每人每月300元(一般科员),全部打入“
市民卡”
IC卡中,以保证“专款专用”,卡内的车补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如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
服务中心、加油站、
车辆保险等,除此之外不能取现,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
第二种是虚拟货币化。取消各部门公车,建立相关公车管理机构统一调用,经费定额包干,额度逐年调整,不入个人
腰包。
2010年
昆明车改决定实行非货币化改革:由各区
财政局统一制作单位
实名制公车
专用卡,由区财政按季度将定额包干经费核发到卡上,各单位根据实有人数核至各科室,而不会发放到个人手上。公车专用卡定额包干标准为每月人均400元,主要用于
私车公用时在指定地点维修、加油,购买
公交IC卡,租用区机关公务交通车和其他
社会车辆的
费用支出。超支不补。
第三种是
严格管理。什么级别配车、配什么车,都按规定来;公车什么时候用、用来干什么都受规章制约。
2011年 广州利用
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身份识别技术等科技手段,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实时全程监控。
2013年
岳阳市在给4000多辆公务用车安装卫星监控系统后,推出公车改革新举措,给所有公车张贴统一标志,便于
群众监督。
郑州再遭遇
重污染天气,公务用车就要被封存。昨天,记者从
郑州市有关部门获悉,郑州市已下发《加强公务用车封存管理的通知》,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封存公车。封存公务车辆不包含执法执勤、
特种车辆和值班车辆。
今后,在重污染天气,郑州公务用车要以主管部门为单位,一律粘贴
封条定点集中封存停放,
车辆行驶证和
车钥匙由各单位明确专人集中进行管理。在公务用车封存期间,郑州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明察暗访、
媒体监督、随机抽查、
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检查。
郑州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责任人、用车人、驾驶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车认定
2011年10月27日,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在京召开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就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安排。
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指出:已经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等目标,全国党政机关共认定违规车辆17.95万辆。对于已经审核认定的违规车辆,必须处理到位,该收缴的收缴,该退还的退还,该调剂的调剂,该拍卖的拍卖。特别强调的是:对这几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的领导干部调离时违反规定带走车辆问题,也要列入这次治理
工作范围。对于执法执勤用车相关规定和
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核编、定编和清理工作,对以前没有实行编制管理的执法执勤用车要全面清理。
中央公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尚晓汀表示,必须重申对于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不得随意变通,各行其是。
公车限行
2012年2月7日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17部委共同制定了《
“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表示,将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国政府机构公务用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开展
公务自行车试点。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车辆采购
2012年2月24日,工信部发布《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9日。 《目录》中的车型包括轿车、多功能乘用车、越野车和
新能源汽车。此番发布的《目录》最引人注目的是,所列车型清一色都是
自主品牌车型,外资和合资企业的车型没有一款入选。
对此,李毅中表示中国公务车采购目录符合WTO规则,中国入世时并没有加入国际
政府采购协议,对于本国的产品理当有优先权。李毅中说,欧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具体问题可以互相沟通。
李毅中在询问工信部相关工作人员后得知,目录中的公务车为“普通公务车”,指的是1.8升以下、售价18万元以内的轿车,并不包括领导干部公务车,两者不是一个系统。
总装车船军代局精益求精监造国产“争气车”,军队公务用车订购全面实现国产化,首批千余台军用
红旗轿车顺利交付部队。
车辆标识
2013年10月,中纪委明确表示,将督促各地严格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购置和运行经费
预算管理,实行公车经费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等制度。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
GPS定位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