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妖传》第七回:“把佛堂前门锁断,贴下两层封条。” 清
叶廷琯《鸥陂渔话·附记编行堂集事》:“观察询所藏何物。僧曰:‘自
康熙年间至今,本寺更一住持,即加一封条,所藏何物实未悉。’”
陈祖芬《
祖国高于一切》:“家被无理查封了。家具、地毯、车库,一切都贴上了封条。”
2020年1月8日上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
电子封条”查封一套涉案房产。技术人员仅用了5分钟就将“电子封条”牢固地安装在防盗门上。
“电子封条”全称叫“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相比传统的纸质封条而言,“电子封条”优势明显:一是特别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的“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超大,警示作用震撼。
“电子封条”上,还有一个
二维码,被执行人通过手机扫描,可以详细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让被执行人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有警报功能。任何人走近或触碰,“电子封条”都会自动摄影摄像,将信号传送到执行法官的
手机终端,使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知悉查封有被破坏的可能,从而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