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是国家
炼油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的重要项目,是中国石油贯彻落实国家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石油调整炼油化工业务布局的重要战略性工程。工程对优化
中国石油炼油化工业务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对改善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对保障国家
能源供应安全,满足西南地区
成品油市场需求具有重要作用。项目于2007年2月12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工程于2006年12月30日正式奠基。
2010年9月,广西石化千万吨炼油工程建成投产,实现了集团公司炼化布局的重大突破。在炼厂建设中,广西石化继承和发扬
大庆精神、
铁人精神,培育了“协作、创造、奉献”3C企业文化,同时在管理方面作了有益探索和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联合工程设计模式(JEC) ,设计工作由国际知名工程公司与国内设计院共同承担,既培养了内部设计力量,又节约了设计费用;联合工程管理模式(
IPMT),引进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经验、管理体系和管理工具,整合利用社会各界的人力资源,解决了新建炼厂工程管理人员不足问题,在安全、质量全面受控的情况下,用33个月建成并投产一座千万吨炼厂;联合开工管理团队模式(
ICMT),有效融合开工队、开工专家、保镖、保运、供货商技术服务人员等各方面的力量,发挥中国石油的整体优势,解决了新建炼厂首次开工人力资源不足问题,实现一次开厂成功。广西石化年加工能力1000万吨,总加工方案采用全加氢型工艺流程,加工的
原油全部从海外进口。主要产品有柴汽油、航煤、聚丙烯、硫磺等,油品质量全部达到欧Ⅲ标准,部分达到欧Ⅳ标准;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清洁生产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产品主要销往广西、云南、贵州、广东等地区,为中国石油拓展南方市场提供了资源保障,对满足西南地区
成品油市场需求,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公司在推动北部湾开放开发,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广西石化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现代化炼厂,根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发展策略,正在建设含硫原油加工配套工程。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广西石化将能够加工
高硫原油,实现
原油资源的多样化,显著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项目定位于“大规模、短流程、燃料型”,秉承“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引入国际领先设计、借鉴国际工程管理、建设世界一流炼厂”的理念,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现代化炼厂。总加工方案采用全加氢型工艺流程,主要工艺技术分别从美国UOP公司、DOW化学公司等国际炼油化工技术专利供应商引进。
项目一次规划,两期建设。一期为低硫原油加工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一期),总投资157亿元,主要包括1000万吨/年
常减压蒸馏、350万吨/年
重油催化裂化、220万吨/年蜡油
加氢裂化、220万吨/年
连续重整、240万吨/年柴油
加氢精制、60万吨/年气体
分馏、120万吨/年汽油精制、20万吨/年聚丙烯、1万吨/年
硫磺回收等十余套主体生产装置,以及公用工程、罐区、码头及码头库区、
铁路专用线、钦州-南宁成品油管线、100万方
原油商业储备库等配套工程,已于2010年9月全面投产。
二期为高硫原油加工配套工程(以下简称项目二期),主要包括400万吨/年
渣油加氢脱硫装置、200万吨/年柴油
加氢改质装置、14×10Nm3/h制氢装置、100万吨/年汽油加氢脱硫装置、10万吨/年
MTBE装置、26万吨/年
硫磺回收装置等6套主体生产装置,以及新建的油品储运、公用工程等辅助生产设施,概算总投资70亿元。
项目一期于2006年6月21日获得原国家环保总局的
环评批复;于2007年2月12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正式核准,同年11月8日破土动工;经过30个月的施工建设,于2010年5月30日全面建成中交并进入生产准备阶段,同年9月8日开厂一次成功。项目二期将于2013年底全面建成投产。
项目设计采用联合工程设计模式JEC(Joint Engineering Consortium),既保证了炼厂的先进性,又培养和锻炼了
中国石油自己的设计队伍;工程建设采用联合工程管理模式
IPMT(Integrated Project Management Team),实现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全面受控;首次开厂采用联合开工管理模式ICMT(Integrated Commissioning Management Team),既发挥了中国石油的整体优势,又整合了相关各方的资源,实现了一次开厂成功;生产运行采用矩阵式生产运行模式SPOM(Specialized&Programmed Operational Matrix),实现了500人安全、平稳运行千万吨炼厂的目标。
项目一期自2010年9月初投产至2013年3月初停工检修,安稳长满优运行了30个月,创造了国内同类型炼厂首次开厂运行的新纪录。在第一个运行周期(30个月)累计加工原油226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298亿元,实现税费193.3亿元。其中, 2011年加工原油951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58亿元,实现税费82.7亿元;2012年加工原油89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543.6亿元,实现税费79.2亿元。
生产的油品质量全部达到欧Ⅲ标准,70%达到欧Ⅳ标准;污水排放全部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清洁生产达到世界一流水平。项目二期建成后,将完全具备加工高硫、高酸等各种劣质原油的能力,年加工能力将突破1000万吨,年销售收入将达到600多亿元,年上缴税费将达到90多亿元,生产的油品质量将全部达到欧Ⅳ标准,产品质量以及各项
经济技术指标将显著提高,一座与广西秀美山川相和谐的环境友好型现代化炼厂将在北部湾畔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加油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