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少数民族,是指
多民族国家中除
主体民族以外的民族。
背景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制定了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方针和政策,即民族平等政策、民族团结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意愿,中国政府采取不同方法先后在
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实行民主改革,并在50年代末完成。这场改革废除了领主、贵族、头人等特权者的一切特权,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旧制度,使千百万少数民族群众翻身解放,获得人身自由。
建国七十多年来,中国各民族结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曾经长期被压迫、遭歧视的少数民族真正变成了国家一部分。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些新中国成立前
社会形态尚处于
原始社会末期、
奴隶制度或
封建农奴制下的少数民族,在短短的几十年里跨越了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的历史鸿沟,跨入了现代社会。
分布特点
中国各民族分布的特点是: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
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
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
内蒙古、
新疆、
宁夏、
广西、
西藏、
云南、
贵州、
青海、
四川、
甘肃、
辽宁、
吉林、
湖南、
湖北、
海南、
台湾等省、自治区。
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是
云南省,全国
56个民族中,云南就有52个,其中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民族有26个,除汉族外,少数民族有25个。
人口数目
据2010年
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
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
同2000年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根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67390人,占8.89%。与2010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11675179人,增长10.26%。
分布地区
中国
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丰富。截至1997年,
民族自治地方森林面积5648万公顷,占全国的43.9%;
林木蓄积量52.49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5.9%;水力资源
蕴藏量4.46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65.9% 。此外,还有大量的矿藏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
旅游资源。
基本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的一项
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947年5月,中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相继建立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和
西藏自治区。截至2017年,全国共建立了155个
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区5个、
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民族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的数量和布局,与中国的民族分布和构成基本上相适应。
生育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了宽于汉族的
生育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
人口素质,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
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有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的精神,制定了本地区少数民族的
计划生育政策,但其政策明显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中国少数民族:1953年7月1日为3532万人,1964年7月1日为4000万人,1982年7月1日为6724万人,1990年7月1日为9120万人,2000年11月1日为13643万人,2010年11月1日为13379.22万人
语言平等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坚持贯彻执行
民族平等和语言平等的政策,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法律的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都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
语言文字的自由。
国家在50年代组织人员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情况进行了
全面调查,建立专门的民族语文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培养民族语文
专门人才,帮助有语言无文字或有文字但不完备、不通用的民族创制、改进或改革文字,推进少数民族语文在各个领域中的运用。这些民族文字主要在双语教学、成人扫盲、新闻出版等领域使用。
55个少数民族中,除
回族已全部转用汉语外,其他54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
少数民族语言正在面临消亡的危险。尽管中国在少数民族语言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其
语言多样性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近年来
民族语言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目前语言多样性保护形势依然严峻;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语言重要性的认识。正如中国知名学者
周海中教授所言:当今处于弱势的民族语言正面临着
强势语言、
全球化、互联网等的冲击,其社会使用功能正处于逐渐弱化或消失的危险境地;因此有关机构和语言学界都应该采取积极而有效的措施,抢救濒危民族语言;保护民族语言,有利于
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也有利于
民族团结、社会安定。
宗教平等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新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
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地信仰某种宗教,如
藏族群众信仰
藏传佛教。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有
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制定了
具体政策,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少数民族公民一切正常的
宗教活动。中国少数民族中信仰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的有藏、
蒙古、土、裕固、门巴、普米、
纳西7个民族;信仰上座部佛教(俗称
小乘佛教)的有傣、
布朗、德昂等民族和部分
佤族;信仰伊斯兰教的有回、
维吾尔、
哈萨克、东乡、保安、
撒拉、柯尔克孜、
塔塔尔、乌孜别克、塔吉克10个民族;信仰基督教的有彝、苗、拉祜、景颇、傈僳等族的一部分。
俄罗斯族和
鄂温克族的一小部分人信仰
东正教。在
独龙、怒、佤、景颇、高山、
鄂伦春、珞巴等一些少数民族中,还保持着原始的
自然崇拜和多种信仰。各民族群众,不论信仰何种宗教,他们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少数民族散居的地区,他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民族名单
未识别民族
中国未识别民族(Unrecognized ethnic groups in China),指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被汉族或其他
民族同化而还未被正式确认的民族,也可能是指民族辨析尚且不明晰而未获官方承认的民族。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未识别
民族人口为640101人。
除了
高山族,中国
台湾当局已承认之族群与中国大陆相同。中国大陆将
台湾地区除汉族血统以外的居民统称为高山族,主张自其先民迁徙自
吴越一带。
台湾当局(
主管机关为“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则沿袭历史上的称法将台湾少数民族粗略划分为高山族和
平埔族两大类,而传统所称的高山族实则包含了至少14个族群。“原住民族委员会”在介绍台湾少数民族与世界
南岛语系民族的关系时表明“台湾少数民族属于南岛语系,在人种上属马来人。
南岛语族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民族;分布地区西起
非洲东南的
马达加斯加岛,越过
印度洋直抵
太平洋的
复活节岛;北起台湾,南到
新西兰。台湾少数民族共有十九个部族,可略区分为台湾少数民族和平埔族。台湾少数民族目前保有自己的语言、风俗习惯和部落结构,不过也正面临急速现代化的问题。平埔族则大多已失去原有的语言和习俗。不过“原住民族委员会”至今仍不承认平埔族为其所认定之少数民族。
台湾未识别民族
香港少数族裔
香港的
人口组成以华人(汉族)为主,占总人口93.6%。当中香港华人有过半数在香港出生,最多的是广东以
广府话为母语的
广府人,其次依人口语文数据依次为闽南人(包括潮汕人),再其后的依次为客家人和四邑人,此外亦有吴越人、闽东人、
鲁人、围头人等。香港人口的原居省份主要为广东以及福建,但亦有一定数量来自浙江、江苏和山东,以及全国各个省份,广东以及福建以外所有省份的人口总和亦占香港总人口的一定多数量的比例。1950-1980年由大陆移居香港的人口主要为广东人,此阶段移居香港的人口亦有记录移居者的原居城市,而自从内地改革开放以后,来自其他省市的移民开始增加,但依亲移民主要以广东和福建为主,此外亦有来自北京和上海等地的中国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华人以外的种族,以
菲律宾人人数最多,其次为
南亚人、印尼人、泰国人、英国人、美国人、加拿大人、日本人和韩国人。
澳门的
居住人口估计约为557,400人,当中以华人(汉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7%,葡萄牙人(包括在澳门的土生葡人)及其他外国人则占3%,其中外地雇员有71,182名。当中主要包括印尼,
菲律宾和越南人。他们主要从事家庭女佣等劳动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