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于2020年开展的全国人口普查,是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
实事求是、
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中国人口发展状况。
普查目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中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事项
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方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工作于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间进行,11月1日起正式开启。此次人口普查将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同时倡导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鼓励大家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此次普查将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目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700多万普查人员将于11月1日起走入千家万户,正式开启普查现场登记。
普查进程
2019年
1月15日,
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工作思路表示,主动承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
5月8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嘉定专项试点动员会暨培训会举行。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司副司长崔红艳表示,人口工作进入转折期,由数量压力向结构性矛盾转变。人口普查是全面掌握人口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开展人口普查,摸清人口家底和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情况,有利于更好的制定人口政策,保障人民利益。
6月1日,上海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嘉定专项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入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住房情况等。
6月17日,青海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试点在平安区启动。
11月,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2020年
1月6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至5月,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5月7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正式开始入户登记。
5月,根据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0年5至7月开展人口普查市级试点工作。
5月29日上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总结暨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主任视频会议在京召开,全面总结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人口普查重点任务。
6月9日上午,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会议在京召开,通报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落实部门工作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7月29日下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正在全国开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当日下午在北京中南海参加人口普查登记。登记完成后,习近平向两位普查员了解这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习近平强调,人口工作和人口普查非常重要,切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从2020年11月1日到12月10日进行入户登记,2021年4月开始陆续公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介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全部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2021年5月11日上午10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并答记者问。
人口数据
根据统计法和《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我国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人普),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国
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我国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持。
注:全国人口是指我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全国人口共141178万人,与2010年的133972万人相比,增加了7206万人,增长5.38%;年平均增长率为0.53%,比2000年到201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0.57%下降0.0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
全国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23339956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38768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为1.0507。
0—14岁人口占17.95%,15—59岁人口占比63.35%,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65岁及以上人口占13.5%。
户别人口
全国共有家庭户4941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281万人;集体户2853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189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的3.10人减少0.48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我国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人口地区分布
东部地区人口占39.93%,中部地区占25.83%,西部地区占27.12%,东北地区占6.98%。与2010年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2.1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下降0.7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上升0.2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1.20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发达区域、城市群进一步集聚。
居住在31个省份并接受普查登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371380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55732人、台湾地区居民157886人,外籍人员845697人,合计1430695人。
性别构成
男性人口为72334万人,占51.24%;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48.7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5.07,与2010年基本持平,略有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3,较2010年下降6.8。我国人口的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占17.95%;15—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1.35个百分点、下降6.79个百分点、上升5.44个百分点。我国少儿人口比重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836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930人上升为15467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08年提高至9.91年,文盲率由4.08%下降为2.67%。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我国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口素质不断提高。
城乡人口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199万人,占63.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642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643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10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流动人口
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民族人口
汉族人口为128631万人,占91.1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民族人口稳步增长,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各民族全面发展进步的面貌。
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四)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标志图案
2019年12月20日,为增强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规范“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的使用与管理,从即日起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启用“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
一、标志图案
二、标志涵义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以汉字书法“人”字和国画“中式民居”及英文字母“C”为主要图形元素,以国旗颜色为主要色素。书画风格的“人”字抽象化为万里长城图形,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两条环绕的彩带源于英文字母“C”,代表“CHINA”和“CENSUS”,“2020”表明普查年份,体现了“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的主题概念及与国际接轨的普查理念。
三、标志使用范围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供各级普查机构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活动中使用。主要包括:
(一)人口普查办公用品,如公文袋、文件夹、信封、信纸、会标、名片、请柬,以及普查工作证件、奖牌、奖励证书等;
(二)人口普查出版物、公益广告、宣传品、纪念品等;
(三)人口普查专用网站、网页、新媒体等媒介,教学用幻灯片模板等。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标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商业活动。
四、标志使用管理
为了加强“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使用的统一、准确、规范,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中国人口普查—2020形象视觉识别手册》。
“中国人口普查—2020”标志的使用由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
普查解读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将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这是在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可以为编制“十四五”规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本次普查,普查对象首次可以自主填报。请大家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目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面部署了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何重要意义?与此前的六次普查相比,这次普查又有哪些新内容?记者专访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
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记者:2020年是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今年进行全国人口普查,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李晓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进行了6次全国人口普查,获得了大量人口基础数据,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阶段,即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这样的特殊重要时期,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与历次人口普查相比,又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编制“十四五”规划提供重要信息支持。通过人口普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准确把握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为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人口信息支持。
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
人力资源结构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约700万名普查员就绪,普查对象首次可以自主填报
记者:现在距离人口普查登记只有不到3个月时间,请问目前普查准备情况如何?
李晓超: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推进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展顺利。各级普查机构组建完成,普查经费物资基本落实,全国综合试点圆满结束,普查区划绘图和户口整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这些都为11月1日的普查登记打下了坚实基础。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做好人口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基础。初步估算,全国需选聘约700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每个普查员承担登记250人左右。
记者:何时开始入户登记?普查对象该怎样配合普查员开展工作?
李晓超:人口普查是全数调查,为了保证普查对象不重不漏,需要普查员走访每家每户,对居住的人口进行登记。普查中有两个环节需要普查员入户,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是摸底和登记工作。
摸底从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这个阶段普查员要逐门逐户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每个区域住房的数量和具体位置,也要进入住户家中进行普查告知,询问登记方式,了解户内人员的大致情况。
从11月1日开始进入普查的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要进入每个住户逐人逐项登记普查信息,这期间还将随机抽取10%的住户填报普查长表,调查更为详细的人口结构信息。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结束。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住户可以先验明普查员身份,然后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
记者:这次普查,普查对象首次可以自主填报。如何自主填报?
李晓超: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保证数据采集质量,也保证普查户的信息安全
记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搞人口普查,如何保证数据的采集质量?
李晓超: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是衡量人口普查成败的根本标准,人口普查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这一要求来展开。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人口普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保证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一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普查各项要求不走样、不变形,绝不允许随意更改或选择性执行方案;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三是有效利用行政记录,充分发挥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作用,为普查登记信息与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提供数据支撑;四是认真组织现场登记,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普查方案要求,不重不漏、准确采集每一条信息,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信;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普查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六是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应急预案,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采取不同的普查登记方式。比如,在高风险地区采取电话访问、网络自主填报等无接触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在中风险地区采取户外设站登记、网络自主填报等方式;在低风险地区按既定方式入户摸底和登记。现场登记期间,要求普查员工作时要身体健康、体温正常,入户时要根据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消毒等,切实做好入户登记的防护工作。
记者:普查如何保证普查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李晓超:为了保证信息安全,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这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按照国家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构建坚实的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在数据采集处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防护体系和安全审计机制。在应用系统研发中,采用多种安全技术。移动端和服务器端采取了严密的数据加密和脱敏技术,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保证公民个人信息不在互联网通道泄露,确保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人口普查不仅是为国家普查,普查的结果最后也对我们每个老百姓、每个普查对象有用。请大家积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十年来,我国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仍然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质量稳步提升,人口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人口结构调整变化,性别结构改善,年龄结构是“两升一降”。人口流动集聚的趋势更加明显,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具体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从人口总量上看,虽然我国人口总量增速是放缓的,但仍然保持了平稳增长。2020年,我国总人口达到14.1亿人,约占全球总人口的18%,仍然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过去十年间,我国人口实现了从13亿人到14亿人的跨越,人口总量增加了7206万人,比2010年增长了5.38%,年均增长0.53%,略低于上一个十年0.57%的平均增长率。
第二,从人口质量上看,我国人口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人口的素质不断提升。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0年的9.08年提高至9.91年。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2010年9.67年提高至10.75年,文盲率从2010年的4.08%下降为2.67%。
第三,从性别构成上看,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性别结构得到改善。普查结果表明,总人口性别比为105.1,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5.2相比基本持平,略有降低。从出生人口看,出生人口性别比2020年为111.3,较2010年降低了6.8,逐渐趋向正常水平。
第四,从年龄构成上看,少儿人口数量增加,比重上升。0-14岁少儿人口的数量比2010年增加了3092万人,比重上升了1.35个百分点。“单独二孩”“全面两孩”等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促进了出生人口出现回升,“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由2013年的30%左右上升到2017年的50%左右。
第五,从人口迁徙流动情况看,人口流动依然活跃,人口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普查结果表明,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相当普遍,2020年我国人户分离人口达到4.93亿人,约占总人口的35%。其中,流动人口3.76亿人,十年间增长了将近70%。从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沿江、沿海地区和内地城区集聚,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城市群等主要城市群的人口增长迅速,集聚度加大。
第六,从人口的城乡结构看,我国城镇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常住人口的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十年间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2.36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了14.21个百分点,比上一个十年的增幅又上升了0.75个百分点。普查结果表明,加快实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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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于2020年11月1日开始。这是在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可以为编制“十四五”规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本次普查,普查对象首次可以自主填报。
习近平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
11月2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
国家主席、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中南海参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图为
习近平在回答普查员的询问。
七人普数据缘何推迟至今才发布?国家统计局回应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曾玉平表示,此次普查漏登率为万分之五,低于国际标准,数据真实可信。
他还指出,相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此次发布的数据更加丰富,因此准备时间比较长。“例如美国等国家,从普查数据登记到发布数据,也大概相距一年时间。”
国家统计局回应网民对第七次人口普查个别数据提出的疑问
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公布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在数据发布后,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关注,也有网民对个别数据提出了一些疑问。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普查0-14岁少儿人口与历年出生人口数据的关系
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0—14岁人口为25338万人,这个数据确实与相应年份公布的出生人口规模存在一定差异。这一差异首先是因为这两个数据的来源不同。根据我国现行的统计调查制度,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两次普查之间的年份开展抽样调查,非普查年份出生人口主要是通过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由于抽样调查误差的存在,在利用抽样比推算人口总体时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反映在数据上就是部分年份公布的出生人口偏低。其次普查是全面调查,不需要进行推算,特别是这次人口普查采用了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加强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普查现场登记也得到了广大普查对象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大幅降低了漏登率,普查漏登率仅为0.05%,这意味着很多原来漏登的人口通过这次普查都登记上来了,反映在数据上就会看到相应年龄的人口比之前公布的出生人口要多一些。此外,有的网民用的是14年数字,而0—14岁覆盖的是15年。
二、2020年普查数据与2019年常规统计数据的关系
有网民提出,根据普查结果,2020年11月1日0时全国人口为141178万人,这意味着2020年比2019年公布的140005万人增加了1173万人。这个增加量是真实的吗,怎么理解这个增加量?上面讲到,非普查年份的人口数是根据当年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由于部分年份抽样调查漏登率较高造成推算的人口总体会存在一定的偏差,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偏差会不断累积,对年度数据以及2019年数据的准确性肯定会造成影响。因此,不应该直接用2019年原公布的总人口与2020年普查数据做比较来计算年度变化,人口年龄结构等其他数据也属于这种情况。
以上两个问题都是关于普查数据与非普查年度公布数据反映趋势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刚才已经说明了。这也正是开展10年一次人口普查的意义。通过普查,可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让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过去10年我国人口发展情况,为更好地研究人口问题、制定人口相关政策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数据资料。那怎么处理这种不一致的情况呢?按照国际惯例和通常做法,普查结束后一般会依据普查结果对两次普查之间公布的年度数据进行修订,以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人口发展轨迹。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刚刚结束不久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也都根据普查数据对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数据在修订完成后择期予以发布。
三、关于两次普查总人口的口径和范围
在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中,137054万人这个人口数据包括了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以及我国港澳台的人口,133972万人是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同样提供这两个口径的数据,在做两次普查人口变化比较时,要做相同口径比较。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会议在京召开
2021年9月23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的批示。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普查和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韩正副总理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工作的批示,学习先进榜样,凝聚奋进力量,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优质高效统计服务。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超、
毛有丰、
盛来运、
蔺涛和总师
曾玉平、
文兼武、
毛盛勇出席会议。
会上,汤涛宣读了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汇报了先进事迹。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国家统计局有关司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省(区、市)统计局局长、人口就业处处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