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由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在湖南省设立的地方委员会,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16年11月开始,至2021年11月结束。
2016年11月4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在长沙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于2016年11月15日在长沙召开。
2016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省人民会堂隆重开幕。杜家毫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而努力奋斗》的报告。
2016年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省人民会堂胜利闭幕。选举产生了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和第十一届
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十届省委报告的决议、关于十届省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省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中共湖南省委委员:
丁荣军、
王群、
王一鸥、
王少峰(至2020年12月)、
王志刚、
毛腾飞、
乌兰(女,蒙古族)、
方先知(2019年7月被追认开除党籍)、
石建辉、
石谋军(苗族,至2017年2月)、
龙晓华(女,苗族)、
叶红专(土家族)、
田福德(土家族)、
丛培模、
吕焕斌、
向力力(2019年5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志仁、
刘事青、
刘和生(2021年7月开除党籍)、
刘宗林(侗族)、
刘莲玉(女)、
汤立斌、
许又声(至2017年4月)、
许达哲(至2021年10月)、
许显辉、
阳卫国、
严华、
杜家毫(至2020年11月)、
李贝(女,瑶族)、
李民、
李晖(女)、
李金冬(2019年1月被撤销党内职务)、
李荐国(2021年7月开除党籍)、
李爱武(女)、
李微微(女)、
李赛辉(至2018年10月)、
杨光荣(张家界市,至2017年12月)、杨光荣(省国安厅)、
杨懿文、
肖百灵(女)、
张世平、
张尧学、
张志军、
张剑飞、
陈文浩、
陈向群(至2019年2月)、
陈质颖、
陈雪楚、
陈献春、
范运田、
易佳良、
易炼红(至2017年7月)、
易鹏飞、
周农、
周海兵、
周德睿、
郑建新、
赵应云、
胡奇、
胡长清、
胡伟林、
胡忠雄(至2020年2月)、
胡章胜、
胡衡华(至2020年10月)、
徐克勤(苗族)、
徐湘平、
卿渐伟、
唐白玉(女)、
谈文胜、
黄兰香(女)、
黄关春、
曹炯芳、
曹慧泉、
龚文密、
盛荣华(至2017年2月)、
康为民、
鹿山、
彭国甫、
蒋祖烜、
韩永文、
傅奎(至2021年1月)、
童旭东、
游劝荣、
谢建辉(女)、
詹晓安、
蔡振红(至2019年5月)、
谭平、
虢正贵、
戴道晋、
魏旋君(女)、
瞿海(苗族)。(共91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中共湖南省委
候补委员:
蒋昌忠(至2017年7月)、
宋冬春(至2017年7月)、
陈小春(至2017年7月)、
李德刚(至2018年5月)、
秦国文(至2018年5月)、
谭本伦(土家族,至2018年5月)、
刘小明(至2019年1月)、
李舜(至2019年1月)、
卿立新(至2019年7月)、
姜欣(女,至2019年7月)、
夏智伦(至2021年7月)、
黄东红(至2021年7月)、
唐军(女)、
曹立军(至2020年7月)、
谢春、
邓立佳、
方南玲(女,2019年7月被追认留党察看一年)。(共17名,以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同的以姓氏笔画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