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冬春,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湖南安乡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
人物履历
1978年09月至1981年08月,湖南省粮食学校会统专业学员;
1981年08月至1989年07月,常德地区粮油加工厂干部、办公室、企管办主任(其中:1984年09月至1987年07月,湖南财经学院学员);
1989年07月至1992年10月,常德市粮油加工厂副厂长,1992年05月,厂长;
1992年10月至1993年09月,常德市植物油总公司(中I型)经理、市粮油加工厂厂长;
1993年09月至1994年12月,常德植物油总公司(市管中I)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7年04月,共青团常德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7年04月至1999年12月,津市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1997年11月当选市长,(其中:1996年08月至1998年12月,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毕业;1996年03月至1996年07月,国防科大第12期全省领导干部社会经济系统工程研讨班学习,1996年07月至1998年07月,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9年12月至2002年05月,津市市委书记(其中:2001年09月至2002年01月,中央党校第3期县市委书记班学习);
2002年05月至2003年01月,常德市委副秘书长,2002年10月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3年01月至2006年09月,常德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其中:2003年03月至2005年01月,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导师制)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6年09月至2011年05月,常德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年05月至2014年10月,常德市委副书记;
2014年10月至2015年07月,常德市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
2015年07月至2016年12月,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
2016年12月至2021年03月,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07月至2021年9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4月1日上午,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全局干部会议。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公务员局局长陈竞出席会议并宣布省委任命决定:宋冬春同志不再担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7月,湖南省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宋冬春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1年9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宋冬春同志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