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浩,男,汉族,1961年12月生,广东大埔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工程师。
人物履历
1979.03-1982.02 长沙交通学院汽车动力系船舶机械专业学习
1982.02-1984.09 湖南省常德船舶厂干部
1984.09-1987.04 湖南省常德船舶厂三车间副主任
1987.04-1988.01 湖南省常德船舶厂四车间主任
1988.01-1989.01 湖南省常德船舶厂新产品开发办副主任
1989.01-1990.08 湖南省常德船舶厂生产科科长
1990.08-1992.11 湖南省常德船舶厂副厂长
1992.11-1994.12 共青团常德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1994.12-1995.02 湖南省石门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
1995.02-1997.04 湖南省石门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1997.04-2001.11 湖南省石门县委书记(其间:1999.09-2001.07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1.11-2002.11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2.11-2008.12 湖南省常德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12-2009.02 湖南省常德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09.02-2013.03 湖南省常德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03-2016.12 湖南省永州市委书记
2016.12-2018.01 湖南省长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湘江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8.01-2018.02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8.02-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2.01-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现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省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湖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
职务任免
2022年12月,湖南省计划生育协会七届十三次理事会暨全省计生协工作会议补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文浩为省计生协会长。
人物事件
2023年5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副主任陈文浩在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该事故的发生是问题长期发展积累的结果,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党委和政府等有关单位、部门及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文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