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融资租赁是飞机租赁的一种形式,飞机租赁是以飞机为租赁物的一种租赁业务,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从租赁公司(或直接从制造厂家)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飞机并与租赁公司(或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出租人拥有飞机的所有权,将飞机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结束航空公司可以归还或者不归还飞机给出租人,通常期末飞机所有权归还给承租人的为融资租赁,不归还的为经营租赁,飞机融资租赁具有融资、
融物双重职能。飞机
融资租赁有多种做法,较多采用的有投资减税
杠杆租赁、利用英、美
出口信贷支持的及利用一般
商业贷款的融资租赁。
国外交易
交易模式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 日本和德国的模式。
美国
美国是现代
融资租赁的诞生地。就飞机融资租赁而言,
杠杆租赁模式具有代表意义。典型的美国杠杆租赁包括七类参与人:飞机制造商;
出租人,负责安排交易,收取佣金,担负中介角色;
贷款人,一般由银行、保险公司、
养老基金等组织担任;
承租人;物主参与人,即飞机的真正所有权人,享有有关的
税收利益;物主受托人,物主参与人并不直接出面,而是设立
信托,成为信托人,并将飞机转移给受托人管理;契约受托人,根据贷款人的要求设立,并由其管理债权人的利益。
在这种租赁模式中,出租人只需投资飞机购买价格 20%到40%的资金,其余的大部分资金则以出租人的名义借贷取得,同时,出租人必须以飞机作抵押并将有关权益转让给
贷款人,这样,
出租人即可拥有飞机所有权,享有如同对飞机完全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并将一部分减税优惠以降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
承租人,从而使承租人获得较低的
融资成本。其中,出租人享有的
税收优惠包括投资减税、折旧扣减和不可追索的贷款的利息扣减。
日本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末涉足飞机租赁,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飞机租赁市场。1985年,一种新的飞机租赁形式首次在日本出现,即日本
杠杆租赁。
日本杠杆租赁交易中的购机款由两部分构成:贷款部分,约占飞机价格的80%,一般多为美元贷款,也可以是国际流通货币;日本投资人的
股权投资,约占飞机价格的20%,这部分投资采用日元,主要因为日本投资人在国内缴纳的税款以日元计算。
日本杠杆租赁的主要交易方有三个:
1.
出租人。出租人为一家在日本登记注册的
特殊目的公司,通常为从事飞机
融资租赁业务的某家租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仅限于出租的那——架飞机(或同时租赁的那儿架飞机)。它为交易各方的中介和交易各方联系,使
承租人、
贷款人与投资人之间不发生直接的实质性的接触。为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特殊目的公司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2.投资人。投资人以
股本投资的方式,至少投资飞机价值的20%,并成为投资飞机的经济受益人,享有减税的经济利益。日本投资人通过合伙的形式,与
出租人签订合同。合伙形式中的每个投资人分享对飞机全额计提的折旧扣减以及
贷款利息扣减,使投资人达到了减税和延迟付税的目的,租期结束,无论承租人是否购买飞机,残值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3.贷款人。贷款人提供约占飞机总价80%的贷款。贷款银行既可以为一家
日本银行,也可以是一家日本银行的外国支行或外国银行的日本支行。
日本
杠杆租赁交易结构与美国相比,有所简化。其中,
特殊目的公司与美国杠杆租赁中的物主受托人与契约受托人,作用相当。
(图二:日本杠杆租赁交易结构)
德国
德国杠杆租赁产生于1962年。由于德国租赁市场上有关法律与税务等准则并无统一标准,其
融资结构、法律文本又较为复杂,加之德国税务改革中对许多机构投资基金的限制、废除及计征较欧洲其他国家都高的公司
所得税率,
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少,大部分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极为有限的希望减少交纳高额所得税的个人投资者。世界各航空公司飞机融资项目中采用德国杠杆租赁结构的相对较少。
通常,德国杠杆租赁的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购买飞机资金(100%)贷款,它主要来源于ECA与
商业贷款人,航空公司通常借美元还美元,这部分贷款结构简单、风险小、合同文本也为标准化文本,其
贷款成本为两部分贷款的综合利率;另外一部分则为较为复杂的德国
税务结构,在这种结构下,
出租人一般需要从投资人处获取约占飞机市场评估价格40%至60%的投资资金(以马克表示),连同以出售租期内美元租金为条件而从银行获取的美元借贷资金(60%至40%)组成100%飞机价款付与飞机制造商购买飞机,并将其出租给一个由真正
贷款人拥有的专职公司,最后由专职公司转租给航空公司使用。
租赁公司
1.GECAS(General Electric Capital Aviation Services):成立于1975年,前身为
GPA公司,总部设在
爱尔兰的香农(Shannon),为当今世界专门从事飞机租赁的大型专业租赁公司之——。1993年,GPA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下属的通用电气投资公司兼并,更名为GECAS。
2.ILFC(International Lease Finance Corporation):成立于1973年,为美国最大的专门从事飞机租赁的专业租赁公司,也是世界上主要的
飞机租赁公司之一。现为
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资子公司,具有世界权威评级机构授予的最高
信用等级。
中国业务
简介
租赁模式的选择与投资人状况,各国
税收政策,乃至政治外交关系,密切相关。我国飞机租赁业务主要应用于从国外进口飞机并取得飞机使用权。飞机的进口租赁是当前业务的主流,其涉及飞机制造商、航空公司、租赁公司、贷款银行或资本市场租赁安排人、担保银行、保险公司、国家计委、
外汇管理局、民航总局、航材公司等多个主体,交易模式复杂,需要进行周密的安排,签署多项合同。
主要内容
1.主要文件:
租赁协议、贷款协议、抵押
转让协议、保险转让协议、担保协议、抵押协议。
2.补充文件:租赁的补充协议、提款通知书、
保险经纪人关于保险转让协议的函件、
出租人母公司的同意书、接受证书。
3.购买文件:购机转让协议、购机转让认可书、购买协议、飞机制造商开具的销售单据等。
4.法律意见:
承租人律师的
法律意见书、飞机制造商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文件:出租人的公司文件、承租人的公司文件、
担保人的公司文件、安排人的权利和有关交易方的签字样本等。
6.批准、保险和其他证书:保险单、飞机鉴定人的批准书、
预扣税的免征书、外汇批准书、承租人和担保人所在政府的批准。
7.注册文件:出口
适航证、适航证、飞机注册证书抵押注册书。
需要指出
在以往的飞机
租赁业务中,中国当事人所充当的主要是
承租人的角色。2000年以后,新世纪
金融租赁公司、新疆金融租赁公司、深圳金融租赁公司、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国内飞机租赁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际
资本垄断国内飞机
租赁业局面。国内市场广阔,飞机租赁业务空间大,同时,发展创新的飞机融资租赁模式,租赁公司作为整项
融资交易的安排人,将获得相较以往角色更多的收益。
形式发展
航空运输业本身竞争激烈,其对经济、政治环境具有高度的敏感性,这样,航空公司的
经营环境相对复杂多变。为了争夺市场,提高盈利能力,航空公司更加注重成本管理和科学灵活的经营战略,它们除继续在飞机租赁中追求较低的
融资成本和财务效益外,对租赁形式的灵活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投资人对投资的安全性日益关注,也成为飞机租赁形式发展创新的原因之一。部分创新手段已在实践中历练成熟,如:
这种租赁向
承租人提供一种普通的融资租赁办法,但允许承租人在某—个或多个特定日期(“窗口”)将租赁的飞机归还
出租人,此后承租人便不再负有债务。它使航空公司获得了全额支付和
表外融资的双重好处。
租金支付结构的创新
租金支付变得更加灵活,从而使航空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特点灵活安排租金支付。如美国税法允许采用如下租金结构:
(1) “租金假期” (Rent Holidays):该段时期内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
出租人支付债务利息和(或)本金。
(2) “锯齿”(Saw Tooth)结构:允许租金支付额在一年里上下起伏。
(3) “空翻”(Flip)结构:租金在租期的一个或多个时间点上在后付与先付之间交替。
日本出现过这样的作法:航空公司在租赁满约10年后享有一个提前购买选择权,如果航空公司不执行这一选择权,租金就会在未来大约两年内增加,之后飞机由出租人收回。带购买选择权的经营租赁形式对航空公司的现金流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为航空公司提供了购买飞机、获得
残值优惠的机会。这种租赁形式的另一个优势是降低了投资人的飞机残值风险,因而更易于吸收投资。
优势
飞机租赁形式的发展打破了
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的固定模式,体现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优势互补。它丰富了飞机租赁的形式,提高了飞机租赁服务的灵活性。同时,融资租赁模式已超出传统三方当事人范畴,银行、
信托公司、投资企业等均得以参与其中:①租赁公司作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与其他主体形成良好的合作与互补关系;②整个模式的安排降低了
交易风险,银行借以寻求到理想的客户对象;③投资者借以找到理想的投资机会;④灵活的交易安排使
承租人更加易于接受。
国内现状
由于
飞机租赁涉及资金量庞大,目前国内多为金融系租赁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国银租赁、工银租赁、民生
金融租赁等为国内开展飞机租赁业务中居于前列的公司。而
中国银行在2006年曾收购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即中银
航空租赁。2010年末,该公司拥有飞机161架,在全球飞机租赁公司中居第10位。
业内资深人士沙泉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内飞机租赁主要由外资垄断的原因在于,航空公司采购飞机多由国家统一采购,而国内的租赁公司多无自由采购权。在进行飞机境外采购之时,也就多由境外飞机租赁公司进行服务。
虽然国内几家
金融租赁公司均开展了飞机租赁业务,但以国银租赁为例,其主要进行的是飞机
售后回租业务,而民生租赁则做的是公务机等通用航空业务,均未实质性地开展大型飞机的
经营性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