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特殊形式之一。是承租人、出租人和贷款人三方之间的协议安排。特点是:承租人使用资产并定期支付租金。出租人购买资产,将其交付于承租人,并定期收取租金。但出租人的出资金额不低于该项资产价格的20%—40%。贷款人提供剩余的资金,并向出租人收取利息。这种贷款无追索权,一旦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没有义务向贷款人偿债,但贷款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保护自己:(1)对出租资产具有第一留置权;(2)若出租人发生债务违约,承租人必须将租金直接支付给贷款人。
租赁简介
杠杆租赁(Leveraged Lease)又称为第三者权益租赁(Third-party Equity Lease) 、
融资租赁,其乃是介于
承租人、
出租人及
贷款人(Lenders)间的三边协定;是由出租人(租赁公司或商业银行)本身拿出部分资金,然后加上贷款人提供的资金,以便购买承租人所欲使用的
资产,并交由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使用租赁资产后,应定期支付
租赁费用。通常出租人仅提供其中20%~40%的资金,贷款人则提供60%~80%的资金。
租赁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借资人,既要收取租金又要支付债务。这种融资租赁形式由于租赁收益一般大于借款成本支出,
出租人借款购物出租可获得
财务杠杆利益,故被称为杠杆租赁。
参与人
杠杆租赁至少有三方面的人参与:贷款人、
出租人和
承租人。使用这种租赁方式时,出租人自筹租赁设备购置成本的20%~40%的资金,其余60%~80%的资金由银行或财团等以贷款提供,但出租人拥有设备的法定所有权。这样,在很多工业发达国家,出租人按其国家税法规定就可享有按设备的购置成本金额为基础计算的减税优惠。但是,出租人需将设备的所有权、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权利抵押给银行或财团,以此作为其取得贷款的担保,每期租金由承租人交给提供贷款的银行或财团,由其按商定比例扣除偿付贷款及利息的部分,其余部分交出租人处理。
优点
刺激租赁公司购租
某些租赁物过于昂贵,租赁公司不愿或无力独自购买并将其出租,杠杆租赁往往是这些物品唯一可行的租赁方式。
减少出租人租赁成本
美国等
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规定,
出租人所购用于租赁的
资产,无论是靠自由资金购入的还是靠借入资金购入的,均可按资产的全部价值享受各种减税、免税待遇。因此,杠杆租赁中出租人仅出一小部分租金却能按租赁资产价值的100%享受折旧及其他减税免税待遇,这大大减少了出租人的租赁成本。
租赁物租金相对较低
在正常条件下,杠杆租赁的
出租人一般愿意将上述利益以低租金的方式转让给
承租人一部分,从而使杠杆租赁的租金低于一般
融资租赁的租金。
对出租人相对有利
在杠杆租赁中,贷款参与人对
出租人无追索权,因此,它较一般
信贷对出租人有利,而贷款参与人的资金也能在租赁物上得到可靠保证,比一般信贷安全。杠杆租赁的对象大多是金额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机等。
具备条件
1. 具备真实租赁的各项条件;
2.
出租人必须在租期开始和租赁有效期间持有至少20%的有风险的
最低投资额;
3.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残值必须相当于原设备有效寿命的20%,或至少尚能使用一年;
4.
承租人行使合同规定的购买选择权时,价格不得低于这项
资产当时的公平市场价格。中国
租赁市场还不很发达,实践中,租赁的形式多为典型的
融资租赁和出售回租,杠杆租赁的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
银团贷款,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垫付出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
以小博大”的杠杠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和费用低,因此,杠杆租赁一般被用于金额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
成套设备的
融资租赁。
会计处理
就
出租人来说,杠杆租赁可视同
融资租赁。但其
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沿用融资租赁的方法,则不能反映出租人真正投资的变化和各租赁期间的正确收益。一般的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投资随租金收回而呈现有规则递减的形式。而杠杆租赁,在租赁的前期,出租人的现金流入大于流出,租赁后期则流入小于流出。出租人投资的变化由多方面因素所组成,并不完全取决于各租赁期间的租金收回。因此,出租人对于杠杆租赁的会计处理应按不同的投资状态分别确认利益的方法,即将杠杆租赁所产生的主要利益和再投资利益分别加以确认。
杠杆租赁所产生的主要利益由三项因素组成:出租人的
租金收入扣除利息费用后的净额;投资减税(投资扣抵);租赁
资产残值的处理。再投资利益是指
出租人比较少的投资(如20%),对租赁资产取得所有权采用
加速折旧法,使出租人获得全部递延交纳所得税的利益。此项
递延所得税,等于税务当局在租赁的早期提供了一笔
无息贷款,而在租赁后期逐步偿还,如将此项资金运用于营业中,必能产生利益。
根据以上介绍,杠杆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方法是:
1.出租人应收租金为租金总额减去
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和,即:
租人应收租金=租金总额-(长期借款本金+利息)
2.出租人的投资(在租赁开始日)为租赁
资产成本与长期借款之差,或者为出租人的应收租金加
预计残值和投资减税然后减去未实现租赁收益(
租赁投资税前利益加投资减税利益)。
出租人的投资(在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成本-长期借款
或:
出租人的投资(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的应收租金+预计残值+投资减税-未实现租赁收益(租赁投资税前利益+投资减税利益)
3.计算
投资报酬率。投资报酬率是根据每年现金流出流入量求得的,该投资报酬率不同于
租赁内含利率。
4.确认出租人每年净利。首先计算出租人每年
净投资。
每年净投资=出租人应收租金余额+预计残值-未实现租赁收益-
递延所得税余额
或:每年净投资=上年净投资-(上年
现金流量-上年净投资×投资报酬率)
5.递延所得税为会计确认的
所得税费用和税务所得税减免额之间的差额,该项差额应贷记或借记“递延
税金”。
6.
出租人的净收益为
租赁投资税前利益加投资减税利益减会计确认所得税费用。
7.各年租赁投资税前利益和投资减税利益,应根据每年净收益除以净收益总额求得的百分比分配。
办理程序
2.物主受托人与合同受托人签订合同信托协议
3.债权人(通常指银行或财团)支付货款给合同受托人,物主受托人(通常是租赁公司)支付投资现金给合同委托人。
4.物主受托人出具借据与债权人。
6.合同受托人与物主受托人签订担保契约。
7.供货商与承租人签订购货协议。
9.合同受托人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10.物主受托人拥有设备物权。
11.承租人开具租赁物件收据给物主受托人,与此同时供货商发货给承租人。
12.承租人支付租金给合同受托人,合同受托人将部分租金给物主受托人。
13.合同受托人将另一部分租金支付给债权人,作为还本付息的资金。
14.物主受托人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租金余额付给物主
出租人。
办理材料
承租客户向租赁公司递交租赁申请书,表明融资意向;租赁公司向客户介绍公司的业务流程,并收集客户的资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