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路
元代行政区划名
顺天路,元太宗十一年(1239年)升顺天军置,治清苑县(今河北保定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太行山以东,潴龙河唐河拒马河之间,以及定兴新城雄县深泽深县束鹿等地。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为保定路
概述
顺天路,元太宗十一年(1239年)升顺天军置,治清苑县(今河北保定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省太行山以东,潴龙河唐河拒马河之间,以及定兴新城雄县深泽深县束鹿等地。
历史沿革
为元代行省之下的二级政区。元代路设置总管府,“总管一路之政”,负责辖区司法、行政、财政等项事务。路一般领有、司、
元史·张柔传》记载:1227年张柔重修被蒙古所毁的保州城,并将其都元帅衙门移至保州。1241年,元太宗窝阔台升保州为“顺天路总管府”,简称“顺天路”或“顺天府”。张柔任总管府总管,其都元帅府即成为顺天路总管府的衙署。1261年张弘略接替张柔任总管府总管,及1264年张弘范接任总管职务,其衙署仍在原址(今保定西大街与帅府胡同相交处东北角)。顺天路总管府衙署在张柔都元帅府原址时间共14年。
1264年张弘范接任顺天路总管府总管职务,自1265年后顺天路总管府衙署迁址到现直隶总督署基址之后,到元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年),元朝政府又将顺天路改为了保定路。“保定”之名,即是从那时开始的。顺天路虽然名称改为了保定路,但级别没有变,内部机构和官员设置也未变,衙署地点仍在顺天路总管府迁址后的今直隶总督署处。元朝该处衙署一直存在到明朝建立,时间长达90余年。
机构职责
按《元史·百官志》载,元朝路总管府设“长官”达鲁花赤和总管。《元史·世祖纪三》载,“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达鲁花赤,即“督官”,也叫“监治官”,亦称“官民长官”,掌管总管府印信,虽然品秩与路总管相同,但实权大于路总管,地位在路总管之上。
除去达鲁花赤和总管以外,总管府还设有佐贰官同知治中判官推官各一人。这些官员协助总管处理政务,同知,治中均为副职,判官负有维持地方治安之责。推官负责对州县呈报的刑狱进行预审,有单独的衙署名推官厅。即“凡遇刑名词讼,推官先行穷问,须要狱成,与其余府官再行审责,完签案牍文字。”
在佐贰官之下,还有总领六曹、职掌案牍的被称为“首领官”的三个职位,即经历知事照磨。首领官职责是统领衙门胥吏,胥吏包括司吏通事译史等职,分理官府案牍和日常事务。
总管府还有一些附属机构。除去转运司(负责财富征收和运转)隶属总管府外,各路均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专管课税征收。后改设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各路还设有平准行用库,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其他还置有学校、仓库、司狱、织造等机构和官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2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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