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珪(1430年-1511年11月5日),字朝瑛(亦有作“朝英”“朝琰”),浙江
湖州府乌程县(今属浙江省
湖州市)人。
明朝中期重臣。
人物生平
早年及第
闵珪生于
明宣宗宣德五年(1430年),是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乌程县晟舍里(今属浙江湖州)人。
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闵珪中
举人。明英宗
天顺八年(1464年)成甲申科进士,与
李东阳、
张达、
曾鉴、
谢铎、
焦芳、
刘大夏、
戴珊、
陈清、
王轼等为
同年。
按巡地方
及第后,闵珪在天顺八年(1464年)十二月被授为山东道
监察御史,出京
巡按河南,屡次弹劾
不法的大臣,举荐称职的河南沔池
知县王宽(一作王宾),以行事果决著称。
成化六年(1470年)六月,闵珪擢拔为江西
按察副使。不久后,其父闵节去世,闵珪
丁忧归乡。
服丧期满后,于成化十年(1474年)十一月被任命为广东按察副使。
成化十六年(1480年)二月,闵珪升任广东
按察使。
大庾岭在广东的
南雄、江西的
南安之间,两地百姓争夺其中的耕地,许久未能解决。闵珪到任后,前往
会勘。当他在现场勘地时,突然发生民变,其他人都劝闵珪稍作躲避,但闵珪不为所动,冷静完成了勘地的工作,使百姓欢欣散去。后来,
新会百姓聚集在山谷中作乱,闵珪发出谕告,晓以大义,宽免他们的债务,使当地局势得到安定。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三月,为弹压江西盗贼横行的情况,
明宪宗任闵珪为
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巡抚江西。江西各府盗患严重,多有强宗家仆为盗的情况。闵珪请求抓获盗贼后,连坐其主人,
法司将要听从。但贰臣
尹直等联同宠臣
李孜省,取来
明宪宗中旨,责备闵珪不能平昔盗乱,将其贬为广西按察使。在广西期间,闵珪命人编修《广西
通志》。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十二月,新即位的
明孝宗升授闵珪为都察院
右佥都御史,整饬
蓟州等处兵备,兼巡抚
顺天府。
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闵珪入朝,升任刑部
右侍郎。
弘治四年(1491年)二月,改刑部
左侍郎。三月,闵珪升任都察院
右都御史(一作右副都御史)、总督
两广军务,兼理巡抚,与
总兵官毛锐出兵镇压古田
僮族起事。副总兵马俊、参议马铉自
临桂(今属广西桂林)深入,兵败战死,官军撤退。孝宗下诏停发闵珪等人的
俸给,命闵珪等平叛赎罪。闵珪重新进兵,连破七寨,余党全部就擒。
此时,
安南使臣向明廷控诉
龙州土司阻断使团自
凭祥入贡的道理,孝宗命闵珪处置此事。闵珪认为双方各有罪过,一方面告诫安南方面不得夹带私货入贡,另一方面要求龙州土司不得阻扰安南进贡。由此,一场纷争得以平息。在两广时,他还开通了运销食盐的场所,使军储得到充实。同时设立了定顺
长官司。
入掌宪司
弘治七年(1494年)七月,闵珪请求
致仕,不被允准。十一月,闵珪被改授为南京
刑部尚书。期间负责删定刑律,为后世所遵行。
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再度入朝,改任都察院
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弘治十一年(1498年)二月,皇太子
朱厚照出阁读书,闵珪加官
太子少保。
弘治十二年(1499年)三月,出任殿试
读卷官。十二月,闵珪再次请求致仕,仍不被允准。
弘治十三年(1500年)五月,闵珪接替
白昂任刑部尚书。七月,加
太子太保。他与都御史戴珊奏陈有关时政的八条建议,又奏议关于刑狱的四条建议,大多得到孝宗允准。
弘治十五年(1502年)三月,第二次担任殿试读卷官。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三月,第三次担任殿试读卷官。
功成身退
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闵珪因年过七旬,数次上疏请求
致仕,
明武宗均不许。待到宦官
刘瑾掌权后,罢斥九卿,吏部尚书
韩文等均遭贬谪。闵珪见状,再度请辞,最终于正德二年(1507年)二月以
少保致仕,并获赐
驰传归家。
正德六年十月十五日(1511年11月5日),闵珪逝世,享年八十二岁。获赠
太保,
谥号“庄懿”。
主要影响
闵珪自入仕后,屡次镇抚地方,颇有治绩:在广东按察使任上,他在解决民讼、平息民乱方面取得一定的治绩;在巡抚江西时,不避权贵,打击盗患;总督两广时,主持镇压古田僮族起事,并
羁縻属国,安抚土司,维护边境稳定。
闵珪一生四任刑官,于执法议狱时情理兼顾,以仁恕为务:
历史评价
李东阳:“公起西浙,出入内外台,历河洛、楚粤、燕蓟之墟,累南北曹正,佐领兵刑风宪之职,以至今官,可谓甚劳。……公之寿固天下所望,实同年之重也。……公之检身持法,正而不激,明而不刻,悆久而不为变故。”
杨廷和等:“珪敦朴质直,器度博大,扬历中外,不矫不随,盖亦一代之钜人长者也。”
萧良:“历事英、宪、孝、武四庙,勋伐灼灼,著于父老,屈指名臣者,犹习闻之。”
谷应泰:“当是时,冰鉴则有
王恕、
彭韶;练达则有
马文升、刘大夏;老成则有
刘健、
谢迁;文章则有王鏊、
丘濬;刑宪则有闵珪、戴珊。”
林时对:“本朝一代伟人,皆吾浙产也。……然吾浙实多名臣硕彦,……经济则有嘉兴项襄毅忠、仁和胡端敏世宁、兰溪唐文襄龙、桐卢姚庄敏夔、乌程闵庄懿珪、常山樊清简莹、乌程潘司空季驯、平湖陆庄简光祖、山阴朱司马元爕。”
纪昀等:“盖珪老成持重,治狱平允,为当代名臣,后以不阿刘瑾告归。”
潘明福:“闵珪乃明代湖州籍名臣,一生屡按数省,四任刑官,平叛抚民,政绩卓著。为人刚直,治狱严正,为 人所称道。”
轶事典故
劝诫子孙
闵珪为官清正,曾告戒子孙后代,购置田产,不得超过五百
亩。
都察两耳
按照旧例,每次上朝由
通政司奏事时,各
衙门单独承旨,唯有
刑部、
都察院同为
法司,需要并立候旨。如果皇帝说“法司知道”,应由刑部、都察院一同跪拜奉旨。如果只说“刑部知道”,那么只需刑部尚书承旨。如果说“都察院知道”,则应由都察院长官承旨。但明孝宗声音较小,在宣旨时大臣如果出现混听的情况,则应上奏认罪。在闵珪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兼掌院事时,刑部尚书是
白昂。白昂比闵珪小五岁,上朝候旨从未有过差错,但闵珪却屡屡听错旨意,只是孝宗每每宽赦,才免于认罪。一次,在甲申进士的
同年宴会上,李东阳当面调侃闵珪道:“今天早上
年兄怎么又出差错了?”闵珪回答:“我一时听不清。”李东阳继续道:“白公(白昂)只有一只耳,怎么能听得清?年兄您有两只耳,为何听不清?”众人听罢,都感到吃惊、不解。李东阳只是慢慢解释说:“‘刑部’二字中只有一只耳(指‘部’的
偏旁‘阝’),‘都察院’不是有两只耳(指‘都’‘院’各有偏旁‘阝’),那是有几只?”举坐被逗笑,深表认同。
甲申十同年
弘治十六年(1503年)三月二十五日,时任南京户部尚书的
王轼入朝,与同年十人在闵珪宅第聚会,遂请画工在闵府达尊堂绘制了《
甲申十同年图》,以作纪念。画面共分三曹,自右端卷首起,依次为时任南京户部尚书王轼、吏部左侍郎
焦芳、礼部右侍郎
谢铎、工部尚书
曾鉴、刑部尚书闵珪、工部右侍郎
张达、都察院左都御史戴珊、户部右侍郎
陈清、兵部尚书刘大夏及谨身殿大学士李东阳。由于聚会前夕焦芳赴湖南公干,实际与会者九人。聚会除宴饮唱和之外,还绘图纪念,众人“皆画工面对手摹,得其形模意态”,焦芳也事先预留下旧稿。因此图中每人的相貌均为真实的写照。画作共绘制了十份,藏于各家。今仅存孤本,为闵家所留,清嘉庆年间由法式善获得,流传至今,存于故宫博物院。
关于闵珪的相貌,通过下图可知。当时闵珪七十四岁,左手携
牙牌,右握带,在中左坐,李东阳称其“虎头方面,大目丰凖,须髯微白而长”。
竹园寿集
弘治十二年(1499年),吏部尚书
屠滽、户部尚书
周经、御史
佀钟三人同值六十寿辰,闵珪与吴宽、屠滽、周经、
王继、
佀钟、
秦民悦、
许进、
李孟旸、
顾佐诸僚共聚周经宅院置酒庆贺,由画家
吕纪、
吕文英二人绘《竹园寿集图》以记其事。
主要作品
闵珪著有《闵庄懿集》8卷(据《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千顷堂书目》作《闵庄懿公集》10卷)传世。该集主要为
诗集,其中以
七言律诗为主,“大抵皆
酬赠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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