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是指
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筹得资金后,再转借给证券公司,为证券公司开展
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转融通业务是融资融券业务的配套性制度安排,包括
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从国内证券市场发展和集中监管实际需要出发,中国从2013年前后建立了转融通制度,一方面为融资融券业务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另一方面也为监管部门掌握业务开展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及时采取逆周期调节措施提供了手段。
基本介绍
转融通是为证券公司开展
融资融券业务而资金和证券不足时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的一种安排。所谓“转”,指证券公司借到资金和证券后再“转”借给客户。从
证券金融公司角度看,向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供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便称为
转融通业务。转融通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其中与转融资相比,转融券业务的
制度安排和
实施方案的设计更为复杂。
2012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证金融正式推出转融资业务。为确保启动初期转融资业务平稳顺利推进,采取了“固定期限、固定费率”的交易方式,设立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共五个期限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一个固定费率,证券公司按照固定的期限和费率向中证金融申报借入资金。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实效,市场化的竞价交易机制已是大势所趋。为更好服务证券公司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优化完善转融通制度,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中证金融于2023年2月21日上线了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市场化转融资业务采取“灵活期限、竞价费率”的交易方式,证券公司可以自主选择期限,自行申报费率,转融资交易通过竞价方式完成。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证金融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于6月13日转常规。
转融券业务试点于2013年2月28日正式启动,至2024年已经超过11年。2020年初,转融券余额约100亿元。到2021年9月,转融券余额超过1800亿元,这也是转融券余额历史上的最高峰,此后数值开始下降。2023年2月17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多空平衡机制,促进转融通业务发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将转融券市场化改革措施推广到沪深主板。2024年上半年市场持续震荡调整,广大投资者对市场企稳向好和稳定市场政策的期待较为强烈。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切,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暂停转融券并进一步收紧融券保证金比例。2024年7月10日,证监会依法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自7月11日起实施。暂停转融券是逆周期调节的方式,并非否定转融券的作用。根据实践情况,转融券在吸引资金入市、平抑市场非理性波动、丰富多空平衡工具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是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服务中长期资金入市。二是促进价格发现,平抑市场非理性波动。三是丰富多空平衡工具,促进功能发挥。
早期业务推出
2011年8月19日下午,证监会发布《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对
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和组织架构、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值得一提的是,为使转融通平稳着陆,并保证市场的正常交易,证监会特别在试点初期对融资融券的借入额度划定上限,如规定单一证券公司单日单只证券的最大融入量不能超过1000万股等,而每家券商也需根据自身的
保证金头寸圈定可用的融资融券额度。这意味着转融通初期,券的供给增加产生的心理影响可能会大于实际影响。
2010年6月25日
陆家嘴论坛在上海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演讲时表示,将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
转融通业务。 尚福林在论坛上指出,要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加强融资融券试点统计监测与业务监管工作。在确保试点风险可测、可控前提下,稳步扩大试点范围,适时推出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相配套的转融通业务。
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自2010年3月31日启动。
2012年8月30日转融资业务启动后,市场释放出了较为旺盛的业务需求。仅两个交易日内,证金公司就已向11家券商融出66.2亿元资金。据悉,证金
公司增资事项已获
股东大会通过,45亿元新增
资本金将于月中到位,同时公司借入200亿元
次级债工作也将择机启动。
8月31日是转融资交易启动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证金公司统计
数据显示,当天11家证券公司继续提交转融资申报,日合计申报13笔。经证金公司撮合,全部
成交金额11.2亿元,其中沪市0.1亿元,深市11.1亿元。截至8月31日,全市场转
融资余额已达66.2亿元。
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0月28日正式发布了《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转融通办法》对
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责和
组织架构、转融通业务规则、转融通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与转融通相关的证券权益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与
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版合理放宽了
转融通业务有关
风控指标。为保障这项新业务的平稳起步,证监会在转融通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证券金融公司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可
流通市值的5%,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
总市值的10%。然而不少机构提出,上述指标过严,难以满足市场要求。为此,调整后的《转融通办法》适当放宽了比例限制,将上述指标分别提高到10%和15%。
此外,正式版还明确了证券公司的
保密义务。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证券金融公司获取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相关信息,涉及证券公司的
商业秘密,除用于法定用途外,应当予以保密。《转融通办法》采纳这一建议,增加了
证券金融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因履行职责而获悉的信息保密的规定。
对于转融通正式推出的时间,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没有确切的
时间表,需要沪深
交易所、
中登公司、证券金融公司以及股票和资金的出
借方、借入方先做好制度、技术、业务开展方案的准备工作。两个《决定》的颁布意味着
融资融券业务从试点转为常规业务。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先通过
证券业协会的专业评价和交易所的技术测试,就可以向证监会提出申请。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符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条件。
按照
初步设计,
转融通业务制度下,将成立一家专门的公司负责运作。
转融通业务的证券来源可能包括
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证券及取得担保权的证券,基金所持证券,保险
机构投资者所持证券,上市公司
大股东所持证券,
全国社保基金所持证券等方面。
资金来源则可能包括证券金融公司
自有资金,证券公司自有资金及取得担保权的资金,投保基金可支配的资金,交易所及
中登公司可支配的资金,定向发行债券及通过
货币市场借入的资金等。
转融通对金融企业影响
1、转融通业务制度一旦确立,很可能意味着中国国内的
融资融券业务将采取
集中授信的专业
融资公司模式,即证券公司通过专门的金融机构——证券融资公司进行
融资融券。这里面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该公司可以通过自身的信用帮助证券
公司融资;另一方面,
养老基金、
保险资金等
长期资金可以通过其出借手中的股票,帮助证券公司
融券。而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和专业
金融公司的加入,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也将得到迅速扩大。
2、同时,转融通制度建立后,除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外,国有上市公司
大股东也可以在符合
国资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将所持股份按一定比例参与转融通。
3、此外,转融通制度的建立,将使得以保值为目的变现抛售行为有所减少,或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小非”的变现冲动。通过
融资融券业务做
大市场总盘子,也有助于消化“大小非”减持带来的冲击。
4、
转融通业务将拓宽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同时利好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转融通业务将刺激融资融券业务总量的增长。
一般认为 转融通制度的推出,意味着
A股市场卖空时代将正式到来,但其短期和长期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却不尽相同。
1、就短期而言:从
亚洲市场来看,转融通制度的推出对各市场影响不一,主要与推出时点有关系,市场的走势主要还是根据各国所处
宏观环境等因素继续运行,并没有因为转融通制度造成很大冲击。例如
马来西亚推出的时点是2007年全球
流动性过剩之时,虽然有了
卖空机制,但市场还继续大幅上升。
2、就长期而言,在证券市场中引入完整的融资融券机制并不会对证券市场产生
负面影响,相反可以减少证券市场中大幅波动的情形,对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起到平抑作用。
首批试点
1.转融通首批试点推出
转融通分两步走,初期以转融资为主,转融券则需要等待市场稳定以及技术测试等准备到位后再择机推出。
券商期盼已久的
转融通业务,最快可能在本周开闸。转融资业务利率将在5%-6%之间,证金公司将每天公布利率,预计初期资金规模将达300亿元左右。在当前A股市场较为低迷之际,转融资业务的率先推出,将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此外,QFII审批明显提速,年内已新增41家QFII,而且上个月QFII新开了23个
A股账户。这些举措有望带来A股市场的
增量资金。
2.转融通首批试点给券商带来36亿蛋糕
业内人士认为,转融通业务推出后,券商可以从证金公司融入资金再转借给投资者。这相当于为券商提供了新的资金供应渠道,有利于
两融业务规模的扩大。
3.转融通首批试点券商圈定11家
转融通推出后,首批将有11家券商获得试点资格。
虽然融资融券是一项创新业务,但已经是券商新的利润增长点,成为继经纪业务、
投行业务之后的又一重要收入来源。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转融通实施,证券创新业务将迎来新一轮高潮,
融资融券业务有望迎来爆发期。数据显示,两融业务是证券公司第四大收入来源,上半年券商两融业务
净收入共计21.6亿元,占券商经纪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8.01%,较2011年底增加1.5个
百分点。而一些两融业务规模较大的券商,该业务收入已经能占到经纪
业务总收入近20%。
4.转融通箭在弦上 中国证金公司120亿元转融资先行先试
首批转融通试点和待用资金正在积极筹备之中。转融通业务迫近,转融资先行先试,除原有的75亿元资本金已划入证券结算系统内外,45亿元新增资本金即将到位……
5.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金融机构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担保品管理业务实施细则(适用于转融通)》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
业务规则(试行)》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统计与监控规则(试行)》
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转融通借入人
第三章转融通账户
第五章转融通申报与成交
第六章清算与交收
第七章保证金管理
第八章权益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按照上述规则,转融通为公司间业务,无须
行政许可,由证金公司与符合要求的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事项。证金公司通过
转融通业务平台向证券公司集中提供资金和证券转融通服务。
按照《业务规则》,券商开展转融通业务须具备四方面条件:
;二是业务
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实可行的业务实施方案;
业务开展过程中,证金
公司设立授信管理决策机构,对券商征信调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
市场状况、风险控制等因素,确定
授信额度、
保证金比例档次。同时对券商信用、风险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定期或不定期调整其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