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的配套制度
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通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其中,转融资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资金或者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融出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供其买入上市证券;而转融券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股东等出借人借入流通证券,再融出给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提供给客户供其卖出。转融通业务是融资融券业务的配套性制度安排,其目的主要是解决证券公司在开展信用交易业务时自有资券不足的问题。
业务发展
2012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证金融正式推出转融资业务。为确保启动初期转融资业务平稳顺利推进,采取了“固定期限、固定费率”的交易方式,设立7天、14天、28天、91天和182天共五个期限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一个固定费率,证券公司按照固定的期限和费率向中证金融申报借入资金。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实效,市场化的竞价交易机制已是大势所趋。为更好服务证券公司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优化完善转融通制度,提高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中证金融于2023年2月21日上线了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市场化转融资业务采取“灵活期限、竞价费率”的交易方式,证券公司可以自主选择期限,自行申报费率,转融资交易通过竞价方式完成。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证金融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于2023年6月13日转常规。
转融券业务试点于2013年2月28日正式启动,至2024年已经超过11年。2020年初,转融券余额约100亿元。到2021年9月,转融券余额超过1800亿元,这也是转融券余额历史上的最高峰,此后数值开始下降。 2023年2月17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场多空平衡机制,促进转融通业务发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将转融券市场化改革措施推广到沪深主板。 2024年上半年市场持续震荡调整,广大投资者对市场企稳向好和稳定市场政策的期待较为强烈。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切,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暂停转融券并进一步收紧融券保证金比例。2024年7月10日,证监会依法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自7月11日起实施。暂停转融券是逆周期调节的方式,并非否定转融券的作用。根据实践情况,转融券在吸引资金入市、平抑市场非理性波动、丰富多空平衡工具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是有利于机构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服务中长期资金入市。二是促进价格发现,平抑市场非理性波动。三是丰富多空平衡工具,促进功能发挥。
推出背景
中国证监会融资融券工作小组2011年11月15日在出席第四届指数与指数化投资论坛时透露,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未来将适时推出。 自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来,业界就一直在期盼转融通业务的推出。而监管层也多次表示,将适时推出这项业务。
“融资融券运营状态推动了转融通体制的出台,融资和融券的比例极不协调这一现状使得转融通业务的成立更为迫切。”一券商融资融券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的融资额很大,融券额很小,有1400万元,这和缺乏转融通机制有一定关系,但不完全关联,因为人们的心理偏好还在于做多。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的确是缺乏券种。
运作原则
从事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稳健开展转融通业务。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3:38
目录
概述
业务发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