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须贺 茂韶(はちすか もちあき、弘化3年8月8日(1846年9月28日)——大正7年(1918年)2月10日)
江户时代末期
大名。
阿波国德岛藩第14代(末代)藩主,第十一代幕府将军德川家齐之孙,德岛藩主蜂须贺齐裕之子。明治时代、大正时代华族、政治家。历任文部大臣、东京府知事、贵族院议长。从一位·勋一等·侯爵。
人物传记
生平简介
出生于东京,是德岛藩主蜂须贺齐裕的次子。他在做
世子的时候就按照朝命为国事奔走。明治元年(1868年)袭封德岛藩主之位,参加
讨幕运动。维新后担任新政府
议定、刑法事务局辅和民部官知事。明治2年(1869年)
废藩置县后任德岛县知事。明治5年(1872年)到英国留学。回国后任
大藏省关税局长、参事院议官等职。明治15年(1882年)任驻法国
特命全权公使。明治17年(1884年)封侯爵。回国后历任元老院议员、东京府知事、贵族院议长、文部大臣、枢密顾问官等职。蜂须贺茂韶主张应该有效的利用
华族资产和对
北海道的开发。十分爱好
俳句和
能剧并且致力于上述传统文化的振兴。
末代大名
1846年9月28日,蜂须贺茂韶出生于
武藏国江户城,父亲是
阿波国德岛藩第13代藩主蜂须贺齐裕,父亲齐裕本是第11代幕府将军德川家齐的第二十二个儿子,过继给
外样大名的德岛藩第12代藩主蜂须贺齐昌为养嗣子。母亲鹰司标子出身
五摄家之
鹰司家,系
太阁·
关白·
氏长者鹰司政通之女。因此,蜂须贺茂韶继承了武家最高的
德川氏和公家最高的
摄关家的尊贵血统。幼名氏太郎,蒙
从兄·第14代
幕府将军德川家茂赐
偏讳,改名为“茂韶”。
万延元年3月(1860年4月),蜂须贺茂韶叙位从四位上,任
侍从兼淡路守。文久2年(1862年),蜂须贺茂韶
上洛担当京都守护,并在
孝明天皇行幸石清水社时随行供奉。由此德岛藩被卷入到
幕末的
政争当中去。翌年与鸟取藩藩主池田庆德联名上奏
朝廷,请求赦免尊攘派
七卿和
长州藩。在这一时期展现出
公武合体的政治姿态。元治元年4月(1864年5月)转任左近卫权少将,仍兼淡路守。庆应4年1月6日(1868年1月30日),父亲突然去世,庆应4年1月17日(1868年2月10日),蜂须贺茂韶继任
家督,袭封德岛藩,领
阿波国和
淡路国25万7千石(实际40多万石),参加讨幕势力。齐裕死时适逢
鸟羽伏见之战正酣,一时间藩内大乱。在之后的
戊辰战争中,德岛藩参与新政府军征讨奥羽。由于藩内政局混乱,加之引入英式武器装备,因此只派出了少量的藩兵参加新政府军,从而受到其他各藩的冷评甚至
非议。
明治重臣
明治元年3月4日(1868年3月27日),蜂须贺茂韶补任明治政府
议定兼刑法官事务局辅。明治元年3月8日(1868年3月31日)转任左近卫权中将兼阿波守。明治元年闰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明治政府改革官制,任议政官上局议定(相当于立法府上院议员),升叙从二位·权
中纳言,免刑法官事务局辅。明治2年4月8日(1869年5月19日)兼任明治政府民部官知事(相当于
户部尚书)。明治2年5月15日(1869年6月24日) 免议定兼民部官知事,授任麝香间祗候,以备国事咨询。他是最早主张
奉还版籍的大名之一。明治2年6月24日(1869年8月1日)根据版籍奉还,任德岛藩
知藩事。明治4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
废藩置县,德岛藩改为
德岛县。明治4年8月20日(1871年10月4日),蜂须贺茂韶任
太政官左院少议官。同年10月18日(1871年11月31日)依愿免官。
明治5年1月26日(1872年3月5日),蜂须贺茂韶赴
英国牛津大学留学。1879年(明治12年)1月从
牛津大学毕业,1月25日归国。同年8月30日任
外务省御用挂。1880年(明治13年)4月10日补
大藏省三等出仕,任关税局长。1882年(明治15年)5月24日任参事院议官,同年5月25日兼理法制部勤务。同年12月20日任驻
法国特命全权公使,1883年(明治16年)1月23日兼驻
西班牙、
葡萄牙、
瑞士三国公使,同年3月5日兼驻
比利时公使。1884年(明治17年)7月7日依据《华族令》,被列入
华族,受封为
侯爵。1886年(明治19年)9月23日奉召回国,1887年(明治20年)6月4日免官。
1887年(明治20年)6月7日任
元老院议官,叙勅任官一等。1888年(明治21年)7月12日兼任高等法院预备裁判官。1890年(明治23年)2月任
帝国议会贵族院侯爵议员(
终身制·
世袭制),并任贵族院请愿委员会初代委员长。1890年(明治23年)5月19日——1891年(明治24年)7月21日任
东京府知事,并兼领东京市长事。1891年(明治24年)7月21日——1896年(明治29年)10月3日任帝国议会贵族院
议长。1896年(明治29年)9月28日——1897年(明治30年)11月6日任第一次
松方正义内阁文部大臣。1897年(明治30年)11月6日任枢密顾问官。1899年(明治32年)4月13日兼任文官高等惩戒委员长,1900年(明治33年)7月4日兼任会计检査官惩戒裁判所长官,1906年(明治39年)10月10日再次兼任会计检査官惩戒裁判所长官。1908年(明治41年)2月8日兼任议定官。1916年(大正5年)7月6日兼任教育调查会总裁。
应
黑田长成之恳意,蜂须贺茂韶向在
京都东山的
丰国神社修建丰臣秀吉庙的丰国会捐赠用于装饰的灯笼,以感念先祖
蜂须贺正胜受
丰臣秀吉分封为大名之恩。
1918年(大正7年)2月10日,蜂须贺茂韶病逝于东京,享年73岁。戒名“大源院殿”,墓所在德岛县德岛市的万年山。
荣典
本国
1868年(明治元年)6月11日 - 从二位。
1881年(明治14年)7月16日-勋三等旭日中绶章。
1887年(明治20年)11月25日-勋二等旭日重光章。
1887年(明治20年)12月27日-金制黄绶褒章。
1889年(明治22年)12月25日-
大日本帝国宪法发布记念章。
1894年(明治27年)3月9日-大婚二十五年祝典之章。
1896年(明治29年)3月14日-勋一等
瑞宝章。
1903年(明治36年)12月26日-
勋一等旭日大绶章。
1914年(大正3年)6月18日-金杯一组。
1915年(大正4年)4月20日-御纹付银杯。
1915年(大正4年)11月10日-大礼记念章。
1916年(大正5年)4月1日-金杯一组。
1918年(大正7年)2月10日-勋一等旭日桐花大绶章。
外国
1881年(明治14年)6月14日-
德意志帝国二等皇冠勋章。
1881年(明治14年)7月16日-
夏威夷王国卡拉河大骑士勋章。
1884年(明治17年)3月11日-
西班牙王国伊莎贝拉·卡特兰一等勋章。
1887年(明治20年)10月19日-
葡萄牙王国一等特尔诺沃勋章。
1888年(明治21年)3月24日-
法兰西共和国法国荣誉军团勋章大军官勋位。
1888年(明治21年)9月11日-
奥斯曼帝国田野雄狮保罗大绶带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