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督”一词源于中国的《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家有长子曰家督。”后常作为日本自
镰仓时代逐渐开始出现的,以
嫡长子为继承要求的家族实际掌权者。
在
镰仓时代时,以
嫡长子为家督,而财产则是分成几份来继承。而到
室町时代,原则上是权利与财产都由嫡长子继承,但在现实生活中,此种制度会造成家庭内部的纷乱而无法确立。于是之后的
江户幕府以绝对的权力为背景,确立了家督由
嫡长子继承制度。
此种制度虽然是主要是在武士家庭中,若要继承已经断绝的家名(可能没有血缘关系),称为继承名迹(与有
血缘关系者继承家督作区别)。例如作为一般姓氏的
畠山氏继承了源氏的足利义纯,为
源姓畠山氏而广为人知。
有些“国”的幕府指定的“守护家族”势力弱小,被“
守护代”(辅助守护的一个职位,直译即为“代理守护”)的家族篡夺了权利,比如
织田信长的织田家所在的
尾张国本来的守护是
斯波家,织田家只是守护代.。
有些“国”,拥有绝对权利的既不是守护代也不是守护,只是当地的名主,比如
安芸国的毛利家。
在明治宪法下,虽然也被当作家制度的一环而成为制度,但在
日本国宪法实施后的民法大改正中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