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属国
指在宗藩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的国家
藩属国在中国古代是一种常见的政治形式。周朝时,周王实行分封制,赋予王室贵族以及功臣“诸侯”的名号,让他们治理周王朝的土地。而这些诸侯管理的国家,如秦国、赵国、齐国等,就是藩属国。
历史
藩国
藩属国是藩国和属国的合称,从刘邦开始有了“藩国”这一称呼,汉高祖刘邦设定在中央周围,京畿地区,即首都周围这个地区,实行郡县制,就是秦朝的制度;在边远一点的地方呢,则实行周朝的封建制,依然再封一些王国出去。这就是一个王朝两种制度,也可以看作是“一朝两制”。那么分封在京师周围的这些国家呢,就称做藩国。为什么叫做“藩”呢?藩就是篱笆、藩篱,意思就是说你们像篱笆一样在周围保卫中央,所以这些王侯都被称为“藩王”。他们回到自己的王国去,叫做“归藩”,也叫‘之国“。这些分封出去的王国是各自为政的,是有自己主权的,也是有自己财源的。
属国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后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降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等郡内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大郡置边远县为属国,如置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置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置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置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
明《巡抚登莱右佥都御史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诰》:“察属国之情形,务令受我戎索。”
形式
藩属国其形式可分多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1918年)前夕,当时的阿根廷共和国,在金融上完全依赖于英国,以致有的经济学家把它看成是英国的商业殖民地。
葡萄牙是个独立的主权国家,但从18世纪初期开始,就处于英国保护之下。英国为了巩固它在反对西班牙和法国斗争中的阵地,保护了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英国以此换得了商业上的利益,换得了向葡萄牙及其殖民地输出商品尤其是输出资本的优惠条件,还换得了利用葡萄牙的港湾、岛屿、海底电缆等等的便利。
这种小国依赖于大国的关系,一向是存在的,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后,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中国藩属国
东亚
西汉开始,朝鲜半岛上的国家就是中国的附属国。在清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1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李棩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矛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军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
袁世凯始终认为日本是中国最大的敌人。他在担任驻朝通商大臣期间,在上李鸿章的《朝鲜大局论》中,主张坚决同日本力争朝鲜。他说:“越缅僻处海荒,朝鲜近在肘腋,北则咫尺盛京根本之地,西则控扼津烟咽喉之冲,无朝鲜则无东壁也。……故缅甸可容,越南可缓,而朝鲜断不可失。”袁世凯这种对朝鲜之于中国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深刻精到,远超时人。甲午战后,国际形势大变,袁世凯对国家安全又有了新的认识,危机意识更强烈了。光绪八年(1882年),朝鲜发生“壬午兵变”,日本乘机派遣军舰进抵仁川,吴长庆奉命督师支援朝鲜平定叛乱,以阻止日本借机发动侵略战争。张謇随吴长庆军队奔赴汉城,为吴长庆起草《条陈朝鲜事宜疏》,同时张謇还撰写了《朝鲜善后六策》向清廷建议,废除朝鲜王国,设置郡县。与此同时,朝鲜大院君也秘密建议,清朝政府应效仿元朝,在朝鲜设行省、派监国,“则国自保,民自靖”,朝鲜大院君就是朝鲜国王的生父。清流党人邓承修、张佩纶等主张对日本采取强硬政策,以维护琉球、朝鲜等藩属,乘机完结琉球案。
从此,中国开始在朝鲜驻军,重申“朝鲜永列藩封”,帮助朝鲜训练新军、开展“洋务运动”,加强了宗主国的权力。但是对于朝鲜是否仿效新疆和台湾设立行省一事,清廷则犹豫不决,李鸿章痛斥张謇的建议是“多事”。后来中国对朝鲜政策,采用的是将朝鲜问题国际化、中立化的“和平发展”政策,一方面极力维护自己的宗主国地位,另一方面在朝鲜半岛施行“以夷制夷”的方针。希望通过软性的手段缓解朝鲜半岛的危机。
无疑这种保守的政策,事实上使清政府错失了解决朝鲜半岛问题的最佳时机,吞噬了自己本来充裕的外交回旋余地。此后的对朝政策实际上使得清政府陷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朝鲜作为藩属国,清政府处理朝鲜事务之时,地位等同于其它列强,在朝鲜人看来,中国也是列强之一,他们甚至还设法引入俄国人和美国人的势力来牵制清政府。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
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琉球不断向中国进贡,琉球历代国王都接受中国册封。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中山王察度发布诏谕。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贡。琉球成为明帝国的藩属。明朝皇帝还赠送闽南人三十六姓给琉球。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直至19世纪60年代,琉球始终承认自己是清朝的藩属。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极,讽示琉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1873年又列琉球为府县。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统治之下。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清廷派人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派军队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清朝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也就遂告结束。
东南亚
越南本来不存在,从西汉到唐朝长达1000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是就是中国的领土,为交趾郡安南都护府,有大量中原人移民在此居住。直到五代期间叛乱,939年在打败中国南汉军队后独立建国,北宋王朝无力收复,越南才变成国家。中国古称其为安南(在南宋前称为交趾国),自称大瞿越、大越。在明朝前期,越南一度成为中国领土,不过仅维持20年便再次宣告独立,又变成明朝的藩属国。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制。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占城国。1802年,原阮氏家族的后代阮福映在法国支持下灭西山朝,建立阮朝(1802年—1945年)。1803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越南国王
19世纪40年代―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缅甸在元明朝时成为中国的土司。但到明朝中叶以后,缅甸宣慰使司逐渐强大,开始向其他土司辖区扩张,缅甸看到明朝并没有出手拯救外边政区,于是借鉴明朝金字红牌制度,采取拉拢周围的土司头领的做法。“明初所设立之三宣六慰诸土司,大抵皆服属之”,(注:王崧:《道光云南志钞》,志钞五,见《云南史料丛刊》第11卷。)向其输纳贡赋。对于云南边内土司,缅甸东吁王朝也不断进行骚扰。为了抵御缅的进攻,云南巡抚陈用宾在云南边境设立了铜壁关万仞关神护关巨石关、铁壁关、虎踞关天马关汉龙关等八关。虽然八关是“以控制关外诸土司,防缅内侵,非所以为滇缅之界也”(注:张诚孙:《中英滇缅疆界问题》,第23页),但明王朝随着自身势力的衰微,对关外土司的控制实际上越来越松弛。一些土司慑于缅甸的压力,纷纷依附缅甸,或对中国、缅甸首鼠两端。清兵入主中原后,清政府忙于巩固自身的统治,在西南边疆只守明万历年间所筑的防御工事——八关(注:参见方国瑜:《中国西南历史地理考释》,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75页),对云南边外土司仍取以夷制夷的政策,因此边境土司的状态没有发生什么改变,与东吁王朝,也多年未有官方往来。直至乾隆十五年(1750年)东吁王进才首次正式遣使来华,纳贡求封,受到清政府的友好接待。1752年,东吁王朝被雍籍牙王朝(1752年―1885年)取而代之,由于其势力不断向云南边界伸展,干涉云南边境土司的内部事务,引发了乾隆年间的清缅战争(1765年―1769年)。清朝前期曾多次派兵出征缅甸。1769年,清政府派大学士傅恒督师入缅,缅甸国王孟驳惧而求和。双方议和之后,缅甸派使节朝贡清王朝,表示臣服中国。1790年,清廷派遣使节前往缅甸封孟云为缅甸国王。清缅战争期间,清政府一度恢复了对孟拱、木邦、孟艮、整迈等土司的统治,但是随着征缅战事的结束,缅甸备表入贡,清王朝对这些土司旋又不加过问。“置三司于不问,任缅处置,犹得曰,缅已世世臣服,恭顺无二,养拱诸地虽属缅仍属于我然。”清政府的这种自己人的观念,在能够维持其藩属体系的条件下,还出现不了多大问题,但在西方国家频频入侵,清王朝的属国皆被列强吞并后,就难免会造成边界领土的纠纷,并使清政府在与列强谈判时处处陷入被动。
从1824年起。英国开始发动了侵略缅甸的战争。在英政府制造事端挑起侵缅战争的过程中,清政府曾经提出交涉。英国政府一面推倭说事先不知中国对缅甸的宗主权,表示不损害中国在缅甸的权利,一面又加紧侵略缅甸。英于1885年12月派兵攻占了缅甸首府曼德勒,俘虏了缅甸国王锡袍及王后,并于1886年1月1日宣布将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完成了它对整个缅甸的吞并。英国吞并缅甸之后,清政府提出了抗议,中英双方进行了谈判,此后,中英两国开始出现滇缅边界的领土纠纷。中国驻英公使曾纪泽就曾提出滇缅边界问题。英国外交大臣克雷向曾纪泽表示,愿意在界务上做一定让步:第一“将潞江(即怒江萨尔温江)以东之地,自云南南界之外起,南抵暹罗北界,西滨潞江,即洋图所谓萨尔温江,东抵澜沧江下游,其中北有南掌国,南有掸人各种,或留为属国,或收为属地,悉听中国之便”;第二,以大金沙江即伊洛瓦底江为两国“公共之江”;第三,在八莫近处勘明一地,允许中国立埠,“设关收税”(薛福成:《滇缅分界大概情形疏》,《出使奏疏》卷下,第28-29页)。由于中英双方在缅甸存祀问题上一直僵持,对英方这一表示,曾纪泽于卸任前只与英国外交部互书节略存卷。1886年7月,在北京签订了《缅甸条款》,清政府承认了英国在缅甸的特权,英国同意缅甸每届十年“循例”向中国“呈进方物”。清政府虽然达到了使英国“勿阻朝贡”的谈判要求,但实际上清朝与缅甸的宗藩关系已不复存在。
苏禄是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在明代,古苏禄国同中国开始了密切的友好来往。
明永乐十五年(1417年),苏禄群岛上的三位国王—东王巴都葛叭哈喇、西王麻哈喇葛麻丁、峒王巴都葛叭喇卜率领家眷一行340人组成友好使团,前来中国进行友好访问,受到明永乐皇帝(明成祖朱棣)的隆重接待。
清雍正四年(1726年),苏禄国王遣使到清廷朝贡。1754年,苏禄国王上表请以苏禄国土地、丁户编入中国版籍,乾隆帝婉言谢绝。1851年,西班牙侵占和乐岛,清朝与苏禄王国的交往遂告中断。
南掌是今老挝。18世纪初,南掌发生分裂,在其北部建立了琅勃拉邦王国,清王朝仍称之为“南掌”。1729年(雍正七年),琅勃拉邦王国开始向清廷朝贡。1791年,琅勃拉邦王国遭到万象王昭南的干预,琅勃拉邦国王阿努鲁被迫逃往曼谷。不久,在清朝的帮助下,阿努鲁重新回到琅勃拉邦进行统治,直到其子曼塔图腊统治时,仍与清廷往来密切,清廷还对其颁发了敕印诰命。1893年,琅勃拉邦沦为法国的“保护国”,清朝与南掌的宗藩关系也告终结。
中亚
浩罕是18世纪乌兹别克人中亚建立的封建汗国。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军在追击新疆叛匪大小和卓的过程中与浩罕汗额尔德尼直接发生关系。额尔德尼主动以外藩附属于清朝,向清廷朝贡不绝。至19世纪初,浩罕在表面上仍装模作样地向清朝表示“恭顺”,而实际上却不断向中国侵略,吞食中国领土。1876年,沙俄吞并浩罕国,置费尔干省。浩罕与清朝的宗藩关系也就不复存在。
清朝初年,阿富汗地区处于分裂状态。1759年,巴达克山东面的博罗尔遣使向清朝朝贡。1878年,英国占领阿富汗,清朝与阿富汗的交往遂告中断。清朝与周边国家的宗藩关系及终止情况大体如此。另外,关于西藏和外蒙古的问题也需在此一谈。众所周知,清政府在西藏和外蒙古行使的是完全的主权。而当时的英俄等国则一直妄图以宗主权代替中国在上述地区的主权。英国一再否认中国在西藏的主权,认为清政府西藏只拥有宗主权。英国这种不顾事实的说法,遭到了清政府的坚决反对,其阴谋也一直未能得逞。在外蒙古独立之前,中国在外蒙古行使的也是完全的主权。辛亥革命后。俄国策动外蒙古“独立”,迫使袁世凯北洋政府同俄国订立《中俄声明文件》,使中国政府丧失了在外蒙古的领土、主权,只保留了一个宗主权的虚名.严重侵害了中国的利益。因此,对于主权和宗主权这一问题,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决不能因为清朝拥有对周边国家的宗主权,而把中国拥有主权的地区也说成是宗主权。必须坚决反对把宗主权与主权混为一谈,坚决反对以宗主权代替主权。
南亚
尼泊尔,数千年中华帝国的最后一个宗藩。民国建立后,袁世凯曾想邀请尼泊尔加入五族共和,可惜尼泊尔当时已为英印所控制。清王朝和尼泊尔的宗藩关系是非常现实的国际战略关系。
清前期,拉达克、哲孟雄、不丹喜马拉雅山外诸国皆为中国藩属。后英印展开对这些国家的兼并和侵略,诸国纷纷向中国告急。但其文报中将英印称为“披楞”,昏聩闭塞的清王朝竟然不知道“披楞”就是英国,以为是一个什么远方的小国,而没有予以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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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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