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酒令
美国禁酒法案
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禁酒简介
1920年1月2日,禁止酿造和发售酒类的《沃尔斯特法令》在美国生效。长期以来,舆论界强烈主张禁酒,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美国已有三分之二的州是“干”的。 但是,需要有一个全国性的法令来最终完成禁酒的使命。美国20年代国会立法颁布了禁酒令,理由就是酒是犯罪的根源。由于酗酒造成了很多家庭暴力问题,为了保护妇女权益就实施了禁酒令。而且酒在宗教上也和罪相联系,也是宗教组织所反对的。但是禁酒令反而造成私酒泛滥,很多人通过贩卖私酒中饱私囊。《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主角盖茨比就是靠贩私酒发家的(虽然小说里没有明说,但是所谓药房,就是指私酒坊。因为可以合法贩卖的酒精是医用酒精)。
美国禁止酒精饮料的酿制、转运和销售的宪法修正案。工业资本家认为工人饮酒影响劳动纪律生产效率,于是在他们施加压力的情况下,国会于1919年颁布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自本条批准一年以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土地境内,酒类饮料的制造、售卖或转运,均应禁止。其输出或输入于合众国及其管辖的领地,亦应禁止。”这一修正案也得到美国基督教新教徒的支持,因为他们有一种禁欲苦行,节俭自制的思想倾向,禁酒令符合他们的要求。但这修正案的实施,引起了非法酿造、出卖和走私酒类饮料的新的犯罪行为,禁而不止,而联邦及各州政府又需要以酒税补充其财政收入,1933年国会颁布宪法第二十一条修正案废止了禁酒令。
借别酒会
禁酒法案生效前一天,道路上的运酒车络绎不绝,人们都赶着时间把酒运回家里收藏。到了晚上,街道上空无一人,原来人们都聚在家里或其他公众场合举行最后一次合法的的“借别酒会”。一位参议员在晚餐会上举杯说:“今天晚上是美国人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前夜。”这番话引来了阵阵热烈掌声。
产生原因
美国人向酒宣战,实始自他们立国之初。许多早期移民是出于宗教原因而抛弃欧洲故土、奔赴这片蛮荒的。这些被称为“清教徒”的美国创始者,把他们的一腔宗教热情带过了大西洋,使之成为美国民族形成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清教徒”,力主敬畏上帝、清廉度日者之谓也。至19世纪中期,美国一些地方的居民开始诉之于法律手段约束贪杯之人,这个民间运动时起时伏,绵延不绝,终于在20世纪初掀起大潮。
禁酒实施
美国禁酒令是依据1919年1月16日批准的美国第18宪法修正案和1919年10月28日通过的沃尔斯泰德法(Volstead Act)来实行,在1920年1月16日第18宪法修正案生效日开始执行,由联邦禁酒探员(警察)执法,推行禁酒令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于共和党和禁酒党。
戒酒运动组织也有希望禁酒的分支,这些组织在全国性禁酒开始前就已经给美国带来许多改变,在1905年的时候有三个州宣告酒是非法,1912年增加到九个,到1916年时,48个州里有26个禁止酒的买卖。
虽然酒的贩卖已是非法,但仍然很容易可以在地下酒吧(speakeasy 轻声说话)和其它地下组织买到,地下酒吧的名称源于买者须轻声说服看门人让他们进去,看门人的工作是过滤看起来像禁酒探员的人,探员们没有强行进入的职权,因此如果看门人不同意他们就没办法进入。也有很多人留有私人吧台,用来招待访客。大量酒品从加拿大经陆路或五大湖走私进来,还有从法国圣皮耶与密克隆群岛,还有东岸甜酒经营走私线等。
合法和不合法的家庭酿酒在禁酒令时期都很流行,家里可以合法酿造一定数量的葡萄酒苹果酒。也有一些商业贩卖的葡萄酒,但只能从公卖局手中购买来供宗教仪式使用,特别是天主教和美国圣公会圣餐,还有一些犹太教的仪式。卖“麦芽蛇麻草”的商店在全国各地冒起,很多前酿酒厂转为贩卖从麦芽提炼出来的糖浆,表面上是为了烘焙和“饮料”的用途。
美国禁酒令的限制只在于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因此在第18宪法修正案前就已经买或制造的酒在整个禁酒令时期都可以合法供应。
也有不少含酒精产品酒精含量刚好在法定限制之下,稍微加工后这些产品可能可以和真的酒一样,其中一个叫淡啤酒(near beer),刚好在法定0.5%的限制之下,虽然差不多是无酒精,但它提供了详细按部就班的教学说明书,告知买者什么是他们不应该做的,消费者因此可以很容易的按照提供的简单教学自己制造含酒精啤酒
在1933年2月17日布莱恩法(Blaine Act)通过,将沃尔斯泰德法修正为容许3.2%酒精含量的饮料。同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废止了第18宪法修正案。
很多1920年代的社会问题被归成禁酒时期问题,高利润、动辄使用暴力的酒品黑市的繁荣,敲诈勒索因为执法官员的腐败而盛行,烈酒的走私利润较高使得烈酒反而更为流行,执行禁酒令的花费很高,又失去了来自酒品的税收(约5亿美元一年),使得国库大受影响,1933年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而撤消禁酒令,这使得有组织犯罪因来自合法卖酒商店的低价竞争,几乎失去他们所有来自酒品黑市的利润,但不久后这些有组织犯罪就改为贩卖非法毒品。有一种观点认为黑市会兴旺是因为有非法的产品存在,因此有人将现代“向毒品宣战”与禁酒令时期相比,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比较不正确。
禁酒令对美国酿酒产业有显著的影响,禁酒令结束后,之前存在的酿酒厂大约只有一半重新开始营业,许多小型的酿酒厂就此永久倒闭。因为主要只有大型酿酒厂得以存活,美国啤酒被批评为缺乏个性、是大量生产出来的日用品,许多啤酒评论家们对美国啤酒品质的下降和种类的减少感到悲叹,弗利次·梅塔格(Fritz Maytag)提倡的小型酿酒革命帮助美国酿酒业从后禁酒令的忧郁期醒来。
实施难度
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禁酒 法案(又称“伏尔斯泰得法案”)正式生效。 修正宪法以达禁酒目的,决心不可谓不大,联邦政府执法也算积极有力,但从一开始,禁酒之事便遇到巨大阻力。因为贪杯者颇多,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平时只是浅尝辄止,并非酗酒之徒,酒罐子一下完全打破,大家一滴也喝不成,他们觉得有过激之嫌。这些人始则悻悻然,后则人前身后作些小手脚,偷饮几盅。如此一而再,再而三,涓滴成河,美国的禁酒大业也就难以维持了。
更重要的是,美国禁酒令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禁酒令根本无法消除人们喝酒的欲望和需求,在正规市场被禁的同时,地下黑市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非法制造和买卖酒类制品带来的暴利深度挖掘了酒贩子潜力:有人把福特汽车的中间掏空,有人用婴儿车来偷运葡萄酒和白兰地,有人在家里藏酒的地方安装假门。尤其严重的是,在禁酒令实施之前,因为没有财政依据,美国的黑社会波澜不兴,而在实施禁酒令之后,依靠私酒贸易带来的暴利,美国的黑社会开始发展壮大。与此同时,警察也日益腐败,犯罪率不断上升。
社会问题
禁酒运动将美国分成了“湿的”和“干的”,甚至差点改变了美国的两党制民主党在禁酒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故而在全国的影响力及支持度大伤。禁酒党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全国深孚众望、倍受拥护的党派。
禁酒令实行后,却没能如预期一样,实现美国人道德情操的净化。市场上没有合法的酒类出售了,秘密酒馆取代了合法酒馆,酒的走私活动由于获益甚丰,日渐猖獗。至30年代初,即美国禁酒令颁布10年之后,许多美国人开始呼吁解除禁令。当时正值美国经济大危机,全国上下惶惶不可终日,美国人希望飘香的美酒能缓解他们紧张忧虑的心情,唤起他们对新生活的渴望,希望重启的酿酒业、售酒业能刺激深陷危机中的经济,使之早日复苏。1932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富兰克林·罗斯福,把开放酒禁作为其竞选纲领之一,获得了美国人民的支持。1933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第二十一条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也分三款,第一款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现予废除。”第二款规定:“在合众国任何州、准州或属地内,凡违反当地法律为在当地发货或使用而运送或输入致醉酒类,均予以禁止。”第三款规定:“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以内,由各州修宪会议依本宪法规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第二年,随着犹他州作为第三十六个州签署此弛禁法案,美国的禁酒令便正式明令废止了,曾经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也随之结束。
开放酒禁
由于上述种种问题,至20世纪20年代末,即美国禁酒令颁布约10年之后,许多美国人开始呼吁弛禁。或许是因为那时正值美国经济大危机,全国上下惶惶不可终日,禁酒之事更显得多此一举。1932年民主党富兰克林·罗斯福竞选总统,即把开放酒禁作为其政纲之一。1933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第二十一条宪法修正案以取消禁酒之第八修正案。次年,随着犹他州作为第三十六个州签署此弛禁法案,美国的全国性禁酒便寿终正寝了。
虽然禁酒作为国策在美国早已成为明日黄花,但地方性的禁酒及其它有关措施却并未绝迹。直到1966年,美国的一些州仍然实行禁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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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5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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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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