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中国古代官名,
宋代委
朝臣为州一级地方行政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意为暂行主管某军州兵政、民政事务,简称知州。
明清时成为州长官的名称,为
直隶州知州者,地位略低于
知府;为
散州知州者,地位与
知县同。
宋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藩镇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
京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简称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别诏令不得过问所任州的州务,演化为武臣的迁转之阶,属于横行正使之一。同时,节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虚衔,成为武臣的最高等级,不再有实际权力。州也就由隶属
藩镇变为隶属以
转运使为长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为长官的府。
赵匡胤立宋初年,鉴于唐末五代之患,削州镇之权,“令文臣知州事”,其后,派
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一州的长官;主要也是为了便于皇帝的
直接控制。宋朝重文轻武,往往委派
文官通判。知是“
知会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正式称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
达鲁花赤,专由
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
到了
明清两朝,知州演变成了一种固定的官制。明清两代的州有两种:
直隶州和
散州。直隶州直接属省,散州隶属府。 知州属官有
同知、
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和治安等。
明代知州
从五品,月俸十石。
属州的待遇与县同等,
直隶州的待遇与府同等,但品秩不同。这是明官制和
清官制的不同,无论是属州和直隶州都是从五品,不同的是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