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钝(1335-1406年),字士鲁,号野庄,
河南开封府太康县(今河南省太康县)人,自少凝重,有大志,入学未久,捉笔为文,成章可观。
王钝自少凝重,有大志,入学未久,捉笔为文,成章可观,
先达多器重之,父卒时年二十四岁,竭力事母,
甘旨无缺,抚诸弟妹,恩义尤笃,内外族姻,率多兼济。
洪武十八年(
1385年),弟王铉
安县主簿坐
郭桓罪,王钝曰:「嫂溺不援,是为豺狼,吾弟诰惟国宪,亟不救,何以慰母心?」上言陈情,求贷其命,
明太祖义而赦之。
洪武二十年(
1387年)六月二十六日,徙福建海洋孤山断屿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给田耕种,从左参议王钝请也。
洪武二十二年(
1389年),以税粮
愆期当罢,特宥其罪,召遣
持节抚谕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宣慰使思伦发,思伦发于洪武二十一年(
1388年)叛乱,
定边之战以明朝胜利告终,王钝对思伦发陈明利害,思伦发心悦诚服,遂归顺朝廷,退出侵地,并纳贡象、马及其它土特产品,叉馈赠王钝白金500两,王钝坚辞不受、有人劝他说:“如不接受,恐怕思伦发会有疑虑而产生二心。”他不得已才暂且收下,归途经过云南时.把这些赠物全部交给云南官府。
明太祖诏征
诣阙,谕之曰:「浙江非卿不可治,奔丧后,勉起就任,以副
倚注之怀。」 命礼部厚加
赙赠,王钝恳请丧终,不许,乃命
襄事复职。
当时
明太祖宵旰图治,藩宪重臣能胜任而久于其职者不多见,惟王钝与云南布政使
张紞齐名,主政
浙江长达10年,修水利,办教育,减
徭役,惩奸除弊,
选贤任能,颇有政声,入觐考绩,
明太祖曾于朝廷当众称赞他为“
方岳之最”,以劝庶僚。
七月二十日,
明成祖视朝罢,以建文多改旧制,顾侍臣叹息曰:「只如群臣散官一事,前代沿袭行之已久,何关利害?亦欲改易,且陵土未干,何忍纷纷为此?」于是
天颜怆然变色,既又曰:「凡开创之主,其经历多,谋虑深,每作一事,必筹度数日乃行,亦欲子孙世守之,故《
诗》《
书》所载后王之善必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于戒警后王必曰『率乃祖攸行』曰『监于先王成宪』此皆老成之言,后世轻佻謟谀之徒,立心不端,以其私智小见,导嗣君改易祖法,嗣君不明,以为能而宠任之,徇小人之邪谋,至于国弊民叛而丧其社稷者有之矣,岂可不以为戒?」乃进吏部尚书
张紞、户部尚书王钝,谕曰:「卿二人久事
皇考,习知典故,今皆老矣,其解见职务,月给尚书半俸,居京师,视时政有戾旧制者,并向朕直言之,勿隐,庶称
属望老成之意。」
七月二十三日,
明成祖谕群臣曰:「朕居藩邸时,凡百姓艰苦靡不知之,而数年兵兴,北方之民疲劳尤甚,朕所以举义者,为宗社生民之计。今宗社既安,而北方之民未安,吾夙夜不忘,遂命前工部尚书严震直、户部致事尚书王钝、应天府尹薛正言等分往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布政司,巡视民瘼,何弊当革,何利当建,速具奏来。」 王钝承制往山东,使车所至,询查民隐,靡不究心,发粟赈穷,全活甚众。
十月二十八日,
明成祖命兵部复设
大宁、
营州、
兴州三卫,凡各卫官军先调
辽东等处,及在京并有坐事谪戍边者,皆令复原卫屯田,命户部尚书王钝驰驿往
北平,与新昌伯
唐云经度屯种。先是,卫所尽从征讨,边徼无复居人,事既平,诏遣各还原卫,王钝
执奏:「兵革甫定,岁时凶荒,若剧遣还,老幼转死沟壑,壮者逃窜,无以自达,姑待休息颇充,然后可议。」
明成祖嘉纳其言,由是全济者尤多。
永乐元年(
1403年)六月一日,户部致仕尚书王钝言:「军士年六十之上老疾者既不能征操,又不能耕种,宜遣还乡,令壮者代之,不徒以实队伍,亦不虚费粮饷。」从之,仍命还乡者人赐钞五锭,人其自愿随营不支月粮者听
六月四日,户部致仕尚书王钝言三事:「一、种田囚人,若照籍贯分定地方,则有多寡不同,难于编甲,今宜不分籍贯,于
保定、
真定、
顺天等府所属州县,挨程安置,先近后远,庶几聚落易成,屯种有效。一、军人冬衣布花已有常例,近因
关给不时,其间多罹寒苦,今后当趁时攒运,依期给散。一、通州迤东驿分马少,皆以江南之民应役,别无更替,饲养马匹又不如法,以致马多亏折,设有警急,难免
稽违,宜令北京行后军都督府及辽东都司于附近卫所每跕拨马十匹益之。」皆从之
永乐二年(
1404年)四月十日,以老赐敕奖谕,命仍浙江左
布政使之职,以
中奉大夫致仕还乡。敕曰:「古之君臣恩义□尽,进退之际必有礼焉。尔事朕皇考亦有年,朕方图任旧人,命往山东、北平、扶绥军民,经营乜戌,然乡筋力已衰,不堪烦任,可仍前职致政,优游于家,以终天年。」
后葬于
太康县高朗乡王坟村又名尚书营,墓园世代有专人看管,可惜建国后气势不凡的墓园被破四旧毁灭,只剩坟冢。村人以王钝为老祖爷,在公元2013年重新立碑楼于墓前。可惜威风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