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钝
明初大臣
王钝(1335-1406年),字士鲁,号野庄,河南开封府太康县(今河南省太康县)人,自少凝重,有大志,入学未久,捉笔为文,成章可观。
生平
王钝,字士鲁,1335年生于河南太康县,母陈氏,父王元佐,元时台省辟为掾,以能用荐授河南裕州判官,升凤阳定远县尹,秩满例升,以事逮,左迁山东盐场司令,升扬州府通州同知。值红巾起义,道路阻隔,携家居山西之大同,不久后病逝于龙凤五年(1359年)八月九日,享年五十有五。
王钝自少凝重,有大志,入学未久,捉笔为文,成章可观,先达多器重之,父卒时年二十四岁,竭力事母,甘旨无缺,抚诸弟妹,恩义尤笃,内外族姻,率多兼济。
龙凤十一年(1365年),以《易经》中蒙河南乡试。
龙凤十二年(1366年),考中蒙进士,任山西猗氏县知县。
洪武初于河津龙门设塾授徒,号野庄。
洪武四年(1371年),诏征赴京,以疾辞归。
洪武十年(1378年),王钝应诏至应天府召对称旨,四月二十二日任礼部主客司主事。
当时,四夷朝贡,络绎于道,由于他熟悉史传,习知诸番典故,善于宴劳应酬,品节适得其宜。
迁任长沙府通判,坐事免。
洪武十六年(1383年),礼部尚书任昂举荐,为大名府通判。
洪武十七年(1384年)四月十九日,召为吏部选部试郎中。 署部事,品藻人物,甄别贤否,允协公论。
洪武十八年(1385年),弟王铉安县主簿郭桓罪,王钝曰:「嫂溺不援,是为豺狼,吾弟诰惟国宪,亟不救,何以慰母心?」上言陈情,求贷其命,明太祖义而赦之。
洪武十九年(1386年)三月三日,任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左参议。
洪武二十年(1387年)六月二十六日,徙福建海洋孤山断屿之民居沿海新城,官给田耕种,从左参议王钝请也。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二月十六日,升福建承宣布政使司右参政。
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以税粮愆期当罢,特宥其罪,召遣持节抚谕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宣慰使思伦发,思伦发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叛乱,定边之战以明朝胜利告终,王钝对思伦发陈明利害,思伦发心悦诚服,遂归顺朝廷,退出侵地,并纳贡象、马及其它土特产品,叉馈赠王钝白金500两,王钝坚辞不受、有人劝他说:“如不接受,恐怕思伦发会有疑虑而产生二心。”他不得已才暂且收下,归途经过云南时.把这些赠物全部交给云南官府。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九月八日,迁升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浙江左布政使王钝以母丧去官,赐钞百锭。
明太祖诏征诣阙,谕之曰:「浙江非卿不可治,奔丧后,勉起就任,以副倚注之怀。」 命礼部厚加赙赠,王钝恳请丧终,不许,乃命襄事复职。
当时明太祖宵旰图治,藩宪重臣能胜任而久于其职者不多见,惟王钝与云南布政使张紞齐名,主政浙江长达10年,修水利,办教育,减徭役,惩奸除弊,选贤任能,颇有政声,入觐考绩,明太祖曾于朝廷当众称赞他为“方岳之最”,以劝庶僚。
建文二年1400年),召王钝升为户部尚书明惠宗特崇加六部尚书,皆正一品,阶特进荣禄大夫
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十三日,燕王朱棣攻入京师应天府(今南京)后,他潜出城欲逃亡,被巡逻士兵捉住送交朱棣,仍让他任户部尚书。
七月二十日,明成祖视朝罢,以建文多改旧制,顾侍臣叹息曰:「只如群臣散官一事,前代沿袭行之已久,何关利害?亦欲改易,且陵土未干,何忍纷纷为此?」于是天颜怆然变色,既又曰:「凡开创之主,其经历多,谋虑深,每作一事,必筹度数日乃行,亦欲子孙世守之,故《》《》所载后王之善必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于戒警后王必曰『率乃祖攸行』曰『监于先王成宪』此皆老成之言,后世轻佻謟谀之徒,立心不端,以其私智小见,导嗣君改易祖法,嗣君不明,以为能而宠任之,徇小人之邪谋,至于国弊民叛而丧其社稷者有之矣,岂可不以为戒?」乃进吏部尚书张紞、户部尚书王钝,谕曰:「卿二人久事皇考,习知典故,今皆老矣,其解见职务,月给尚书半俸,居京师,视时政有戾旧制者,并向朕直言之,勿隐,庶称属望老成之意。」
七月二十三日,明成祖谕群臣曰:「朕居藩邸时,凡百姓艰苦靡不知之,而数年兵兴,北方之民疲劳尤甚,朕所以举义者,为宗社生民之计。今宗社既安,而北方之民未安,吾夙夜不忘,遂命前工部尚书严震直、户部致事尚书王钝、应天府尹薛正言等分往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布政司,巡视民瘼,何弊当革,何利当建,速具奏来。」 王钝承制往山东,使车所至,询查民隐,靡不究心,发粟赈穷,全活甚众。
十月二十八日,明成祖命兵部复设大宁营州兴州三卫,凡各卫官军先调辽东等处,及在京并有坐事谪戍边者,皆令复原卫屯田,命户部尚书王钝驰驿往北平,与新昌伯唐云经度屯种。先是,卫所尽从征讨,边徼无复居人,事既平,诏遣各还原卫,王钝执奏:「兵革甫定,岁时凶荒,若剧遣还,老幼转死沟壑,壮者逃窜,无以自达,姑待休息颇充,然后可议。」明成祖嘉纳其言,由是全济者尤多。
永乐元年(1403年)六月一日,户部致仕尚书王钝言:「军士年六十之上老疾者既不能征操,又不能耕种,宜遣还乡,令壮者代之,不徒以实队伍,亦不虚费粮饷。」从之,仍命还乡者人赐钞五锭,人其自愿随营不支月粮者听
六月四日,户部致仕尚书王钝言三事:「一、种田囚人,若照籍贯分定地方,则有多寡不同,难于编甲,今宜不分籍贯,于保定真定顺天等府所属州县,挨程安置,先近后远,庶几聚落易成,屯种有效。一、军人冬衣布花已有常例,近因关给不时,其间多罹寒苦,今后当趁时攒运,依期给散。一、通州迤东驿分马少,皆以江南之民应役,别无更替,饲养马匹又不如法,以致马多亏折,设有警急,难免稽违,宜令北京行后军都督府及辽东都司于附近卫所每跕拨马十匹益之。」皆从之
永乐二年(1404年)四月十日,以老赐敕奖谕,命仍浙江左布政使之职,以中奉大夫致仕还乡。敕曰:「古之君臣恩义□尽,进退之际必有礼焉。尔事朕皇考亦有年,朕方图任旧人,命往山东、北平、扶绥军民,经营乜戌,然乡筋力已衰,不堪烦任,可仍前职致政,优游于家,以终天年。」
永乐四年(1406年)八月二十三日,卒于正寝,享年七十有一。十月七日葬于县北吴仁寺先茔之左。
王钝一生老实持重,善恤民事,素有爱民之风,其著作有《野庄集》6卷。
后葬于太康县高朗乡王坟村又名尚书营,墓园世代有专人看管,可惜建国后气势不凡的墓园被破四旧毁灭,只剩坟冢。村人以王钝为老祖爷,在公元2013年重新立碑楼于墓前。可惜威风不再。
家族亲属
参考资料
王钝.中国知网.
“方岳之最”王钝.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2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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