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 号)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 号),设置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以下简称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为主管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海南)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起草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领域的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指导全省旅游、
文化资源调查与利用保护工作。统筹规划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融合发展。
(四)指导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和
全域旅游建设。
(五)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
公共设施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
(七)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八)指导、推进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
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全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
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指导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规范发展,依法规范和监督管理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
市场。
(十一)指导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综合执法工作,维护
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促进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
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
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
历史沿革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文化和旅游部挂牌成立后,全国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的组建也倍受关注。海南省不仅整合文化与旅游职能,还将广电、体育等职能并入,组建了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18年9月29日上午,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正式挂牌成立。
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管理职责
整合,组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公文管理、保密、督查督办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统筹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推进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信访、扶贫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指导、监督厅直属单位后勤工作。
保密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厅机关保密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承担厅保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调配、选任、考核和奖惩工作;承担厅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厅机关人事档案和直属单位处级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起草拟订本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产业促进政策草案,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
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涉旅游、文化、广电、体育的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发展、经济运行和体制改革等重大课题研究;监督本系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本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本系统普法工作;组织编辑本行业年鉴、大事记和史志工作;负责节庆、
论坛清理、规范、审核、报批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指导统筹行业统计工作。
财务处
负责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负责编制厅本级年度
经费预算,汇总厅本级预(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指导监督政府投资的重大旅游、文体设施基建有关工作;指导
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负责厅机关经费日常管理;指导统筹行业内有关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资产设施、业务开展等统计工作。
审计处
负责审计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贯彻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负责审计厅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负责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
风险管理;协助办理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
规划处
负责拟订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对接“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市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规划和项目与“
多规合一”衔接,参与省直部门、市县行业规划的论证工作;制定全省全域旅游、专项旅游规划并督促实施;组织旅游和文化资源普查,指导资源保护;指导全省旅游、文化、体育园区、
度假区、旅游景区、风情小镇、乡村旅游、旅游新业态规划的编制;指导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和推动
海洋旅游、
三沙旅游发展。
人才和教育处
负责
指导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相关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教育培养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开展相关人才选拔推荐、引进培养工作;负责厅机关和本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导
职业资格管理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
导游人员资格、
等级考试;协调推动全省
旅游、
文化、广电、体育院校和
学科建设;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高校共建工作。
综合协调处
负责协调对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落实情况的统计和评估工作,承担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新闻媒体对
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宣传;负责综合信息和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的新闻宣传;承担舆情监测和舆情危机应对工作;协调推进国内省域的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交流合作;承担省假日办工作,负责
假日旅游信息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本行业
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工作,协助相关处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窗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推进本系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指导市县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产业发展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战略、计划、政策和措施;指导促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等相关产业新业态发展;组织统筹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招商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储备,推动旅游演艺、动漫游戏、数字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园区、重点项目和基地建设,指导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体育赛事;承担国家旅游发展基金和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省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演艺产业发展及剧目创作演出等方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动产业
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投资基金、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基金的投资工作;推动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
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承担省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处
负责统筹全省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管工作;承担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负责旅游、文化、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指导行业
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社会
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社团工作;统筹指导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质量投诉的处理;统筹旅游、文化、体育市场的安全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协调配合重大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指导行业开展台风、地震、疾病预防等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指导全省旅行社和导游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旅馆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省吃
住行游
购娱方面的服务质量和市场规范工作;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全域旅游处
负责统筹全省全域旅游的顶层设计工作,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指导推动产业融合,促进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对接国家全域旅游验收工作;协调指导市县全域旅游示范区
创建和
验收工作;组织协调指导
旅游景区、
乡村旅游、
旅游厕所的建设和评定工作;指导推动全省
旅游商品、
旅游装备、红色旅游的发展;指导推进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省旅游厕所和旅游标识标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红色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对外联络办公室)
负责统筹全省旅游境外宣传促销工作;制定
国际、
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旅游宣传品的策划和
编印;承担国际及港澳台旅游、文化、广电、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调推进航空境外
航线开辟工作;协调
免签和口岸
通关工作;指导全省及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文化、体育园区的国际化改造与服务工作;联系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驻外办事处和文化中心,负责本省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负责入境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和预测;协调、指导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交流和
因公出国(境)手续的办理工作。
国内市场和节庆活动处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政策、计划;负责海南旅游的国内宣传促销、交流与合作;负责国内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宣传品的策划和编印;负责国内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和预测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旅游、文化、广电、体育节庆活动;负责
国际旅游岛欢乐节等节庆品牌的打造提升工作。
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协助拟订全省群众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和管理
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
民间文化艺术和老年人、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开展本省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拟订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申报和监管;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培训工作。
艺术处
协助拟订全省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作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和组织重大艺术活动;指导艺术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全省性的艺术展览、展演和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研究和本行业艺术职业教育;监督管理本省区域内的
艺术考级工作。
文物处(省文物局)
协助拟订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协调和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监管文物安全;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省省级以上
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省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推动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工程,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开展国有文物资源资产
动态管理;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指导文物国际合作与传播,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民间文物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处
协助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媒、电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节目播出;负责播出机构和节目制作机构管理;指导监管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管理论
文献片、
纪录片、
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和移动电视业务管理;协调、指导重大广播电视活动;协调、指导广播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落地接收管理;负责
电视剧制作、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管,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负责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管,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工作;负责境外电视剧引进播出的监管;协调推进
三网融合。
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处
协助拟订全省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拟订全省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规划;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
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设施保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大公益工程;指导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广播电视
无线电管理,负责广播电视专用频率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本厅综合性科技工作。
群众体育处
协助拟订全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实施
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健身
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协调省级群众体育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赛事活动;指导、推动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推动全民健身
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
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科教和青少年体育处
协助拟订全省体育科技、教育和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科技项目研究,负责体育领域科研成果验收、鉴定、转化和推广工作。协助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竞赛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统筹、指导全省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
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建设工作和竞技体育高水平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协同省教育厅开展学校体育和
校园足球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青少年体育竞赛和国内外重大青少年体育比赛参赛工作;制定全省青少年体育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教练员岗位培训和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体育系统高、中等
体育专业教育工作,参与运动员
技术等级管理工作。
竞技体育处
协助拟订全省竞技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政策法规;拟订体育训练竞赛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指导、监管职业体育工作;组织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参与组织在本省举办的全国以上综合性赛事和全运会项目的单项
竞技体育赛事;组织省级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省级竞技体育竞赛;负责运动员、裁判员教育、培训、监管和竞技体育运动成绩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
纪检工作,
领导机关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
群团组织的工作。
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
负责对全省
旅游市场、文化艺术市场、
文物市场、 新闻出版市场、 广播电视市场、 电影市场、
体育市场, 以及其他提供精神产品与文化服务的社会文化市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和指导; 履行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 重大案件查处职责; 承担“
扫黄打非” 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直属单位
海南省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0年5月,获得海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海南参展工作先进单位,并通报表扬。
2021年4月,入围2020年度基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拟表扬优秀集体名单;
2021年7月1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厅扶贫办)被海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11月,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为第32届奥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