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是桐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机构概况
正式成立
2019年3月26日,桐柏县农业农村局正式挂牌成立。
机构改革
根据桐柏县机构改革方案,将整合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的职责,以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县水利局的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渔业渔政管理职责,划入县
农业机械管理局的行政职能,组建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畜牧局牌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农办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督查催办、保密、信访、
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制定机关有关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局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
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
(二)人事股(县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小组办公室)。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
教育培训工作;受委托承担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牵头实施农村实用
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农业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贯彻落实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农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工作,开展
“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落实
行政执法责任;负责由县级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重大农业违法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
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
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开展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和
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相关工作。
(四)改革发展规划股。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措施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建议;拟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
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
现代农业建设。
(五)计划财务与审计绩效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性措施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
农业保险的措施制定;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
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基本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所属单位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专项内部审计工作;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预算
绩效管理及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六)农业产业化与信息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乡村特色产业、
农产品加工业、
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措施;拟定
农业产业化经营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产业化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
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
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贸易促进、谈判及产业损害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承担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关事宜;负责农业外资
项目管理工作。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
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
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
“菜篮子”工程。
(七)农村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指导股。协调推动农村
社会事业发展、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
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
农耕文化建设;承担
革命老区发展促进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
美丽乡村建设。
负责农村合作经济指导、集体经济指导和宅基地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落实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经统计有关工作;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八)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指导农业科研与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参与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九)种植业股。拟订粮食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拟订经济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实施农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拟定农作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和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农药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畜牧业股。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发展有关规划实施工作及种养业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和行业统计工作;拟订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拟定全县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奶牛遗传改良、奶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拟订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畜禽屠宰技术鉴定活动。
(十一)兽医兽药股(县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兽医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县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工作;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息化指挥系统建设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应急储备资金、应急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组织拟订饲料行业、兽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草饲料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规范;承担饲料工业统计工作;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兽药质量监测检验体系建设规划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资源利用股。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十三)水产股(渔政管理股)。拟订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政渔港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股。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指导、检查和监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五)农田建设管理股。拟订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的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事业单位
(一)桐柏县种子技术服务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等任务,组织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工作。
(二)桐柏县植保植检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作物病虫草害预测报与防治;植保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贯彻实施
《植物检疫条例》;贯彻实施
《农药管理条例》。
(三)桐柏县土壤肥料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合理利用土肥资源提供技术与监测服务;土肥技术推广,土肥水资源监测;土肥水技术培训,土肥水技术开发服务。
(四)桐柏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制定全县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农业新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技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进行专业调查、规划、设计、监测、预报、评估、咨询;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农民学习和运用农业科学技术、总结推广群众的先进经验;绿色证书和新型农民培训工作。
(五)桐柏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桐柏县农业经济作物管理站(挂桐柏县中草药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所牌子):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茶叶、中药材、油料等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工作。
(七)桐柏县农村经济管理站(挂桐柏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牌子):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审计;村会计培训;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农民负担专项资金审计;涉及农民负担文件的审核把关;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农民负担目标管理和“一票否决制”;村兴办公益事业集资的审核把关;农民负担管理人员培训。
(八)桐柏县种子管理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
《农业法》、
《种子法》、
《农药管理条例》、《农技推广法》、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组织农作物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制定种子选育、引进、繁殖、推广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桐柏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主管全县农村能源(包括节能窖、省柴灶、节煤炉、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薪炭林等)和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划、计划、法规、标准、组织、管理科研、教育、监测宣传等,以及野生植物保护、宣传、开发、利用。
(十)桐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法承担
《动物防疫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参与应急相应级别相对应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瘦肉精”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种畜禽、畜禽养殖、生鲜乳收购站、饲料和兽药等畜牧业相关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执法监督工作。
(十一)桐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防控策略与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物质的组织与供应,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的技术工作和控制效果评估,动物疫病的实验室病原学分离鉴定与分析、免疫抗体检测与分析评估,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组织和实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疫情预警、预报及疫情报告;承担兽医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十二)桐柏县农田水利管理站(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局):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灌溉、机电排灌站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负责农村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农村水电站、水电网、农村水电电气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罐区改造、节约灌溉的勘测、设计、技术咨询。
(十三)桐柏县水产管理站:股级,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县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渔事纠纷,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普及水产养殖、水产技术推广。
(十四)桐柏县农业科学试验站:股级,县财政差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完成省农科院、市所和县业务部门安排的予南稻区水稻区域试验和南阳盆地小麦区域试验、油菜生产试验以及有关农作物新品种的引种、观察、筛选、生产示范推广工作,创造条件开展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工作。
(十五)桐柏县水稻原种场:股级,县财政差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豫南稻区水稻品种区域试验;水稻、小麦新品种引进、驯化、筛选试验研究;水稻、小麦品种更新换化,优良品种的生产繁育与推广供应。
(十六)桐柏县茶种场:股级,县财政差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适宜全国南北茶区种植生产的茶树新品种的选拔培育的试验研究;国家级茶树良种的引进、驯化、筛选试验与推广;国家级茶树良种无性扦播育苗,面向省内外推广供应;收集保存全国各地茶树良种资源,从事种质对比、观察、试验研究;茶叶新产品创制和生产研究与制作工艺的传授和推广;生态茶茶园优质高产新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推广、应用;对茶民的茶叶生产开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与来料加工的全程支持服务;发挥重点产业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十七)桐柏县蚕种场:,股级,县财政差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蚕业良种引进、实验示范、繁育、普及、推广、培新等任务。
(十八)桐柏农场:股级,企业,主要职责是:做好农业生产示范。
(十九)桐柏县示范牧场:股级。主要职责是:保护与合理利用草地资源,改良畜牧品种,促进畜牧业发展,优良牧草和畜牧品种的实验、引进、示范推广,天然草物的改良,优良草场的培育和优良畜牧品种的研发。
(二十)桐柏县渔种场:股级,县财政差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渔种繁育、水产养殖、鱼病防治等工作。
行政编制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16名(含县委农办秘书股股长1名)。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岳道有
桐柏县委农办主任,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张润涛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海远、李东升、叶森林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徐芃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工会主席:石永生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彭幼宏、方来胜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刘家坤、陈振丰、肖书天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曹祥宾、刘帅元、殷士文、高建军、胡明祥、许万海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魏宏德、左信章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包全虎、李春省
桐柏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县茶种场场长:于学宏
桐柏县动物疫控中心主任:王皓
桐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张骁
桐柏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褚樱蕾
桐柏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干部:李淮东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