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地区,是
黑龙江省原下辖地区,始称专区,后改称地区。1958年8月16日,撤销
绥化专区,设立
松花江专区,管辖原由省直辖的
伊春,
五常、
双城、
肇州、
肇源4县和原
绥化专区所属的绥化、
望奎、
兰西、
绥棱、
海伦、
庆安、
巴彦、
木兰、
通河9县,共1市、13县。
专员公署驻
哈尔滨市。1996年3月松花江地区并入
哈尔滨市,松花江地区撤销。
建制沿革
前
松花江专区是1958年在
绥化专区被撤销后成立的,其过程是:1954年原
黑龙江省与
松江省合并,
哈尔滨由中央直辖
特别市改变为黑龙江省辖市。两年后的1956年,根据合省后出现的新情况,经黑龙江人民委员会请示国务院批准,成立
绥化专区(同时成立的还有
牡丹江专区)。绥化专区所辖的13个县中,有4个是今天
哈市所辖的县(市),即呼兰、
巴彦、
木兰、
通河。1958年,根据开展“三面红旗”(人民公社、大跃进、总路线)运动的需要,经黑龙江人民委员会申请国务院批准,于这年的8月16日撤销绥化专署,成立松花江专署,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前松花江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
领导关系变动,可由你省自行决定报院备案”的精神,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专区辖1市(
伊春市)13县。其中有5个县为今天哈市所属县,它们是巴彦、木兰、通河、
五常、
双城,专署驻哈尔滨市。同时,还经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申请国务院决定,将哈尔滨周边的
阿城、
宾县、呼兰、
肇东4个县划为哈尔滨市管辖。这样就出现了哈市今天所属的8个县(市、区)分别由地市管辖,开启了哈尔滨及周边地区有两个行政机关并存的历史。地市之间土地相接,山水相连。
哈尔滨市与前松花江专区共存而又关联的格局到1965年长达7年时间。这中间,还经历过一次微调和一次大调。微调是1959年底,哈尔滨市为解决蔬菜供不应求的矛盾,采取了扩大郊区规模的措施,将
呼兰县的乐业公社、对青山公社,
肇东县的万宝公社,
阿城县的永源公社、石檀公社、橡树公社分别划归
道外、
南岗等6个
城市人民公社领导。经过两年时间的实践,城市公社划入这些农村社队之后,不但没有得到预想中足够数量的蔬菜,而且还丢掉了相当数量的粮食。因此于1961年11月决定,原来划入城市人民公社的社队,除肇东的万宝公社,阿城石檀公社的东胜、长胜、向阳、东兴大队和舍利公社的建设、兴华大队以外,其余全部划回原属县和公社。大调是1960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为了适应
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形势、
新阶段、新任务的需要,于4月26日向国务院提出
请示报告,其中第一项为撤销嫩江专署和调整松花江专署及哈尔滨市管辖区域。同年5月12日,国务院作出批复,同意将松花江专署所辖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五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将哈尔滨市所辖肇东县划归松花江专署领导,又形成了哈尔滨领导周边地区8县新格局。
随着国际国内政治
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1965年8月,经国务院决定,撤销松花江专署,成立
绥化专署,管辖原松花江专署所属市县,专署移驻
绥化县,成立新的松花江专署,将哈尔滨所属的8个县全部析出,由其管辖。从而结束了前松花江专区历史,开始了哈尔滨与后松花江专署共存而又关联的新篇章。
新的松花江专区成立后,地市之间的
地缘关系更加紧密,可谓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地区所属的五常、双城、阿城、呼兰、
尚志、宾县等国内著名县城均匀地分布在哈尔滨及周围地区,鸟瞰辖域,呈众星捧月之势。从哈尔滨市延伸的铁路、公路、水路贯通于松花江全区。
滨州、滨北、拉宾、
绥滨5条
铁路干线,均通过松花江地区辖境而通向全国。哈大(哈尔滨-
大连)、哈同(哈尔滨-
同江)、哈绥(哈尔滨-
绥芬河)三条公路,在松花江地区境内纵横贯通,长达4800公里。松花江水路贯穿于宾县、双城、巴彦、木兰、通河、
方正6县,长达330公里。专区公署设在哈尔滨市,分驻于
南岗区东大直街88号和
分部街的113号。1969年出于备战,曾搬往
阿城县。1972年9月又搬回哈市,先搬至原址,后于1974年2月搬到省
中医学院(今
中医药大学)北侧的
动力区文政街4号至5号,占地约20000平方米。
后松花江地区存在的三十一年中,
行政区划曾发生3次变动,其中有两次是地市之间的析出划入。第一次为1970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将原
牡丹江地区所属尚志、方正、
延寿3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地区面积由原3.1万
平方公里增至4.31万平方公里。第二次变动是1983年,呼兰、阿城两县由地区析出划归哈市,移入哈市
土地面积约5000平方公里、人口117万。第三次是1990年3月,由国务院批准,方正县、宾县由松花江地区析出划归哈市。移入哈市面积约6830平方公里,人口近60万。至此,地区析出4县而划归哈市的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人口近190万。地区所辖只剩7县,面积仅剩3.47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360万。
基本信息
松花江地区介于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始称专区,后改称地区。1958年8月16日,撤销绥化专区,设立松花江专区,管辖原由省直辖的伊春市,五常、双城、
肇州、
肇源4县和原绥化专区所属的绥化、
望奎、
兰西、
绥棱、
海伦、
庆安、
巴彦、木兰、
通河9县,共1市、13县。
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
1960年5月,将
哈尔滨市所属的肇东县和原
嫩江专区所属的
明水、
青冈2县划归松花江专区管辖;将松花江专区所属的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5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
安达市由松花江专区代管。同年12月底,全专区共辖2市、11县。1962年10月,恢复
铁力县,由松花江专区管辖。1964年1月,将伊春市改由省直辖。1965年3月,恢复安达县,由松花江专区管辖。同年5月15日,松花江专员公署迁驻绥化县;6月14日,更名为绥化专区,同时设立新的松花江专区,管辖原由哈尔滨市领导的呼兰、阿城、宾县、五常、双城、巴彦、木兰、通河8县,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同年12月,安达市改由省直辖。
1967年3月,经黑龙江省
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松花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松花江专员公署正式撤销,松花江专区遂改为松花江地区。地区革委会驻哈尔滨市,管辖8县。1969年1月,地区革委会移驻阿城县。1970年4月,将
牡丹江地区所属的
尚志、延寿、方正3县划归松花江地区管辖。1972年9月,松花江地区革委会迁回哈尔滨市内。
1979年5月,根据新《
宪法》的规定,将松花江地区革委会改为松花江
地区行政公署,“由
实变虚”,为
省政府的
派出机关。行政公署驻哈尔滨市,管辖11县。1983年9月,将呼兰、阿城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1988年9月,
尚志、双城2县
撤县设市。1991年2月,将宾县、方正2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同年4月1日正式变更
隶属关系)。是时,松花江地区共辖双城、尚志2市和
五常、延寿、巴彦、木兰、通河5县。1993年8月28日五常撤县设市(县级),松花江地区辖区从2市5县调整为3市4县(
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和
延寿县、
巴彦县、
木兰县、
通河县)。1996年3月松花江地区并入哈尔滨市,松花江地区撤销。
其他信息
原松花江地区使用的车牌号是黑L,并入哈尔滨市后原松花江地区继续使用黑L作为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