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隶属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位于
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东南西北分别与木兰县、宾县、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及绥化市庆安县为邻,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总面积3137.7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6月,巴彦县辖10个镇、8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巴彦镇拥政路35号。截至2023年末,巴彦县户籍总人口624485人。
元初,巴彦为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后属辽阳行中书省女直水达达路)。
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年),把开元路的东部割出,另设立水达达路,巴彦直辖于女直水达达路。
明代,巴彦为海西女真之地,归属于亦玛拉山、卜颜、木兰河、塔山诸卫。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松花江流域一带的呼兰(包括巴彦等地)、海伦、依兰至同江等地划入明版图。
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