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立
明朝礼部右侍郎
朱廷立(1492~1566),字子礼,号两崖,湖北通山人,祖籍安徽婺源,明朝嘉靖二年(1523)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
人物生平
嘉靖二年(1523)进士,授诸暨县令,劝农桑,申乡约,榜讼诫、均里甲、止海塘,设立义仓、义桥、义冢。升任河南道御史,诸暨人建立祠堂纪念他,谢迁将他的政绩记录下来刻在道旁的石头上。任职御史的时候,上奏城朔方、足兵食二议。
嘉靖八年(1529),巡视两淮盐政,作商诫九条,又上奏盐法,盐的产量增加一百七十余万,明世宗称赞他“功勤可嘉”,赐金币。
嘉靖十年(1531),巡按顺天府
嘉靖十一年(1532),巡按四川,上书请求停止采木之役。土番松潘叛乱,阻断贡道,明世宗大怒,命朱廷立总督讨伐事宜。朱廷立冒险急至壁垒,亲自授计,但由于被人陷害,令闲住。朱廷立说:“天不欲我需成功乎”,于是在赋诗在院壁上而去,其中有“一寒岂是所侯骨,万死宁忘养士恩”之句。不久,叛乱平定,朱廷立没有得到封赏,潘都御史为他辩护,得到明世宗的赞赏,升任顺天府督学御史。
嘉靖十六年(1537),升任南京太仆少卿。历任佥都御史
嘉靖二十六年(1547),擢升大理寺卿
嘉靖二十七年(1548),升任工部右侍郎
嘉靖二十八年(1549),转任礼部右侍郎。因为被人诬陷,罢官,徐阶深感可惜。
嘉靖四十五年(1566),去世。
亲属成员
高祖父:朱志先,迁至通山。
参考资料
朱廷立.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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