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梅州市委员会(简称政协梅州市委员会或梅州市政协)成立于1988年,是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组织,是
梅州市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委员由中国共产党和各
民主党派的地方委员会、
无党派民主人士、
人民团体、各
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
台湾同胞、
港澳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发展历史
梅州市政协于1988年
梅县地区改市建制后成立,至2017年已历七届。第七届委员会由30个界别组成。其中,民主党派有7个: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梅州市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梅州市委员会,中国民主建国会梅州市委员会,中国民主促进会梅州市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梅州市委员会,中国致公党梅州市委员会,九三学社梅州市支社。
梅州市政协20多年的实践表明,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梅州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都无法替代的。梅州市政协将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不辱使命,为促进梅州的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要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梅州市政协的主要职能是
政治协商和
民主监督,组织参加市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梅州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政治协商的主要形式是政协举行的各种协商会议,其中包括: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的各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以及政协负责人或委员应邀列席市委召开的常委会、全委会或人大常委会举行的
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常务委员会,市政府举行的部署工作、研究重大问题的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情况,直接参与协商讨论。此外,还通过举办情况通报会、议政会、听取意见
座谈会等进行协商活动。
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协委员会全体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或有关视察、考察报告;参加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与延伸。其内容除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规定的内容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权利和义务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可归纳为:一、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三、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四、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五、有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六、有声明退出政协的自由;七、在受到警告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处分时,如果不服,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政协委员的义务可归纳为:一、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二、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三、地方政协委员还应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和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日常工作
召开会议
会议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协的全体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席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这类会议一般是定期召开。另一类是专题协商会议、议政会、调研论证会、
研讨会、
座谈会、报告会、情况通报会以及联谊会等。这类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比较广泛,针对性强。会议参加者除政协委员外,有时还邀请有关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专家学者参加。
组织视察
主要是组织政协委员实地观察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和基层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发现新的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视察,主要是配合本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安排和本市的重要工作部署不定期进行。视察活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跨地区视察、即组织委员到所在地以外的地区(省、市、区)进行视察;二是就地视察,即在委员所在地区内进行视察;三是特邀视察,即应有关部门邀请,就某一方面或重大项目进行专题视察。视察报告须转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有关部门研究参考。
开展调查
主要指专题调查研究,一般由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或各专门委员会确定题目,由各专门委员会或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研究小组,进行比较系统深入的调查、研讨、论证,写出调查报告,经专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形成建议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研究采纳。重要的调研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提请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以常务委员会议或主席会议建议案的形式送市委、市政府。
提出提案
政协提案是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会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它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承办单位必须向提出提案的委员和单位做出书面答复,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保证提案的办理质量。
反映社情民意
是指把当前社会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散佚于民间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由政协的专门办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委员、政协的各个界别搜集上来,如实地向党政部门反映的全过程。这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反映
社情民意的主要内容有:1.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订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2.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普遍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人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3.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4.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5.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等。
机构设置
根据政协章程规定,梅州市政协设
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提名,经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届政协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并决定,每届任期五年。
按照政协章程规定,梅州市政协设立办公室,在秘书长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6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各专门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专门委员会下设工作科,作为办事机构。
市政协办公室下设:
研究室、人秘科、行政科、综合资料科、联络接待科、机关服务中心
六个专门委员会下设六个对应的工作科:提案委员会工作科、经济委员会工作科、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科、科教卫体委员会工作科、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科、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工作科
工作职责:
研究室
1、研究、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为市政协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和资料。
2、参与有关政协工作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及向省政协上报每周市政协重要的工作动态。
4、负责与全国有关市、本省各市、县(市、区)政协机关有关理论研究部门的联系。
5、负责市政协机关的网络维护和网站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人秘科
1、负责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编制定员、职工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评定、人事及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
2、办理出国出港人员的报批、职工休假、福利等具体工作;
3、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等的会务工作;
4、市政协领导的公务活动的联系工作;
5、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市政协委员视察的组织联络工作;
6、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7、机关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通讯、机要保密;
8、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管理工作;
9、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机关工、青、妇和计划生育、节假日值班安排及布置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行政科
1、负责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以市政协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调研视察的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和代管客联会的经费;
3、政协机关的国有资产、物资管理;
4、全国、省、市(自治区)政协和市省各市政协领导及团、组来梅活动的接待安排等工作;
5、协同机关服务中心共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做好机关车辆的调度、安排、维修保养及用油、材料等登记管理和司机人员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资料科
1、负责起草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和有关政协工作的主要文件和重要报告;
2、负责在梅省政协委员的联系和视察的组织工作,以及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市政协委员的视察组织工作;
3、对市、县(市、区)政协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4、了解、收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的主要活动情况,加强与他们的联络;
5、负责市政协的宣传报道、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络接待科
1、负责在梅省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的联系,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2、联系省政协办公厅、本市各县(市、区)政协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3、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等有关团体机关,互相沟通、协调,处理共同的有关事务;
4、负责全国、省、市、自治区政协和本省各市政协领导及团、组来访的接待等工作。
机关服务中心
1、负责市政协大楼内外及政协宿舍区内的水、电维修更换,政协大楼内外的卫生、环境美化、绿化工作;
2、负责做好政协领导办公室的各项服务工作;
3、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各类会议的会场布置、音响、茶水等服务工作;
4、负责政协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
5、负责机关物资购买、保管;
6、做好历届委员联谊会的有关活动的服务工作;
7、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福利安排;
8、完成政协领导和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提案委员会工作科
1、拟草本届政协各次全会的提案工作报告、审查情况报告等重要文件及会务活动工作;
2、负责拟草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专题考察、领导讲话等材料;
3、负责对提案收集、审查、确定承办单位及其办复落实的具体工作;
4、协助本专委会主任做好委员的视察、参观学习及各项活动的具体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济委员会工作科
1、负责拟草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有关专题材料、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起草工作;
2、协助本专委会主任做好委员的调查考察、专题座谈、参观学习及各种活动的具体工作;
3、掌握了解本专委会委员在各自现职工作岗位上的现状和业绩,及时做好宣传总结及反映社情民意,对市政府委托本专委会研讨的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中心任务,对一些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组织科学论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科
1、负责拟草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有关会议材料、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起草工作;
2、协助本专委会主任做好委员的学习交流、专题座谈、参观考察等活动的具体工作;
3、围绕中心任务,对专题学习、文史编撰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掌握了解本专委会委员现职工作岗位上的现状和业绩,及时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5、负责编印学习资料或辅导材料;
6、负责编辑出版《梅州文史》的具体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教卫体委员会工作科
1、负责拟草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有关会议材料、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起草工作;
2、协助两个专委会主任做好委员的学习交流、专题座谈、参观考察等活动的具体工作;
3、围绕中心任务,对科教文卫体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掌握了解本专委会委员现职工作岗位上的现状和业绩,及时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工作科
1、负责拟草本专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有关专题材料、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等起草工作;
2、协助本专委会主任做好委员的调查考察、专题座谈、参观学习及各种活动的具体工作;
3、掌握了解本专委会委员在各自现职工作岗位上的现状和业绩,及时做好宣传总结及反映社情民意,对市政府委托本专委会研讨的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围绕中心任务,对一些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组织科学论证;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工作科
1、负责拟草本专委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做好有关专题材料、调查报告、港澳委员座谈会纪要、领导讲话及函电、贺电等起草工作;
2、协助专委会主任做好委员的视察、学习座谈、参观及全会期间的具体接待工作;
3、负责办理领导公务出国出港的具体办证手续;
4、负责港澳委员的粤港两地往来小车的办证手续;
5、调查了解“三胞”办实业和捐建公益事业等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6、掌握了解港澳委员社会活动和捐建公益事业活动中的动态,及时宣传报道;
7、协助做好“三胞”有关对象参加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活动日活动的联络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现任领导
政协第八届梅州市委员会领导:
主 席:杨朝晖
市政协机关领导:
办公室副主任:杨裕瑜
副处级干部:胡志强、叶晓春、戴德伦
八个专门委员会:
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古清华 副主任:
梁财生(保留正处级)
社会法制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胡万强 副主任:
卢华亮政协第八届梅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69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文欢、王 锦、王天石、王志强、王忠豪、邓 琪、古清华、卢华亮、叶 洁、叶志明、叶楚东、丘国中、刘 军、刘汉军、刘蓉蓉(女)、刘榆厚、江立志、汤铭琛、汤超宏、巫敏和、李志斌、李玮梅(女)、李坤新、李宙光、李勇春、李理和、李绮琼(女)、杨文宗、吴怀浪、吴席军、吴溢华、何柏俊、余锋光、邹锦开、陈红旗、陈远洋、陈怀宇、陈宏海、陈炽裕、陈笑权、陈锐锋、范东阳、罗伟章、罗丽平(女)、罗桂芳(女)、罗裕权、周运贤、胡万强、胡洲蓉、钟标发、姚 铭、徐 莉(女)、郭守源、梁 君、梁 钢、梁健锋、董显光、程粉香(女)、释传缘、谢 芳(女)、谢又新、蓝建辉、赖永生、赖霖枫、管 雅、廖志成、廖宏清、谭幼琼(女)、魏明枢。
历届领导
历届政协梅州市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第一届(1988.5~1993.6)
主 席:
陈槐珍(1988.5~1992.6) 罗汉明(1992.6~1993.6)
副 主 席:李济民、陈玉娇(女)、黄文、孔祥开、曾宪清、杨胜利、何奎文
秘 书 长:李明
第二届(1993.6~1998.8)
主 席:
罗汉明(1993.7~1995.5)潘宏启(1995.5~1998.8)
副 主 席:胡其达、陈玉娇(女)、王伟怀、孙金周、孔祥开、何奎文、廖淦扬、叶碧云(女)、陈汉祥、宋秉忠
秘 书 长:廖运生
第三届(1998.8~2003.5)
主 席:何万真
副 主 席:陈珍书、叶碧云(女)、陈烈锋、刘广新、罗德宜、陈良海、杨兰馥、侯杞德
秘 书 长:廖运生
第四届(2003.5~2007.1)
副 主 席:刘广新、张沛和、陈良海、杨兰馥、曾百友、李再先、邹浩元、陈丽霞
秘 书 长:廖运生
第五届(2007.1~2012.1)
秘 书 长:廖运生
第六届(2012.1~2017.1)
第七届(2017.1~2022.1)
主 席:
陈建青(2017.1~2021.2)、
戚优华(2021.2~)
秘书长:
张阳(2017.1~2019.3)、
孙秋珍(2019.3~)
第八届(2022.1~)
常务委员(69名,按姓氏笔画排序):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