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广福
广东省梅州市政协原副主席
彭广福,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广东梅州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九三学社。曾任广东省梅州市政协副主席。
人物履历
1978年10月后,在广州医学院医疗系医疗专业学习大学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1983年08月后,任梅州市黄塘医院外科住院医师;
2000年10月后,任梅州市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主任(其中:1989年8月获代主治医师,1992年6月获主治医师,1997年11月获副主任医师);
2001年03月后,任梅州市人民医院普通外科主任;
2002年03月后,任梅州市人民医院大外科主任;
2004年06月后,任梅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九三学社梅州市委主委(其中:2005年10月获主任医师);
2012年01月后,任政协梅州市委员会副主席。
2022年09月,被开除公职。
历任梅州市中医医院院长,梅州市副厅级干部。
广东省政协十届委员,九三学社第九次全国代表,广东省五届九三学社委员会委员,梅州市政协第四、五届常委。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6月10日,据南粤清风消息,广东省梅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广福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广东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开除公职
2022年9月16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监委对广东省梅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广福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彭广福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要求,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靠医吃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耗材、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广福严重违反公职人员组织要求、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彭广福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通报
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时任梅州市中医医院院长彭广福先后4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携带亲属赴江西、广西、云南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彭广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2年9月,彭广福被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最新修订时间:2023-04-07 22:02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