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战结合
军事术语
平战结合,是指人民防空建设各个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在不影响战时防空袭能力的前提下,和平时期用于社会。
释义
1956年,毛泽东指出:国防工业要在生产上注意军民两用,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以把民用生产转化为军用生产。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国防工业要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其基本精神是:国家在指导国民经济建设时,立足于战略全局,从长计议,合理规划经济结构和布局,重点保障经济的发展,兼顾国防和战争准备的需要,做到平时经济建设与战时动员准备相结合,民用生产与国防生产相结合,内地经济建设与战略后方建设相结合,国家基本建设、城市建设与国防工程、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民用交通通信建设与国防交通通信建设相结合,开发海洋、繁荣边疆与巩固边海防相结合等。国防工业平时应积极扩大民品生产,国防科学技术部门应尽力向经济建设领域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国防设施在不影响战备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向民用开放,军队在保证完成战备和训练任务的前提下参加和支援国家的经济建设。在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两大领域实行“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有助于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矛盾,使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发展国民经济,又能满足国防需要,保障国家安全。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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