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
领导核心,
党的领导是
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党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
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
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
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规定,既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奋斗成果的确认,也是对中国
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的确认,集中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中国宪法体现了
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则在宪法中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宪法通过确认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
国体,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人翁地位;通过确认以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
共同发展的
基本经济制度,为人民当家做主奠定了
经济基础;通过确认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为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
组织保障;通过确认广大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贯彻于国家和
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
宪法原则社会契约公共意志公意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规定的
公民基本权利,都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
信仰自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2004年,中国宪法还将“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
基本原则,体现了
对人权保障更加重视。
法治就是按照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
规范行为,是对
人治的否定。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要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
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
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再次重申了
法治原则这一重要原则。十五大报告提出了:“
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特别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
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修改宪法,在《
宪法》第5条中增加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在宪法上正式确立了法治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
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国家权力统一由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和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
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通过
民主形式集中起来,并通过
法定程序上升为
国家意志。
国家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及其活动,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
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
社会制度和
国家制度的
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
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
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