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
国家事务
国家权力是指
统治阶级
运用
国家机器
来实现其
意志
和巩固其
统治
的支配力量。
宪法规定
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一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
立法权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行使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
国家机构
的和其他的
基本法律
;
(四)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
(八)选举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
行使的其他职权。
定义
权力
国家权力对内具有强制性,对外具有主权性,不允许外来干涉。通常以宪法、法律等加以颁布,由政权机关保证其实现。
现代政府权力按照职能不同,一般分为
立法权
、行政权和司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是最高
国家权力机关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这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
作用
是所有社会领域中最具权威性、强制性的一种权利,通常把它视为一种强制力,一种暴力,是指统治阶级运用
国家机器
来实现其意志、巩固政权、管理公共事务的支配力量。
参考资料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央政府网.2013-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国中央政府网.2004\u5e743\u670814\u65e5
最新修订时间:2025-04-0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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