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主义(positivism)是强调感觉经验、排斥
形而上学传统的
西方哲学派别。又称
实证哲学。
简介
孔德、
穆勒和
斯宾塞是现代实证主义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下面分别介绍他们三人的生平及哲学思想。
奥古斯特.孔德
人物概述
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是实证主义的创始人,现代社会学的始祖。他生于法国南部的蒙彼利埃的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地方税务官家庭。自幼身体孱弱,却勤奋好学。他智力超群,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
1814年,16岁的孔德被巴黎综合技术学校录取。孔德入学后,重点攻读数学和
工程学,并阅读了大量的自然科学和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经常故意违犯学校纪律而被学校开除。后来结识了
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
圣西门,并担任了圣西门的秘书。他的思想深受圣西门的影响。7年之后,因政治观点分歧,与圣西门分道扬镳。
1826年至1830年,孔德设堂讲学,着手建立和宣传自己的实证哲学。他的《
实证哲学教程》的出版,标志了实证主义哲学的建立。
后期的孔德致力于在工人运动中进行科学教育和实证哲学的宣传。他同情工人的处境和要求,但反对工人进行暴力斗争,主张阶级调和和改良主义。晚年的孔德完全沉浸在狂热的
宗教情感和宗教活动之中,创立了人道教,致力宣传
人道教。
孔德生前一直生活在贫困和痛苦之中,其思想也备受冷落。他的主要著作有:《
实证哲学教程》(1830~1842)、《实证哲学概论》(1848)、《实证政治体系》(1847~1850)和《主观的综合》(1856)等。
实证主义哲学思想
(一)实证主义原则
孔德实证哲学的核心就是实证原则。他指出:实证哲学的一切本质属性都概括在“实证”这个词中。实证(Positive)一词应包含有六种含义:(1)现实的与空想的对立;(2)有用的与无用的对立;(3)确实的与虚构的对立;(4)正确的与暧昧错误的对立;(5)建设的、肯定的与破坏的、否定的对立;(6)相对的与绝对的对立。科学知识就应该是这种实证的知识,实证哲学就是要找到达到实证知识的原则。孔德的实证原则概括起来有:
首先,一切科学知识必须建立在来自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基础上。经验是知识的惟一来源和基础。科学知识之所以是确定的,精确的,是因为它们来自经验。科学知识的有用性也是由于这个原因。近代自然科学就是这一知识的典范。
其次,反对讨论经验之外的抽象本质、第一因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形而上学的问题。人们的认识能力只能限制于经验范围,而永远达不到那些超经验的形而上学的问题。人们如果把自己的精力花费在这些问题上,是一种纯粹的理智和时间的浪费。对于传统哲学中所讨论的形而上学问题,应该置之不理,不予讨论。把这些问题留给神学家们去想像,留给形而上学家们去作繁琐的论证吧。
再次,知识的
相对主义原则。人们的知识仅仅是经验的,我们既不能知道这些经验的本质是什么,也不知道它究竟怎样和以什么样的方式产生。因而知识只能是相对的知识,而不是绝对的知识。人们的理智是软弱的,认识的手段是不完全的,所以永远达不到绝对的知识。他指出追求绝对的知识总会伴随使用神学的虚构和形而上学的抽象思辨。
(二)规律来自经验
孔德强调知识来自经验,他指出:在经验现象之间还存在一些规律,科学就是要正确地发现它们。在孔德看来,规律就是经验现象之间的不变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而决不是事物的本质。这些关系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不变性、重复性和稳定性,诸如,摩擦生热、化合和分解、繁衍和进化等,这些都是规律,科学就是对这些规律的观察和描述。发现规律的目的是为了简便,也就是把复杂纷繁的现象简化为规律,像把多种多样的引力现象简化为引力定律一样。
孔德还指出,科学是对规律的认识,但科学只说明规律的存在,而不能说明为什么会出现这些规律。因为“为什么”的问题是属于超经验的东西,人们是无法知道的。所以科学只研究怎样(how),而不研究为什么(why);科学只描述经验现象,而不能说明原因。
(三)科学分类
科学本身是一个“有机体”,各门具体科学不过是这个有机体进化过程中分化出来的部门。从横向看,各门科学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整体;从纵向看,各门科学又是有时序的进化,相互之间具有因果依存关系。所以科学知识不是各门学科的杂乱堆积,而是由各门学科纵横相通、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而这一科学整体的基本精神就是实证精神。实证精神是统一各门学科的基础。
科学不仅是统一整体,而且还可以把这一整体划分为几个基本学科。科学可以分为五类:(1)天文学;(2)物理学;(3)化学;(4)生物学;(5)社会学。至于数学,它是一种工具,可运用在各门学科中,它在科学分类中可以排在第一位或者最后一位。
这五门科学的排列是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到具体的排列。前面的学科是后面学科的基础和前提,愈是在前面的学科,发展的愈早;在前面的学科比较简单,在后面的学科则比较复杂。孔德认为自己的这种分类是与科学发展是相一致的。
孔德认为社会学发展最晚,最为复杂、具体,一直到他那个时代社会学依然还不完善。他希望能像建立物理学那样来建立一个实证的社会学。
这些科学分类是主观的,但不是任意的。它是在经验范围内的划分。这种划分是以研究的方便为标准的。孔德的科学分类思想是19世纪的人们对当时科学状况的普遍看法。
人类理智发展三阶段
孔德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就是他的“理智发展三阶段”的理论。他认为这是他所发现的“一条伟大的根本规律”。“理智发展三阶段”的规律就是要告诉人们:每一种主要观点、每一个知识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人类都不可避免地先后经历三种不同的阶段,这三个阶段分别是: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和实证阶段。它们也可分别被叫做虚构阶段、抽象阶段和实证阶段。孔德试图用这一理论去解释理智、知识、社会乃至个人的历史发展现象。
人类
理智发展的第一个阶段是神学阶段。这个阶段人类理智处于刚起步阶段,但是人们却
本能地用自己的理智去解释那些最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去探求万物本原、现象背后的最终原因等问题,试图得到关于世界的
绝对知识。这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人们只能发挥自己的想像能力去说明世界上的各种现象。
宗教神学就是这个阶段上的产物。但是人们不会一直满足于神学的解释,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知识的积累,人的理智逐渐进入形而上学阶段。
形而上学阶段是理智发展的第二个阶段,这是一个过渡阶段,是改头换面的神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人们的理智依然在追求万物本原和现象背后的本质、原因,追求绝对知识;不过人们是用超经验的抽象概念(实体)代替了超自然的神灵,采用抽象的
逻辑推理和空洞的
思辨代替了想像。这个阶段上形成了一些
独断论的哲学体系和理论,这些理论摧毁了人们对神学的坚定信念。但这些理论只有破坏作用,而无建设作用,只能带来人们的思想混乱。这个阶段很快就由新的阶段所代替。
实证阶段是理智发展的第三阶段,也是最高阶段。在这一阶段上,人的理智成熟了。人们完全放弃了神学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放弃了对绝对知识的追求。这一阶段上,人们以科学研究为基本特征,尊重经验事实,依靠
观察和
理性的力量去说明、解释现象,发现规律;人们把一切知识都看成是关于经验现象的知识,并且都是通过经验加以证实的肯定的可靠的知识;人们也意识到了知识是与人的身体结构和状况息息相关,因而是相对的。
孔德认为这个规律是自己第一个发现的,并指出:理智发展三个阶段的规律可以由人类理智发展的历史和个体理智发展的历史得到证明。他认为从整个人类思想发展史上可以发现神话产生于远古时代的人类理智的想像,宗教也是古代社会的产物;后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取代神学思维方式,出现了众说纷纭的抽象的哲学理论体系;近代以来的实证科学的发展,显示了人的理智进入实证阶段。人类理智的发展历史正是遵循了这样的一条规律。
从人类个体理智发展的历程来看,也同样遵循了三个阶段规律:每个人在童年时期是处在神学阶段,喜欢听神话故事,还会创造神话,好想像。到了青年时期,个人则处在形而上学阶段。这时,青年人已不相信神话而转向爱好抽象思维,对任何事情都喜欢刨根问底,问一个为什么,追问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决定力量,而且好高骛远。到了中年时期的人,经过生活磨难,生活经验的积累,人们不再崇尚空谈和好高骛远而喜欢实实在在地干些具体事,重经验、重观察,处于实证阶段。每个人只要回顾一下自己的历史就可以清楚地体验到这一根本规律。
各门科学理论的发展也要大体经历这三个阶段:科学发展的早期,受神学的统治,天文学表现为占星术,化学表现为炼金术。而到中期则受形而上学思维的支配,力求在经验的自然现象背后寻找抽象的物质或精神实体或动因。
现代科学均已进入实证阶段,并取得一系列实际的成果。
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同样经历了上述三个阶段:古代是神学阶段。在这个社会里知识受到神学统治,在政治上是“君权神授”的君主专制的神学政治。中期是形而上学阶段,这个阶段上的科学知识被形而上学化。政治上空谈“民主、平等、自由”等抽象原则,是民主契约政治。现代社会应是实证社会,科学是实证科学,哲学也是实证哲学。社会则是工业社会,社会施行实证政治统治。人们处理社会问题时,注重观察和务实,借助自然科学规律调节社会秩序,人类社会已达到了高级阶段。所以这个规律又是一条社会发展的规律。
孔德的“理智发展三阶段”理论从历史的角度去考察
人类思想和
社会的发展,肯定规律在其中的作用,是合理的。他用人的思想理智去解释思想、学说乃至社会发展的原因。他试图用一个不变的“公式”去解释
自然、
社会和
思维的发展历史,必然会出现生搬硬套,主观杜撰,而囿于
形而上学的抽象
思辨之中。
社会学
孔德用实证哲学的观点研究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现象,并提出一套相应的理论,他称之为社会学。正因如此,他被公认为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
孔德的社会学是在批判18世纪
启蒙思想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形成的。他指出:这些社会学说都只是处于形而上学阶段上,都是普遍带有思辨的抽象学说。这些学说只是从“自由、平等、博爱”和“民主、解放”的抽象原则出发;这些学说对于批判封建社会,动摇人们的旧有观念是有功劳的,但是它只起到破坏作用,只能给人们思想带来混乱,而不能起到建设社会、建立社会新
秩序的作用。所以必须要有新的社会学理论取而代之。
孔德指出:作为社会理论和物理学本质上是一样的,物理学理论可以分为
动力学和
静力学,因此社会学也可以分为
社会动力学和
社会静力学两个部分。通过社会静力学可以用静态的视角研究社会的组织和结构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社会动力学则是从动态的视角,历史地研究社会的发展过程。
(一)社会静力学
在社会静力学中,孔德提出了社会有机体理论。社会像生物有机体一样,是由各种器官、组织和元素构成的。个人构成家庭,家庭构成社会的细胞。阶级和民族是社会的组织器官。但社会要比生物体更为复杂,更高级。对社会进行静力学的研究,大体上相当于生物学中的
解剖学,它的目标就是要研究
社会秩序。孔德从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1)个人。孔德的社会学的出发点仍然是人性论。每个人都有利己和利他之心,这对于社会都是必要的。利己之心可以促进社会的发展,像资本家为了利润发展自己的企业,工人为了自己的生活而拼命工作,科学家为了自己的
名誉而进行科学研究。利己之心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第一个不可缺少的动因。利己之心给社会活动指出了目的和方向,公众利益的目标则是由个人利益的目标推演出来的。如果扼杀了个人利益,也会使社会利益失去指导方向。因此,私有财产和资本是不可侵犯的。同时利他之心也是必要的。社会是群体群居的社会。利他之心是人们结成社会、和谐相处的基础。社会要使个人的利己之心和利他之心得到谐调。
(2)家庭。孔德虽然是以个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但他指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庭。家庭是以人的本性、情感和道德为纽带把个人结合起来的社会细胞。家庭是可以把人的本性——“利己之心”和“利他之心”达到和谐一致的重要形式。在家庭中人的利己、利他本性最能够得到和谐的体现。家庭中有两性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这些关系都是从利己出发,因爱自己而爱对方。家庭中也有服从关系:女性服从男性,子女服从父母,小辈服从长辈,成员服从家长。在家庭中人们的各种关系和谐而有秩序。家庭里的教育和熏陶,为人们步入社会打下了基础。
(3)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缩影,而社会是放大了的家庭。社会则由阶级、阶层、社会民间组织和机构等构成。这些都是社会成员,而政府、领袖则是家长,是社会秩序的调节者。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关系既要有彼此相互合作、互爱的精神,也要有服从的精神:平民要服从领袖,各阶级、阶层及其组织机构要服从政府的领导。社会成员只有从爱和服从的原则出发,社会才能获得秩序与和谐,才能有普遍的幸福。
(二)社会动力学
在社会动力学中,孔德研究了社会变迁和进化的历史趋势和动力。
社会有机体与生物体一样,其历史也是在不断进化的。这种进化既包括人类自身的机体的进化和改善,也包括人类智力和道德的进步。影响社会进步的因素很多,有理智的、知识的、道德和宗教的因素;有劳动分工、经济合作的因素;有政治的因素;有气候地理和种族的因素;也有人口增长的因素。但是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主要因素是理智和道德。“理智发展三阶段”理论同样也可以解释社会的发展。社会发展状况与人的理智发展的状况是一致的:与神学阶段相适应的社会是君主专制时代,与形而上学阶段相适应的是法政时代,与实证阶段相适应的是工业社会。宗教、道德在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宗教对促进人的感情联系和人们在信仰上趋于一致,对于激励人们超越个人利益,自觉遵守共同纪律和秩序都起着重要作用。社会的分工合作对社会的发展也有影响作用:社会分工能够增强人们之间的依赖性,但分工的专业化也会造成分裂和个人主义的危险,因而还要加强社会、政府的调节和整合功能。
孔德的社会静力学是以
社会秩序为研究对象,而社会动力学是以
社会进步为对象,这两个部分是相互依存的整体。社会进步要有秩序,社会的秩序是以社会进步来表现的;没有秩序就没有进步,没有进步也就没有秩序。所以孔德提出社会学研究的原则:以爱为原则,以秩序为基础,以进步为目的。
孔德的社会学是针对当时大革命后动乱不安的法国社会现状提出的。
人道教
宗教神学尽管是产生在人类发展的幼年阶段,但是宗教产生之后,对启发人们的感情联系,倡导利他主义,克服人们的自私性,维护社会秩序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孔德认为在新的实证社会里,仍然要有一种宗教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孔德所提倡的宗教就是人道教。所谓的人道教就是关于人类之爱的宗教。这种宗教不崇拜神和上帝,而是以人为对象,崇拜人,用对人类的爱代替对上帝的爱,并且是对整个人类的爱。通过对人类的崇拜和爱来纯化人们的感情,丰富和照亮人们的思想,使所有的人都团结起来,达到社会各种矛盾的解决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晚年的孔德为人道教创建了各种制度、礼仪,任命自己为教主。他认为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将成为人道教的祭司和工作人员,他设立了教堂,并亲自在教堂里传经布道。他编制了一个日历,在日历中规定每月、每星期应该纪念的某一位人类的圣人,这些圣人包括柏拉图、奥古斯丁、伽利略、牛顿等。他的人道教曾在法英及南美一些国家流行。
孔德的人道教实质上是一种
乌托邦式的幻想。在当时,对已经兴起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只能是一种麻醉剂,理所当然地遭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批判。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人物概述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是英国实证主义的最早代表,也是19世纪英国最有影响的思想家之一。他的父亲詹姆士穆勒是一位颇负盛名的学者,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伦理学等方面都有较高的造诣。而约翰穆勒没有进过学校,主要是在他的父亲的教育和熏陶下自学成才。三岁就开始学习希腊文,12岁时已读了大量希腊和拉丁文的文学和历史等方面的书籍。1820年,他到法国,受到了孔德的影响。他虽然没有和孔德见面,但他从1841年开始与孔德建立了通信联系。
他赞同孔德哲学的实证思想,但反对孔德的实证主义作为精神权威和实际制度,更不同意孔德的人道教。他们的分歧最后导致了争论和决裂。但孔德对穆勒的决定性的影响是后来研究者一致承认的。
穆勒1823年随父亲到英国东印度公司任秘书,直到1858年该公司解散才离开。1865年,他当选为英国下议院议员。1873年病逝。
穆勒的主要哲学著作有《逻辑体系》(1843)、《论自由》(1859)、《功利主义》(1861)、《孔德和实证主义》(1865)。
实证主义哲学思想
穆勒深受英国传统经验论影响,并把它与实证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心理学和逻辑学来论证和充实实证主义。
(一)物是感觉的恒久可能性
一切知识都是源于感觉经验,经验的来源不是知识所讨论的问题,寻求经验外的世界本质、基础,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知识应以经验范围为限。
在认识对象问题上,一般人都认为在人们的经验之外存在着某种对象。穆勒指出:所谓的外在对象、物等都不过是经验的东西,不过是感觉的恒久可能性。什么是感觉的恒久可能性?他举例说,我看见一张白纸,当我闭上眼睛或到另一个房间,我看不见白纸了;但我仍记得它,并相信如果睁开眼睛或再回到这个房间,我仍将看到白纸。又如,我坐在桌子旁时,有了桌子的视觉,触摸到桌子时,有了桌子的触觉;但是当我只看到桌子而未触及桌子,这时我也会联想到如果我触及桌子就会产生触觉,如果离开了这间房子,没有关于桌子的视觉和触觉,但我也会联想到。所以我们对某物的存在的信念主要不只是由于我们感觉到它,而是由于我们相信在不同的情况下,我们都能同样感觉到它,这就是感觉的恒久可能性。这些感觉的恒久性、固定性、有规则性构成了对象、物,使我们相信它们的存在,离开了感觉,物、对象只能是一种假设。
(二)规律是心理的联想
穆勒很赞同孔德关于规律的看法,规律不过是现象之间的先后关系和相似关系。这些关系产生于感觉的恒常联系。
至于因果性问题,穆勒承认因果关系的先后必然性,但是这种必然性不过是经验之间的必然性。并非所有的先后关系的现象都是因果关系,只有那经验上的恒常不变的和无条件的先后关系才是因果关系。所谓“无条件”就是它不仅在过去的经验中是恒常不变的,而且在将来也是恒常不变的,不因外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非因果的先后关系在过去经验中虽然也是恒定的,但却是有条件的,像白天和黑夜的先后交替就要依赖于地球的自转。
科学就是揭示自然现象的因果关系和规律,科学所揭示的只能是经验现象内的因果关系和规律。一切科学知识都不过是关于经验现象的知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知识。关于事物的本质和原因的“形而上学”知识是根本认识不到的。人们的知识也是相对的,但知识的相对性不是指知识的不稳定性或不分正确和错误;相对的知识仍具有其确定性和正确性,而这种确定性则是对经验现象的恒常不变性的把握,那种最终意义上的知识的确定性是不存在的。
归纳主义的逻辑学
穆勒在逻辑学上有很重要的贡献,同时逻辑学也是他实证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穆勒指出:不仅要研究经验科学已经发现的规律,还要研究发现这些规律的方法,论证这些发现的可靠性。这是哲学要研究的任务,也是逻辑学的任务。他试图使逻辑学成为一切科学的方法论。
穆勒从经验论出发,指出科学逻辑是
归纳逻辑,强调归纳法是发现和证明科学知识的惟一工具和方法。因为任何知识都是源于经验事实,都是对经验事实的归纳并通过归纳法加以证实。归纳法的重要之点就是通过它可以获得新知识。
演绎法不是一个科学方法,因为:首先,演绎推理从内容方面来说是同义反复。演绎推理的结论并不增添新知识,结论已经包含在大前提里,结论只是对大前提的内容的重复。其次,演绎推理在形式上犯了窃取论据的错误。因为演绎推理结论的正确性是由大前提的正确性来保证的,而大前提的正确性又是以归纳法作基础的。没有归纳法,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只能是窃取一个没有经过论证的论据来作前提。
归纳法尽管很重要,但是归纳法由于休谟的质疑也面临困境,诸如:人们的认识是怎样从过去进入未来,从个别现象提升一般,从有限经验推向无限经验等问题。穆勒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他指出:(1)归纳法是以因果律作为基础的,因果律本质上是过去经验中的某种恒常联系。(2)归纳法并不是由个别到一般、由有限到无限的推理,而是一种由个别到个别、由有限到有限的推理。科学上的所谓“一般命题”、“普通命题”都只是带有假说性质的命题。归纳推理的结论以及它所追求的目标并非要达到真正的普遍性,而只是要确定这个结论在过去的经验现象中存在,并在将来的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有效的。(3)过去人们之所以责备归纳法不能保证其结论的可靠性,主要是因为这个方法太粗糙、不严密、不科学,为此他创立了“归纳五法”,以达到获得知识的可靠性。
穆勒的“归纳五法”是由求同法、差异法、同异并用法、共变法、剩余法这五种方法构成的。穆勒的“归纳五法”对逻辑学作出了重大贡献。它发展了归纳逻辑,并在近代科学发展中产生过重要作用。但是,穆勒并没有在理论上根本解决归纳逻辑的可靠性问题。实际上,归纳法的可靠性问题决不是仅靠归纳主义者所能解决的。
功利主义的伦理观
在伦理问题上,穆勒深受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他从经验主义和边沁思想出发,阐发了他的功利主义伦理思想。
在善恶问题上,穆勒持经验主义的立场。善恶观念植根于人的经验之中,不同的外部刺激在人们心理上产生不同的感觉,有的使人快乐,有的使人痛苦。人们本能地追求快乐感觉,得到它们,就会使肉体和精神得到满足,从而感到幸福,这就是善;人们逃避痛苦,逃避不了,肉体和精神受到摧残,就感到不幸,就是恶。趋乐避苦是人的天性,善恶无非是快乐与痛苦的感觉在人心理上构成的联想。
穆勒继承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认为功利能给人带来幸福,幸福则是道德的基础,幸福是人们行为的取舍标准。穆勒又对边沁的思想作了补充:
(1)追求幸福的形式是多样的。幸福不仅在量上有区别,而且更有质的多样性,如追求荣誉、权力、社会地位、知识等方面。人不仅有肉体感官的快乐,也有对精神快乐的追求。穆勒认为精神上的快乐是高级的善,肉体上的快乐是低级的善。所以他认为宁做一个不满足的人,不做一个满足的猪;宁做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不做一个满足的傻子。
(2)他赞同
边沁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作为人的道德行为的目的和准则。对个人快乐的追求可以是幸福,但它必须以不违背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前提。这是一条最高的原则。这种利他主义原则是建立在人的社会感情基础上的。因利他行为而受到赞扬和奖励的经验及其教育作用,会在人心中建立起关于利他行为和幸福的联想,建立起社会感情,使人认识到自己的利益、行为和他人、社会具有一致性,从而导致“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成为个人的行为动机。
(3)伦理学上的唯动机论是片面的,因为道德行为在于效果而不在于动机。动机总是内在的、不可见的。如果只谈动机,不看效果,就会失去判别行为善恶的事实依据。另外,任何行为的动机都是自私的,如果不根据效果,就无法区分善恶。一个不好的动机若引出了一个好的效果,这表明了这个人的品格不高,但其行为本身则是高尚的,是善。
(4)一个社会必须提倡善行,制裁和谴责恶行。对于如何制裁恶行,制裁有道德的方法,也有法律的方法。道德制裁又可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外在制裁是靠社会舆论、宗教中的上帝惩罚,或因果报应;内心制裁就是靠自我良心的谴责。内在制裁是道德制裁的基础。穆勒所理解的良心不是康德式的先验的良心,他指出良心是后天在社会感情中所引起的心理联想。
传统的基督教伦理观认为,人的善恶观念是上帝规定的,有人谴责穆勒,认为他的功利主义的伦理观将会导致人们不信仰上帝。但穆勒则认为功利主义伦理观与基督教教义都是相容的,个人的快乐和幸福归根到底都是上帝给予的。所以他认为功利主义的宗教性比任何主义都要深刻。
穆勒的功利主义直接影响了后来的实用主义。
赫伯特·斯宾塞
人物概述
赫伯特·
斯宾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英国的
实证主义集大成者。他出生在一个教师家庭,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没有上过大学,通过自学,当上了英国铁路公司的土木工程技师。后来兴趣转向了哲学和社会科学,经常为各报刊杂志撰写稿件。1850年,他发表了《社会静力学》而引人注目。从19世纪的50年代开始,他着手全力建立自己的综合哲学体系的工作。1860年写出了体系大纲,1896年完成全书,共10大卷。这是一部几乎无所不包的实证哲学体系大全,在英国内外都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他被称为学术界“思想泰斗”、维多利亚时代的亚里士多德。1903年,他在伯莱顿去世。
他的思想深受
达尔文生物进化论、
亚当斯密的经济学、
边沁的
功利主义和孔德实证主义影响。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有《社会静力学》(1850)、《进化的假说》(1852)、《心理学原理》(1852~1853)、《综合哲学》(1858)、《第一原理》(1860~1862)、《社会学原理》(1876~1896)等。其中最主要是《第一原理》和《社会学原理》。前者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哲学思想,后者阐述了他的社会政治思想。
斯宾塞自称他的哲学是“综合哲学”,它从力学、生物学、社会学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实证主义的哲学观点。
不可知的实在论
斯宾塞在知识论上坚持了休谟和康德的思想。他把宇宙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可知世界,也就是现象世界。这是人类认识的对象,我们的知识就是对这一世界中的现象描述和记录。不可知世界是指现象背后,作为万物之始的实在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我们虽有坚不可摧的信念,把它设想为我们一切主观感觉的相关物。其实我们不能认识它,它对我们永远是个不可解的宇宙之谜。尽管我们的认识是由这个“实在世界”引起的,但我们的认识只是关于这个世界的表象和符号,虽然我们能够意识到它的存在,但我们却无法加以把握。
斯宾塞把
牛顿力学的观点引进哲学来解释客观世界(不可知却又实在的世界)。这个世界表现为一种力的恒久性,这种力的恒久性是一切现象的产生和变化的根源,同时也是一切知识的普遍性、因果性和必然性的来源。但是这种力却是不可知的。因为人们认识它就必须依靠感觉,而感觉并不是力的映象,只是力的符号。至于这种力是什么,它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些问题对于人的认识能力来说是绝对不可知的,这是一个形而上学的问题。科学知识只能以经验现象为对象,满足对经验现象的描述和解释;科学的力量是伟大的,但是它一点也不能超出经验的界限。
斯宾塞指出:宗教和科学是相通的,它们的共同点就是有一个不可超越的界限。科学的对象是可知的现象世界,而那个不可知的世界就是宗教的领域,所以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的。历史上宗教压制科学和科学反对宗教的事件究其原因都是出于双方的误解,不了解科学与宗教的一致性、互补性。科学和宗教应该相互兼容,相互宽容。他的这种思想实际上是对康德思想的继承。
机械的均衡论
斯宾塞十分推崇进化论,进化论可以说是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中心。他把“进化”概念引进哲学,放在“力的恒久性”学说的基础上研究。
“进化”概念有三层意思:首先,进化是事物变化的第一个阶段,即从分散的未成形状态到集结为可感知事物的过程。他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经过从不可感知中产生和又消失到不可感知中去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由分散的粒子集结起来,形成可感知的事物导致力的平衡和运动的消失;由集合体分散为粒子,而获得运动。前者就是进化,后者就是退化。进化和退化现象都是普遍的,地球、生物、社会组织、语言等都有这样的过程。
其次,进化是一个事物由单一变成多样化的过程。这种情况在社会领域中最为明显,像人体的进化就是从原始人的千人一面,日益走向个性化、多样化。社会的文学、建筑、服饰等的进步总是意味着花样增多。
第三,进化是指事物从不稳定走向稳定、固定的过程。
斯宾塞的进化论是在当时科学水平的状况下对进化现象所作出的概括。他对进化的原因作了解释。进化的原因就是不可知的力的恒久性。事物最初处于纯一状态,由于各部分受到了不同力的作用,就产生了不平衡,于是开始了进化过程。由于力的恒久性使得进化持续不断,因而,当各部分的力达到了平衡,事物就构成了一个统一体。事物进化就是通过不断保持力的均衡而实现的。但是这种均衡不是永久的,在力的作用下,这些均衡会被打破,呈现出退化。他认为事物的进化的结束,又是下一轮变化过程的开始,事物正是由不均衡到均衡,再到不均衡的循环往复,从而带动了整个世界的进化。
在斯宾塞看来,力是持续并且守恒的,某一事物的运动消散,必然转移到另一事物而得到集中。物质和运动在数量上是一定的,不论运动引起物质分布向哪一方向发展,到了一个极限以后,不灭的运动又必然引起物质向相反方向分布,造成此起彼伏的进化和解体过程。
斯宾塞的“均衡论”是时代的产物,他把进化、能量守恒和转化、物质不灭定律都用来对世界各种现象进行解释。这是实证主义的一个特色。但当他把“均衡论”用来解释社会现象时,就体现出了局限性:在社会中,各阶级、政党、各种力量之间要保持平衡,社会才能稳定和进步,因而他反对社会革命,鼓吹改良以实现社会进步。
社会学
同孔德、穆勒一样,斯宾塞也试图用自然科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他利用生物学和进化论的观点建立了自己的“社会有机论”。
社会和生物体一样,是一个
有机体。这个有机体是由相互依存的部分构成的统一整体。社会有机体要比一切有机现象复杂得多,社会是一种超有机体。社会中的各种组织像生物体的器官一样,社会分工类似于生物体各器官的分工。生物体的器官分别担负营养、分配与循环和调节功能;社会也有类似现象,社会中有负责物质生产提供营养的部分,也有进行商业、交通、银行活动的分配与循环的部分,也有执行管理统治的调节职能部分。相应于社会中的三个部分,可以把社会中的人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工人、农民等;二是担负分配与流通的商人、企业家和银行家;三是进行决策指挥调节的管理人员即政府官吏。生物有机体各组成部分如能谐调平衡,生物体就可以平稳发展;而社会中的三部分人如能彼此合作,各司其责,社会就能稳定和进步。
斯宾塞认为社会进化与生物进化一样都遵循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普遍规律。生活于社会中的个人、团体、民族和国家也是如此。只有强者才能生存。他认为如果没有优胜劣汰,就会造成个人、社会的倒退。斯宾塞把人类区分为优等民族和劣等民族、优等种族和劣等种族,而盎格鲁萨克逊民族是天然的优等民族,他们理所当然成为世界的统治者。这些都表现了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些观点为当时资本主义各国的对外扩张和殖民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