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个性是消费者认知中品牌所具有的人类
人格特质。可以从真诚、能力、刺激、经典和粗犷五个维度构建。塑造品牌个性之所以有效,其原因在于消费者与品牌建立关系时往往会把品牌视作一个形象、一个伙伴或一个人,甚至会把自我的形象投射到品牌上。一个品牌个性与
消费者个性或期望个性越吻合,消费者就越会对该品牌产生偏好。广告代言人、卡通形象等都可以用来塑造品牌个性。
定义
尽管品牌个性这个名词很早就有学者提出(Gardner & Levy,1955),但一直以来,品牌个性理论的研究进展比较缓慢。自20世纪80年代,Sirgy(1982)提出任何品牌或产品都应该具有个性,以及Aaker(1997)运用心理学中的“大五”
人格理论模型对
品牌个性维度进行
探索性研究以来,国内外众多学者开始涉足品牌个性的研究,品牌个性已经成为
营销学、
心理学研究领域的焦点之一。
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部分学者认为品牌个性就是
品牌形象,并将品牌形象定义为“
购买者人格的象征”(Birdwell,1968;Freling & Forbes,2005),甚至有一部分学者直接将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统称为“品牌性格”(Bellenger,Earle,& Wilbur,1976)。品牌形象论过分强调了品牌个性与品牌形象的一致性,而没有加以区别,它主要存在于品牌个性理论研究的初期,并已经逐渐被学者们所否定。
品牌形象维度论
大部分学者比较赞同“品牌个性是品牌形象(
品牌表现、品牌个性、
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构成维度,而非唯一构成维度”的观点(Keller,1993;Hayes,2000)。然而由于视角的不同,品牌形象维度论者对品牌个性的定义也存在一些分歧。
有些学者从消费者视角进行定义。例如,Batra,Lehmann和singh(1993)将品牌个性定义为消费者所感知到的品牌所表现出来的个性特征;Keller(1993)认为品牌个性体现的是消费者对某一品牌的感觉,与
产品特性相比,它能够提供象征及
自我表达的功能;Pitta(1995)则提出品牌个性可能源自
创意广告,是消费者对生产者及使用情境所做的推论;Hayes(2000)也认为作为品牌形象重要构成维度的品牌个性,是指人们对品牌所联想到的人类特征。
还有部分学者则从企业视角进行定义。例如,Sirgy(1982)认为品牌个性是品牌所具有的个性特征,可以用一些形容个性特征的词来描述,如友善的、摩登的、传统的、年轻的;Goodyear(1993)将品牌个性定义为品牌所创造的自然和生活的特质;Blackston(1995)则认为品牌个性是指品牌所具有的人的特质。Aaker和Fournier(1995)总结归纳认为品牌个性是指品牌所具有的一组人类特征。这里的人类特征既包括个性特征,例如可靠的、时尚的、成功的;又包括其它人口
统计特征,例如性别、年龄、
社会地位。Azoulay和Kapferer(2003)在批判Aaker等人定义的同时,提出了一个更窄、更精确的定义,指出品牌个性是一套适用于品牌且与品牌密切相关的个性特征。其中Aaker等人的定义被广大学者所认可、推崇。
此外,还有个别学者综合认为品牌个性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品牌被呈现出来的方式,如产品本身、包装、名称、
销售渠道等;二是品牌最终是如何被消费者理解的(Plummer,1985)。
综上可以看出,学术界比较赞同品牌形象维度论关于品牌个性的定义。虽然定义的视角还存在一些分歧,但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在大部分品牌个性研究的过程中,学者们更多的偏重于基于消费者视角的品牌个性定义,即品牌个性是消费者所感知的品牌所体现出来的一套个性特征。
维度构成
对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直接关系到如何将品牌个性理论应用于
品牌管理的实践之中。在“维度”概念出现于品牌个性研究中之前,品牌个性的测量一直处于比较混乱、无系统的状态。
营销人员或者根据产品的具体特点、具体
品牌设计进行品牌个性描述,或者直接把
心理学研究中的个性
词表用于品牌个性测量。上世纪90年代,
品牌研究学者开始以品牌个性概念本身及其与个性之间的关系为切入点,借鉴人格理论进行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基于不同人格理论的借鉴,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基于
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其二是基于人格特质论的品牌个性维度。前者多采用
演绎法,后者多采用
归纳法。
a.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
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处于品牌个性维度研究的
非主流地位,它的方法主要是用人的一个或少数几个特质来描述品牌个性,如内向、外向,比较注重抽象、分类以及品牌个性在文化上的
普适性。它的主要研究成果是把
精神分析学家的理论运用于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之中,其中最著名的是弗罗伊德人格和阿德勒人格的运用。
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初期,部分学者将弗罗伊德人格运用到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之中,将品牌个性划分为Expression(神气)与Repression(压抑)两个维度。其中Expression体现了
品牌消费中所获得的乐趣和快感,具有这种维度的品牌可以满足人们情感方面的需求。而Repression维度则体现了品牌能够满足人们对产品
基本功能或功效的需求,并能解除人们的忧虑或压抑。此理论还指出大多数品牌的品牌个性位于这两个维度之间。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弗罗伊德的理论比较适于解释男性的人格心理,对于在消费品领域出现了大量的
女性化品牌,弗罗伊德
人格维度理论不完全适用。这些学者运用阿德勒人格理论提出品牌个性包括Assertiveness(独断)与Conform(顺从)两个维度,其中Assertiveness突出了个人化色彩,例如专家、个性化;而Conformism则更多地表现为群体性导向,例如分享、关怀。
在此基础上,Heylen,
Dawson,& Sampson(1995)综合弗罗伊德维度与阿德勒维度,构建了一个新的品牌个性
二维模型(简称Heylen模型)。该模型指出任何品牌的品牌个性都可能位于这两维图中的某个位置。Heylen模型就是国际上非常流行的 “阴阳
二重性” 品牌个性理论的雏型。后来,荣格人格维度也被运用于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之中,其理论中的阿尼玛和
阿尼马斯概念可以帮助解释男性消费者消费女性化品牌,以及女性消费者消费
男性化品牌的现象。
可以看出,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已经在开始借鉴“阴”、“阳”理论,但由于此类研究只是从
潜意识认识人格的角度去理解品牌个性,而未能从人格的原型去阐述品牌个性,其操作性不强。而且,国外学者对“阴”、“阳”理论理解的差异,以及国外“阴”、“阳”
原型理论的不完整,导致国外基于人格类型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受到了很大的制约,只有很少的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
b.基于人格特质论的品牌个性维度
基于人格特质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以归纳法为方法基础。归纳法是随着
统计技术的发展并在心理学中广泛运用而发展起来的,著名的“大五”人格理论模型就属于该方法体系。“大五”人格理论将人格划分为
extraversion(外倾性)、neuroticism(
神经质或
情绪稳定性)、openness(
开放性)、agreeableness(随和性)、conscientiousness(
尽责性)五个方面。“大五”人格理论是基于人格特质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的最根本理论源泉。
1997年Aaker首先借鉴人格特质论中的“大五”模型,采用归纳法对品牌个性维度进行研究。研究发现
美国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体系包括五大维度,15个次级维度和42个品牌个性特征,五大维度分别为“Sincerity(真诚)、Excitement(刺激)、Competence(胜任)、Sophistication(教养)和Ruggedness(强壮)”。在此基础上,Aaker和她的同事(2001)还对美国、日本、
西班牙三种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维度进行
比较研究。结果表明,Sincerity(真诚)、Excitement(刺激)、Sophistication(教养)这三个品牌个性维度是上述三种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所共有的,而Peaceful(平和)是
日本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所特有的,Passive(激情)是西班牙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所特有的,Ruggedness(强壮)是美国文化所特有的,Competence(胜任)则是日本文化和美国文化所共有的,而西班牙文化中没有。通过比较研究,Aaker等人提出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维度具有差异的论断。虽然一些学者对Aaker的研究结果存在种种置疑(例如,Azoulay等(2003)认为Aaker建立的品牌个性维度体系部分偏离了人格理论的“大五”结构,并且存在一定的效度问题;Austin,Siguaw和Mattila(2003)也指出Aaker品牌个性测量框架在测量包含在Aaker研究中的广义的产品类别(饭店)中的
个别品牌时不能普遍适用,且在分析一些产品类别中的集合品牌时也不能普遍适用),但Aaker的研究为学者们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思路,是品牌个性理论研究的一个重大突破,其方法得到了广大学者的推崇。
在Aaker等人(2001)研究的基础上,国外众多学者对不同国家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维度进行了探讨。以韩国为研究背景,Sung和Tinkham(2006)指出与美国消费者相比,韩国的消费者在感知品牌时更可能把重点放在
儒家主义和儒家
资本主义价值观上,因而韩国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维度包括两个特别的维度“被动喜爱”和“
支配地位”。通过对“
麦当劳”等
国际品牌的
实证研究,测出韩国品牌个性构成维度分别为Passive Likeableness(被动喜爱)、Ascendancy(支配地位)、Tenderness(赶潮流的)、Competence(胜任)、Sophistication(教养)、Traditionalism(传统)、Ruggedness(强壮)、Western(崇尚西方)。而另一些韩国学者Lee和Rhee(2008)则认为不同
产品品类的品牌个性存在差异,并以韩国男子服装为例,指出韩国男子服饰的品牌个性应该包括Demographics Trait(人口统计特征)、Lifestyle(生活方式)、Value(价值)、Appearance(外观)等五个维度。
Smith,Brian和Hans(2006)以
澳大利亚为研究背景,以
会员制运动组织为研究对象,针对运动组织品牌进行品牌个性维度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澳大利亚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包括6个维度,分别为Competence(胜任)、Sincerity(真诚)、Sophistication(教养)、Ruggedness(强壮)、Innovation(革新)和Excitement(刺激)。
以德国为研究背景,Bosnjak,Bochmann和Hufschmidt(2007)研究得出德国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包括四个维度,分别为conscientiousness(认真)、emotion(情感)、
superficiality(肤浅)和drive (动力)。动力又细分为excitement(刺激)和boredom(厌烦)两个构面。与其他研究不同的是,该研究引入了负面品牌个性。
Thomas和Sekar(2008)则以印度为研究背景,以印度“最值得信赖品牌”
高露洁为研究对象,对Aaker的品牌个性维度进行检验,研究表明,印度文化环境下Aaker品牌个性维度中的“Sophistication”和“Ruggedness”信度很低,这进一步验证了不同文化背景下品牌个性维度构成具有差异的说法。
中国本土化
国内学者在此基础上,基于我国特殊的
文化背景以及不同的产品背景,也对
品牌个性维度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学者黄胜兵和
卢泰宏(2003)通过实证
研究开发了中国的品牌个性维度量表,并从中国传统
文化角度阐释了中国的品牌个性维度为“仁、智、勇、乐、雅”;迪纳市场研究院的李金晖和包启挺在 2007 年将中国家电品牌个性维度概括为“信、礼、专、勇、天、雅”;
北京工商大学的
刘勇在2008年将卷烟品牌的个性维度概括为:追求卓越、悠然自得、成功、豪迈、祥和、醇和芳香、清新天然、神秘的异域风情、友情、尊贵和真实可信。陈可等(2008)指出对于
数码相机来说,品牌个性可以划分为真挚胜任、坚固、精致和刺激四个维度;其中黄胜兵等人的品牌个性维度划分被广泛认同。其中“仁”是同Aaker等人研究的美国文化背景下的品牌个性维度中的“Sincerity”相对应的品牌个性维度, 形容人们具有的优良品行和高洁品质,比如务实、诚实、正直等;“智”是同西方的“Competence”相对应的维度,形容人们聪慧、沉稳、可靠和成功等品质;“勇”与“Ruggedness”较为相关,形容强壮、坚韧、勇敢等形象特征;“乐”比较具有中国特色,除包含了“Excitement”的涵义以外,还具有表达积极、自信、乐观、时尚的涵义;“雅”同西方研究中的“Sophistication”相应,涵盖了有品位、有教养、有品位等词汇,用来形容儒雅的言行风范和个性。
千家品牌实验室向忠宏近六年来对20个行业领域1000多个品牌的持续监测与品牌个性的分析,提取出一些中国本土化的品牌个性词汇,我们发现,这些新增的品牌个性语汇对应的品牌人格通过合并到三个品牌层面,最终也并入了Aaker提出的品牌个性的五个维度中。见表1
关于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有很多,本文只列举了一些比较具有
代表性的。可以看出,基于
人格特质论的品牌个性维度研究已经成为品牌个性维度研究的主流。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时间并不长,还存在一些
不足之处。首先,品牌个性起源于人格,品牌个性维度的最主要理论来源是“大五”
人格理论,但“大五”人格理论仅仅是对
人格特征描述的一种观点,可以说只体现了人格的一部分,由它衍生出来的品牌个性也是不完整的;其次,大部分品牌个性只涵盖了人格特征中好的方面,只有少数学者对其不好的方面进行了论述,品牌个性跟人格一样也具有两面性,这也是品牌个性维度研究的不足之处。再次,品牌个性维度的研究只涉及“产品层面”的品牌个性(Govers & Schoormans,2005),有些学者进一步认为产品层面的品牌个性还不能完整的反映品牌的人格,还需要延伸到公司、使用者等层面(Keller & Dauenheimer,2003)。Keller等(2003)把公司品牌个性定义为公司所有员工作为整体所具有的人格特征或特质,它所涉及的内容比产品品牌个性的内容更广,并指出公司品牌个性包括Creative(
独创性)、Collaborative(合作)、Passionate(热烈)、Compassionate(同情)、Agile(敏捷)、Disciplined(有纪律的)六个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