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铁路是清光绪二年(1876年)以英国怡和洋行为首的英国资本集团擅自修建的。翌年
清政府赎回拆除,是中国的第一条营运铁路,全长14.5公里。光绪二年
闰五月初九(1876年6月30日),上海至江湾段竣工通车;闰五月十二日(7月3日),吴淞铁路上海江湾段正式营业。
历史沿革
1872年,美国驻上海副领事奥立维·布拉特福取得“寻常马路”修建权,
吴淞道路公司成立。
1875年7月,路基工程完工。
1875年12月20日,机车、车辆、路轨等筑路器材从英国抵达至上海。
1876年1月20日,吴淞铁路开工,上海至江湾段开始铺轨。
1876年6月30日,上海至江湾段竣工通车。
1876年7月3日,线路正式营业。
1876年8月3日,
清政府电英国驻上海领事麦华佗要求停驶吴淞铁路火车。
1876年10月24日,上海至吴淞全线通车。
1877年10月20日12时,吴淞铁路行驶最后一趟火车。
1877年12月18日,铁路路轨全部拆除。
线路参数
吴淞铁路是一条轻便
窄轨铁路,全长14.5公里,
轨距宽0.762米。路基约宽4.6米,高1米。使用轻型钢轨每米重13公斤,枕木长1.4米,宽约15厘米。
设备设施
吴淞铁路沿线桥梁均为木结构,有跨越小河木桥15座,涵渠20座。铁路与其他道路交叉处大都设有平交过道,两侧道口设有防护栅栏,全线道口约50处。
沿线车站
吴淞铁路全线设旅客乘降车站3处,即
上海站、
江湾站和吴淞站。上海站设于今
河南路桥北堍,当时为“
二摆渡”河北岸(亦有称“铁大桥”河北),车站东面为
陆家宅和
孙家宅(今“
西泰华里”居委辖地),北侧为陆家坟山(今“铁马商场”周围),西为徐氏
未园(
粤商徐润私人花园,今为
街头绿地),这一带原为棉花种植田地。站屋为木结构,共2间,一为票房,一为
行李房、
值班室。站内建有单
侧式月台,长约50米。
建设规划
筹筑经过
清同治二年六月(1863年7月),上海27家
洋行联名向钦差大臣、
江苏巡抚李鸿章要求修筑上海至
苏州间铁路,为李拒绝。同治四年,上海的外国商人组织了一家公司,策划在
上海租界内修筑铁路,亦被地方当局制止。同治五年,英国驻中国公使阿里国(R.Aicock)出面,借口
黄浦江岸起卸货物不便,要求在上海到海口之间修筑一条铁路,又被清政府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下简称
总理衙门)所拒绝。其后美国驻上海副领事奥立维·布拉特福(Oliverb Bradford)发起修建一条从吴淞
码头到上海的窄轨铁路,未经中国同意就于同治十一年组织“吴淞道路公司”,诡称要修筑一条“寻常马路”,骗取上海
道台沈秉成的允许。
上海县还奉道台命贴出告示,宣布“吴淞道路公司”有权建造适于车辆通行的道路。
吴淞道路公司(Woosung Road Co.)征购了上海至吴淞间长9.25英里(14.88公里)、宽约15码(13.7米)的土地。同治十二年二月公司宣布已获得
土地所有权,并有权建造桥梁、开挖沟渠、设置栅栏和修造适合车辆
奔驰的道路。后来,吴淞道路公司由于
资金短缺,乃让给英国商人另外组成“吴淞铁路公司”(Woosung Railway Co.Ltd.),并增购了相当数量的土地,修整了线路路基。铁路公司在华代理人为
怡和洋行。
伦敦的狄克松(
Mr.J.Dixon)与怡和洋行签订了在上述路基上建造一条
轻便铁路的合同,随后筑路工程开始。路基工程于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开工,表面上仍说是修筑一条寻常马路,
土方由地方保甲承包,最多时约有2000名工人,
光绪元年(1875年)六月,路基工程基本完成。
修建过程
吴淞铁路公司委派英人玛礼逊为总工程师兼负责人。玛礼逊于清光绪元年十二月十二日(1876年1月8日)抵达上海。在英国订购的机车、车辆和路轨等筑路器材亦于光绪元年(1875年)先期运抵上海,并曾向
中国海关请求免税进口,谎称是“供车路之用的铁器”,但被地方官员拒绝,因未严加制止,后来还是私自起岸了。
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876年1月20日),上海至
江湾区段开始铺轨。光绪二年正月二十日(1876年2月14日)铺轨至天通庵以北地段时,机车“先导号”(Pioneer)开始试行,国人往观日达千人。当时上海道台已由
冯焌光接任。他阅了吴淞铁路公司的免税申请,又从《
申报》上看到报道的内容,完全明白了这个公司的企图。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876年2月22日),冯焌光会见英领事
麦华陀(Waltter Henry Medhurst),对英国商人擅自建造铁路提出责问,并要求暂停筑路,俟会商周妥再行兴筑。麦华陀答应将运料机车暂停行驶1个月,等候北京公使训示。怡和洋行表面上遵守停车1个月,实际铺轨工程照常进行,不到1个月又恢复了行驶。
冯焌光遂将情况详报
两江总督沈葆桢,请咨朝廷总理衙门向英国公使交涉。光绪二年二月二十六日(1876年3月21日),上海道台冯焌光正式
照会英领事麦华陀,不准英商擅筑吴淞铁路,并将修路情况及照会禀报清政府总理衙门。清政府多次指示上海道台和
南洋大臣照会英领事停车,然怡和洋行竟置之不理,筑路工程继续进行。
光绪二年三月十三日(1876年4月7日),清政府总理衙门就吴淞铁路事再次照会英使
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t),请饬令英商停办。威妥玛遣派汉文正使梅辉立(William Fredrick Mayers)赴沪调停吴淞铁路事宜。三月十六日(4月10日),梅辉立先往天津与
北洋大臣、
直隶总督李鸿章会晤,李提出:“何不由中国照原值买回,另招华商股份承办……。如此则
洋商资本不致无着,而中国主权亦无所损,似是两全之法。”事后李致函冯焌光详告
会商情况。
光绪二年三月二十四日(1876年4月18日)梅辉立与冯焌光在沪会谈,梅称铁路如由中国收买后,仍宜交怡和承办数年,冯坚决不同意。由于英方“处处挟制中国,多不合理”,遂罢议。
交涉虽告停顿,铺轨工程仍在继续,光绪二年
闰五月初九(1876年6月30日),上海至江湾段竣工通车;闰五月十二日(7月3日),吴淞铁路上海江湾段正式营业。
中英交涉
上海至江湾通车营业一个月,光绪二年六月十四日(1876年8月3日)火车在
江湾镇北面试车时轧死一名行人,消息传出,乡民大愤,抗议声浪迭起。上海道台冯焌光再次照会英领事麦华陀,请其停驶火车。此事之前,闰五月二十七日(7月18日)曾发生吴淞铁路西人在江湾督率工人用篱笆圈占乡民之地,引起公愤,两名工人和西人被殴伤。其时正好电业公司西人博儿骑马过此,因人众阻路,又用手枪击伤一名华人。于是,冯焌光即派彭心壶会同英商调查筑笆事件。接着于六月二十七日又发生运料火车与载客火车相撞的事故。在连续发生“事件”、“事故”的情势下,经过地方官吏据理交涉,
七月十二日(8月20日)英公使威妥玛令上海英领事转饬英商停驶吴淞铁路火车,同时停止铁路续建工程。
同年七月二十三日(1876年9月10日),李鸿章与威妥玛在烟台会商
滇案时,插入讨论吴淞铁路事。会后于八月十八日(10月5日),威妥玛派梅辉立,李鸿章派
盛宣怀、
朱其诏至沪会同冯焌光,中英双方进行会谈。梅先欲中英合资同办,继欲中国收买后仍归洋商专管,盛等不同意,会商多次无成果。
九月一日(10月17日),双方移至江宁(今南京)继续会谈,经南洋大臣沈葆桢向英方代表“解释”,于九月八日议定买断,订立《收买吴淞铁路条款》10条。
内容大要为:铁路由中国买断,所有地段铁路、机车车辆等项中国买断后即与从前洋商承办之公司无涉;在价款没有付清之前的一年内,仍准许洋商办理客运营业,不许办理货运;铁路土地、机车车辆及站房等设备财产价值,双方联合清查确定。收买付款办法分作3期:一俟价款决定,
先付1/3,铁路公司所执
地契移交英领事保管;第一次付款满6个月后,再付第二次的1/3,最后的1/3到一年期满时(按中国农历计算)付清。经清查确定收买价格为规平银28.5万两。这项价款在上海关税收入项下拨付。至此,拖延多时的吴淞铁路纠葛得以结案。
九月二十七日(11月12日),冯焌光会同梅辉立等人在沪就《收买吴淞铁路条款》双方签字盖印,各执为凭。十月十六日(12月1日),中断多日的吴淞铁路恢复行车营业,正式宣告上海至吴淞全线通车。全程行驶30分钟。
赎回拆除
光绪三年九月十四日(1877年10月20日),中国赎路款项按时付清,吴淞铁路于当天下午2时正式收回。在收路交涉过程中,清政府一再声明要“收回自办”,上海、江湾、吴淞三处商民145人曾联名公禀两江总督“请准铁路继续办理”,清政府置而不顾。其后上海道饬铁厂工匠拆卸铁路
机车器材,将其储于板箱之中。至十一月十四日(12月18日),铁路路轨全部拆除。
吴淞铁路拆除后,经
福建巡抚兼台湾学政
丁日昌奏准,将铁轨等器材运至台湾,拟于台北敷设铁路使用,后由于无力筹款,筑路被长期搁置,运至高雄的吴淞
铁路钢轨,亦因日久锈烂,不堪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