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分离
电视网制作节目
制播分离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越来越高。体制下,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较低水平上重复运转,所以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
简介
制播分离的概念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
历史沿革
1982年,随着英国第四频道的出现,委托制片制度开始建立。电视公司使用独立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可以降低成本,并能增加节目的多样性。1986年,匹考克调查委员会英国广播公司的财政问题提出了报告,在报告中建议英国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委员会增加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制作的节目。
1990年广播法要求所有第三频道、第四频道、第五频道的持照人,每年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的节目数量不少于播出总量的25%。1996年广播法还就数字地面电视播出做出规定,使用委托制作的数字节目不得少于数字播出总量的10%。通过委托制作部分节目,电视台在众多节目公司的节目中比较容易得到价格相对便宜且质量较好的节目。买方市场的出现也使电视台在短期内受益。从长远看,众多的节目公司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过程,涌现出一批较著名的节目公司,技术强劲的企业实体,这对英国广播电视的发展会产生良好的影响。
美国的节目体制与英国有些不同。它的娱乐性节目基本上是通过买卖进行的商业市场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电视台并没有实行完全的制播分离。例如,人们所熟知的四大台,即ABC、CBC、NBCFOX,它们的新闻节目都是通过自制来完成的,而且即便是娱乐性的节目运作,也需经过严格的节目审查。在提供娱乐节目的众多公司中,比较著名的有维阿柯姆(Viacom)、时代华纳(Time Warner)、迪士尼Disney)、新闻集团(Newscorp)、维万迪(vendi/Seagram)、发现频道(Discovery)等。
国家电视播出机构在保证掌握宣传权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新闻节目的生产制作交由电视制作机构制作的管理体制
美国电视节目的供应来源有三类:
1 电视网制作的节目:主要生产新闻和与之相关的节目。
2 电视节目的辛迪加:相当于一个节目库,节目储存与流通的商业运作中心。
3 地方制作的节目:主要是当地新闻与信息。
制播分离,广电媒体内部机制改革中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被期望成解决广播电视存在问题的灵丹妙药。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制和播是否在形式上分开并不重要,关键是引进竞争机制,把领导说了算变成市场说了算。这才是“制播分离”改革的精髓。
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还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将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剥离出来成立公司,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公司化运作。
必要性
制播分离,我国广电媒体内部机制改革中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电视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于竞争机制,制播分离模式将体制改革交给市场这个公平的“裁判”去解决,观众会利用手中掌握的遥控器去选择他们喜欢的频道和栏目,比如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还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将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剥离出来成立公司,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公司化运作。
从电视节目生产的特点上看,电视节目属于不可以大批量生产的,而是有针对性的、依靠人的脑力劳动和协作劳动来完成的。电视节目的完成是一个小组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绝非个人力量的简单叠加。这不像生产一辆车、一台电脑,可以有图纸对照,电视节目反映的是变动的世界,在节目的创作过程中,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相当多。这意味着它不能进行“流水线”式的组装生产,也不能采取一般企业的生产管理制度,而只能采用被实践证明有效的“电视制片人制”。其实这是一种项目经理制,即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生产管理制度。正如我国台湾学者徐钜昌所说:“一个节目的生产,并不是机械式的工作,不能够用‘模子’大批的生产,而是智慧的创造成果。而且每一天的每一个节目,都需要不断的创造。”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台本身不可能拥有如此庞大的创造性力量和管理力量,而必须借助社会制作公司,按照制播分离的模式从事节目运作。否则,必然造成节目内容的贫乏与形式单一,从而失去观众。
制播合一是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以及简单的节目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它在组织调动各生产环节进行重大宣传报道、节目的统筹规划和导向把关、安全播出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广播电视长期施行采、编、播一体化的生产模式,节目由自己生产自己播出,缺乏竞争机制,创新能力匮乏,编播人员队伍繁杂臃肿,个别员工甚至一年就只搞几个节目或办一台晚会,这种制播合一、吃大锅饭式的运行机制严重限制了节目的发展和资源配置,造成了电台电视台效率低下、成本高昂。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促进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越来越高。可见制播分离有两大意义:第一推动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二聚集社会力量为观众生产丰富精彩的节目。
主要影响
制播分离是在培育我国广播电视之外的节目内容生产产业,使之逐步成熟壮大,形成产业链。
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产业化的标志,必然给资本市场带来众多较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促进资本和产权的整合,也必将促进节目交易市场的繁荣和兴旺。
制播分离意味着电台电视台全台的运作转移到以市场为中心,广播电视媒体将会通过体制创新和市场的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发展壮大,赢得与国外传媒抗衡的实力。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也开始了一些所谓“制播分离”的尝试。由于翻译的原因,有人将“制播分离”理解为将电视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相剥离,认为电视台只管播出,而不制作节目,节目全部交由社会上的公司制作——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偏颇的。事实上,英美等国的节目制作公司(或独立制片人)与节目的播出机构是有着隶属关系的。如英国ITC在全国的15家独立制片公司都是由ITC投资建立的。美国的节目制作公司中也都有各个节目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因此,独立制片制度首先在资本上就不是独立的,而“节目制作多样化”的提法更能够正确反映“制播分离”的原意。
原则
党性原则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不能变。制播分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宣传的进一步提高与扩大,要处理好宣传与经营的关系,坚持以宣传为事业发展的中心。
制播分离具有其客观必然性,因此要坚持自愿原则,切忌用行政手段实现联合,自愿联合能调动联合者的积极性,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制播分离必然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利益分配势必成为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实现互利是基础、是条件,这是制播分离的一项重要原则。
公平不是平均,而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各成员所作出的贡献大小,实现真正的公平。因此,在制播分离时必须依据国家政策和组建集团的规定、法令,确定联系纽带和利益分配原则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统分结合的原则。
正确认识“管理统一”与“运行灵活”的关系,大权集中,小权下放。
该统的要毫不手软地坚决统起来,该分的要切实到位地分下去,促使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良性互动,形成既有合力又具活力的发展与竞争格局
循序渐进的原则
选择制播分离的形式,要受生产力水平和经营发展规模、资本积聚和集中程度、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等条件的制约。不讲条件是否具备,不看基础是否牢固,一味贪大,盲目制播分离,只会迟滞广电行业的产业化进程。
上海、湖南等地正在运作的广电集团,都是在当地广电事业已是相当的经济实力、系统内部企业化管理达到相当程度基础上的必然选择,但就全国大多数地方来说,广电系统的经济实力与内部改革远未到位,企业化管理水平相距甚远,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制播分离显然为时过早。因此,从推进企业化管理入手提高电台、电视台经营管理水平,通过深化内部各项改革增强经营创收能力,经过资金的积累和实力的积聚,适时制播分离组建集团,这是一条循序渐进、顺乎规律的必由之路。
运作形式
“制播分离”已经成为加快中国电视产业化进程的一项必然选择,制播分离分为台内台外两条路。
纵观国内制播改革进行得较顺利的电视台,几乎都是在一个全新搭建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新成立的人员班子和试验性质的内部机制。而这些制播改革探索中,又分“制作”的利益关系是在台内或集团内分化,还是彻底分离到社会市场中两条路走。
我们以湖南广电为例,无论是借“电广传媒”分离出影视制作、广告经营、网络建设等多元化发展,还是以娱乐节目为核心打造国内上星品牌,在制播分离的道路上,正是“集团内”运作的典型。自1995年开办以来一直是整个湖南系电视台的“样板戏”。对于经视在“制播分离”作出的探讨,前经视台长、现湖南电视总台台长欧阳常林总结为:运作上营销先行,抢占先机;体制上深化改革、逐步过渡。
由于客观环境限制,当时经视要将这些栏目和人员一步到位,分离母体,完全推入市场是不现实的,于是经视只能采取分步实施,逐步过渡的方式。
第一步,将强势栏目推向市场,进行市场化运作
第二步,将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进入市场,逐步过渡到股份散并以控股或参股方式吸引强势制作。
第三步,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式和激励机制
作为电视媒体的强烈依附,以制片人、制作中心为核心的分离方式是不是就能真正体现出电视产业化的优势,无论湖南经视也好,国内其他电视台中都没有完全有效的证明。自2003年1月1日起,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下属原经视、都市、生活三个频道“三台合一”,构成ETV新经视,正式揭开了湖南广电第二轮改革大幕,作为第一轮改革领头羊的经视,是否能在更庞大的体系、更广阔的施展空间中印证企业化管理的道路,还只是一个开端。
国内进行“台外分离”的电视台数量并不少,虽然电视台多少与台外的节目制作公司有不同程度的合作,但基于台内制作班底的悠久历史,真正倚重台外制作公司的几乎是没有。而“旅游卫视”作为一个全新机制下运作的省级卫视媒体平台,对于“制播”阵营的划分一开始就顺理成章。“旅游卫视”前身是“海南卫视”,自改版播出后,又连续改版两次,成为国内第一家专业卫星频道。除了其专业化特色之外,引起业内关注的还有它一开始就泾渭分明的“制播分离”机制。
旅游卫视对几个中心重新作了划分,其中节目中心只留下很少的一部分人,全力搞新闻。其他的节目板块多采用购买、引进或合作的形式,尽量减少自己的投资,而节目中心的五六个人只负责节目的联络。在这种情况下,旅游卫视的节目制作方式分为自制、直接购买、合作三种方式,而合作方式又包括沿袭制片人制度和与节目制作公司签约合作两种方法。
这样的分离在具体操作中出现了几点问题:一个是节目审查问题,旅游卫视的一位主管认为,与节目公司合作主要的问题是节目质量不易控制,经常有节目公司在审过的样片基础上加以改动。旅游卫视也采取的一定的方法加以控制。另一个问题就是贴片广告,考虑到栏目贴片广告不一定都能售卖出去,节目公司可以与频道广告部门进行广告交换。在实际操作中,旅游卫视有一个整体限价规定,并且都在合同上明确,以避免恶性竞争
实践
1、2008年12月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开办6周年。同日,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控股的“央广智库广告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音乐之声实行制播分离,成为中央台制播分离的最早实践者。
2、天津广电集团推进制播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首先在四个部门进行试点:天津电台交通频道剥离可经营性资产,以频道所属交广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公司化运作;天津电台相声频道整体实行准公司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推动节目制作走向市场;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以频道控股天视阳光影视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播出管理与内容制作分离,宣传功能与经营功能分离;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进行企业化改制。
3、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炫动卡通频道组建了由集团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频道与公司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资产和财务分离。该频道在全国20多个城市落地,公司投资生产的动画片超过1万分钟。
4、广西电视台积极利用社会制作力量,采用投资制作、股份合作、引进资源等形式,推进非时政类节目的制播分离,节目制作成本大幅降低,节目制作水平显著提高,并形成了品牌节目栏目。
5、天津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将电视剧制作分离出来,组建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公司,实现了电视剧的制播分离。……
6、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是中国电视历史上真正意义的首次制播分离。
对于中国传媒产业来说,媒体的发展除了技术手段的整合,更是观念的整合和体制的完善。只有逐步弱化人为因素,建立合理的节目评估体系、合法的契约关系,以及比较完善的政策和法规,制播分离,才能实现互利共赢。
参考资料
制播分离.制播分离的形式 智库百科.2013-06-11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2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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