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的国家行政机关,是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在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光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办公地址位于光山县平安路6号。
(一)执行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
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五)执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
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
司法行政、监察、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
少数民族的
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弦山街道办事处、紫水街道办事处、十里镇、寨河镇、孙铁铺镇、仙居乡、北向店乡、罗陈乡、马畈镇、殷棚乡、文殊乡、南向店乡、晏河乡、槐店乡、泼陂河镇、斛山乡、砖桥镇、凉亭乡、白雀园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