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光山县政府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光山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二)人力资源市场股(挂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牌子)
(三)就业促进工作股(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牌子)
(四)培训教育股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牌子)
(六)县公务员局
(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股
(八)工资福利股
(九)离退休工作管理股
(十)调解仲裁管理股(挂信访工作股牌子)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股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十三)职称股
(十四)社会保险股(挂光山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参考资料
机构职能.光山县人民政府网.
内设机构.光山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2-03-20 19:3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