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光山县政府下辖的部门
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光山县政府下辖的一个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有关重要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大经济结构调整、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措施,做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承担区域内国防经济动员工作。
(二)、研究分析权限国民经济发展态势和运行情况,进行宏观预测和监测;研究提出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重要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基本建设和地方财力投资计划,按权限论证、核准、备案、审批、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稽查考核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申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双边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工作。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县生态建设、园区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七)、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人口、民政、政法、城建、环保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八)、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
(九)、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
(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粮食分级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负责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性财务挂帐及财务处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资格的审定,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负责省、县两级地方储备和安全保粮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总量平衡和粮食行业统计、价格信息采集监测;负责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保护价收购粮政策;负责粮食行政执法;负责制定全县突发粮食应急预案。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如下: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有关重要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重大经济结构调整、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措施,做好社会总需求和社会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工作;承担区域内国防经济动员工作。
2、研究分析权限国民经济发展态势和运行情况,进行宏观预测和监测;研究提出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重要经济手段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3、研究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4、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基本建设和地方财力投资计划,按权限论证、核准、备案、审批、申报基本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提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稽查考核工作。
5、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核准、申报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双边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工作。
6、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县生态建设、园区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7、研究提出全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人口、民政、政法、城建、环保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8、研究提出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
9、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要素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的储备建议。
10、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粮食分级负责;研究提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方案,负责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政策性财务挂帐及财务处理;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资格的审定,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负责省、县两级地方储备和安全保粮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总量平衡和粮食行业统计、价格信息采集监测;负责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执行保护价收购粮政策;负责粮食行政执法;负责制定全县突发粮食应急预案。
参考资料
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光山县人民政府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8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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