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世桢
法学家、教育家、爱国者
何世桢(1895~1972),字思毅,安徽望江人。曾就读于复旦大学北京大学,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科。1919年投身五四运动,任上海学生会评议长,全国学联副主席,加入同盟会。1921年赴美留学就读于密歇根大学,获法学博士,回国后执教于东吴大学法科和上海大学英文系,后任上海大学教务长。1923年,任第三届国际律师协会中国代表。1924年,任国民党“一大”上海代表,同年秋,与其弟何世枚东体育会路创办持志大学,后改名持志学院。1925年五卅运动中,何世桢配合宋庆龄向租界当局交涉,争取被捕工人学生获释。1927年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翌年,任安徽省政府委员兼教育厅厅长。1928年5月任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院长,曾拒绝国民党市党部将租界捕房拘捕的28名共产党员移交上海市警察局的要求。1931年,何世桢受宋庆龄委托,拖延办理邓演达被捕案,引起蒋介石的不满,被列入黑名单。抗日战争时期何世桢是打入日伪内部的国民党地下工作者。1940年,持志学院停办。上海解放前夕,何世桢断然拒绝王宠惠赴台邀请,坚持留在大陆,迎接新中国的诞生。何世桢于1972年逝世,终年77岁。
人物生平
家世背景
何世桢(1895—1972),号干臣,字思毅,安徽望江县吉水人。
何世桢的曾祖父何俊,字亦民,为清道光壬午科(1822年)翰林院庶吉士。官南河海阜同知、桂林知府、江苏督粮道盐运使、江苏布政使
祖父何芷舠,号汝持,为国子监太学生,官福建、云南司郎中,湖北补用道,加盐运使街,以及汉、黄、德道监督江汉关,湖北按察使等职。祖母为寿州相国孙家鼐之从女。
父亲何声焕,以优贡生应朝考,用知县举于乡,改兵部郎中,后初解医药。
伯父何声灏,为清光绪庚寅科(1890年)翰林院庶吉士,改兵部主事、记名军机处章京
胞弟何世枚,同为美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曾任上海大学教授兼持志大学教务长。
求学任教
何世桢曾负笈于上海复旦大学、国立北京大学。何世桢在青年时期,于国立北京大学预科毕业前后,担任过中、英文报纸、杂志的编辑和定期撰稿人。1919年,任上海法律学校副校长。1920年,任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会长,同年又任上海学生联合会主席和上海联合会会长。1921年,任上海文学社名誉社长。
1919年“五四”运动中,何世桢以全国学联领导成员和上海学生会评议长身份,响应北京学生运动,发动了上海全市罢课罢市,促使北京军阀政府免除了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的职务。1921年毕业于上海东吴大学法科。同年赴美国留学,获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回国后,历任东吴大学上海大学教授、上海大学英文系主任、教务长。在此期间,曾被选派为中国代表去马尼拉参加国际律师协会,并在该会担任司库。1919年,任上海法律学校副校长。1920年,任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会长,同年又任上海学生联合会主席和上海联合会会长。1921年,任上海文学社名誉社长。
国民党代表
1924年1月24日,国民党广州举行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海方面选出十人,再由孙中山先生圈定何世桢、叶楚伧、伏彪三人为代表,担任了大会党章审查委员会委员。何世桢当选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执行委员,拥护孙中山先生主张的“三大政策”,拥护国共合作,参与共同革命。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孙中山先生委任他为上海大学教务长,对培育人才发挥了重大作用。时誉“上海大学”和“黄埔军校”,为两所文武学校。
创办持志大学
1924年秋,何世桢与其弟何世枚东体育会路创办持志大学。翌年春,持志大学开学,有10个班,学生460人,设英文、中文、政治、商学四个学系。1927年,因学生数量激增,又设法律系,并于1929年在水电路购地300亩建新校舍。同年增设经济系,学生总数800人。1930年,校名改为持志学院,1931年,新校舍竣工,大学部迁入新校舍上课,原校舍作为附属中学校舍。持志办学宗旨为“崇尚益德,昌明学术,养成专门人才。”1932年一二八战起,持志学院水电路校舍毁于日军炮火。附中校舍亦遭毁坏。是年2月,何世桢又筹集资金修复水电路校舍。1937年八一三战起,修复不久的校舍又遭日军炮火毁坏,学院只得迁址坚持办学。1940年,持志学院停办。
持志校董会的成员有:张继(国民政府委员,国史馆馆长)、黄宗汉(黄兴的夫人)、陈去病(同盟会员,南社创办人之一)、钟明志(居正夫人)、何世枚(美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何世模(前大清银行联合办公处主任)等组成。学生多由东吴、圣约翰、复旦、沪江、之江等大学转入。学校在抗战期间,屡遭日寇和汪伪破坏,几经修复,度过了十五个寒暑,培育了不少英才。如:倪征瞁(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顾廷龙(建国后任上海图书馆馆长)、陈松茂(中兴汽车服务公司总经理)、胡道静(科学院院士、国务院古籍整理规划小组成员)等。他们记着校训三句话:“好学近乎志,知耻近乎勇,力行近乎仁”。为社会、为国家、为民族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政任职
1924—1927年,何世桢取得律师资格,在上海执行律师业务。1928年,被委任为安徽省府委员兼教育厅长(未到任)。
1929年,由国民党政府司法行政部部长王宠惠和江苏省主席钮永建委派,何世桢出任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兼上诉院院长。在《临时法院协定》下,由公共租界临时法院行使中国法律,取消了原由租界外人一手包办的“会审公廨”,粉碎了帝国主义用治外法权侵犯我国主权的阴谋与行为。
在任临时法院院长期间,何世桢本着司法独立精神,承担风险,释放了政治嫌疑犯27人,其中即有任弼时。此举得罪了国民党政府,遭到蒋介石的不满。在国民党军统电文密令中记有:能得何世桢头颅者,悬赏十万银元,名列杨杏佛宋庆龄之后。
1931年,邓演达被捕,何世桢受宋庆龄委托,拖延办理邓演达被捕案,引起蒋介石的不满,被列入黑名单。
1932年,被委任为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未接受),而担任了胡汉民反蒋机构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参与革命
抗日战争期间,何世桢是打入日伪内部的国民党地下工作者。他积极保护中共与进步人士,曾在上海家中掩护了中共地下党组织,保释了被捕的中共老干部、原任上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刘人寿同志。1947年,国民政府举行全国大选,他当选为望江县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选举总统时,他投了居正一票。
上海解放前夕,何世桢断然拒绝王宠惠赴台邀请,坚持留在大陆,迎接新中国的诞生。
晚年经历
何世桢先生从青年时期追随孙中山先生进行革命活动,直至“文革”时止,为国家、社会做出了卓越的业绩。他是创行司法的先驱,是教育战线的先辈,且是不屈的民主主义爱国者。因其声望素孚,曾两次载入《世界名人录》。
1972年10月17日,何世桢先生被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迫害致死,终年77岁。上海市公安局于1979年予以平反,恢复名誉。
家族情况
子孙后代
何世桢有三儿四女,长子祚歆,现为台北市著名律师,社会贤达,律师公会会长。长媳为许崇智之女。二子在深圳办企业。三子在南京医学院任小儿专科医师。大女和二女在上海青铎、南洋中学任教。其余诸女也在沪从事医务。侄儿何祚庥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兼物理理论所副所长,何祚榕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侄女何祚芸,在机电部工作,为国务院秘书长罗干之妻。
家族义举
自何俊至何世桢四代以来,对家乡、社会多有义举,根据县志记载,主要有:
一、捐资修葺文庙。1840年何俊擢守桂林道返里时,资助重修儒学殿庑,先后两次共捐工料费钱1514文。修缮一新,学子考生深受其益。
二、捐田奖励后学。1840年,何俊又捐学田143亩。继由芷韧于1892年又捐学田610亩,两共租谷1059石。又外捐种田66亩,折谷100石,作为文武生及增帮补廪出贡束修贴项之费。此举直至解放前夕,凡读大学学生,每年可得谷800斤,以补贫寒读书子弟经费之不足,藉资奖励后学。
三、赠船兴办义渡。望江县南临长江,华阳镇至香口为一重要渡口。过去渡江,只有小船,时遭风险,何世桢伯父有鉴于此,曾于1936年由其胞叔何声润前往江西购得大型木船四只,以平、安、吉、庆为四船分号,交由华阳救生局管理使用。每当江风大起,舟船不能行驶时,大船即行出动,接渡来往行人,不收渡费。从此江上风险甚少发生,旅人都为称便。
四、赈济水旱灾荒。望江县南部地势低平,北面山区过去又少水利设施,每遇水灾旱情发生,人民苦不堪言。他与伯父等亦常施救济。1931年发生大水患,1934年又遭特大旱灾。人民流离失所,啼饥号寒。在此苦难关头,曾多次运来安南大米,在城区范围搭棚施粥,供应灾民求食,还汇来专款委托陈德兴钱庄陈尚廉先生代为发放,度过灾荒。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2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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