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
鬼文化在
原始社会的土壤中萌生,同时随着中国的历史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变异、更新的过程。我国鬼文化也深深影响了日本等周围
亚洲国家。如日本百鬼夜行中的
一目五先生,
姑获鸟,
天狗等都能在中国古籍中找到记载。同时,据考证得知,日本有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来自中国。可见我国的鬼怪文化对周边国家鬼怪文化的影响之深。
基本特征
中国的鬼文化由于其形成背景的特殊性,在总体上也呈现出与其它地域的鬼文化根本不同的突出特征。
(一)家族
宗法制的长期存在使中国的鬼魂观念与祖灵观念紧密结合,从而给中国的鬼文化留下了鲜明的宗法烙印。
家族宗法制在西周确立之后,作为中国
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以不变应万变,贯穿于
中国社会三千多年,对中国的
意识形态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我国鬼魂观念受其影响,在西周前后曾发生过质的变化。从
殷都废墟中发掘的考古资料看,西周之前的殷人的
鬼神观依然存在着多种崇拜的倾向,日月星晨、风雨雷电、山川河流都有灵魂,均具备降灾
降福、佑人害人的功能。不仅如此,在殷人看来,父母及祖先的亡灵和自然界的其它神灵一样也经常无端做祟,危害后代。“贞祖辛祟我”[1]、“贞妣己祟帚好子”[2],这里亡故的考、妣和祖考、祖妣无端做祟,和其它天灾人祸具有同等的意义。
周代以后,随着家族宗法制的确立,亲祖之灵作祟的提法逐步消失。因为在周人心目中,祖宗之灵是以“
敬德保民”为己任的,他们不仅品德高尚,而且是亲族子孙
道德行为的监护者,绝不会无缘无故作祟,危害子孙,干违背道德的事情。随着对祖宗亡灵作用的美化,祖先崇拜在各种崇拜中逐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出现了
祠祭、
家祭、墓祭等多种多样的对祖先的祭祀形式,特别是宗庙、祠堂作为祭祖的重要场所,其营建构造逐步受到重视。《礼记·曲礼上》有所谓“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的说法,即诸侯、天子营建宫室,要首先建宗庙。与之相适应,在宗庙、祠堂内逐步出现了各种复杂的祭祀活动,“
月祭”、“四时之祭”等。除此之外,对那些无主孤魂,以防其作祟,在郊外临时设坛进行“招魂致祭”。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与祖先崇拜相连的
祠庙建筑、墓地建筑广布于中国各地,组成一个
文化传播的大系统。至今为止,我国有关鬼的小说、戏曲、美术、舞蹈等所涉及到的人、景、物,大都与祖先亡灵、宗庙、祠堂、墓地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祭祖活动的经常化、祭祖形式的多样化、祭祖意识的普遍化,使得中国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家庭宗法特色,使之显著区别于西方及其它地域的鬼文化。
(二)道教的广泛流行,使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道巫合一、鬼、神、仙相通的特点。道教是以老庄的哲学为理论基础,以民间巫术、神仙
方术为主要内容,并吸收部分儒学、佛学思想综合而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体系。它自东汉中叶产生,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
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我国古代社会的许多方面发生过深远的影响,其中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尤为显著。
我们知道,民间巫术作为道教的重要来源之一,它在
原始社会后期就已产生。巫是人与鬼神之间的中介者,能降神、解梦、预言、祈雨、医病、占星等,是古代社会不可缺少的职业。先民以为疾病是有鬼附体,需用巫术加以祛除,由此有符咒驱鬼的法术。道教在很大程度上承袭了依仗巫术祈福禳灾的思想。在
封建社会中期,随着“巫”走向衰落,道士代替了巫的大部分职能,如主持
丧葬仪式、驱鬼求平安、超度亡灵等,成为操纵鬼文化活动的重要角色,由此造成了中国古代社会道巫合一的局面。
此外,道教还吸收老庄哲学中“神人”、“至人”、“真人”轻举独往、逍遥世外的思想,迎合人们渴望飞升成仙的心理,构筑了一个完整的
神仙谱系。据不完全统计,道教诸神共计430位之多。诸如:菩萨、玉皇、
玄女、财神、门神、
灶神、海神、关帝、城隍等,还有众多
行业神,如:铁匠崇老君、染匠崇梅葛仙翁、乞丐崇罗祖大仙等。至于鬼谷子、张天师、
许真君以及人们常说的八仙更是妇孺皆知。通过对
道教经典《道藏》的研究,我们发现,道教的神仙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有名、
有姓、有形、有质、有情、有欲,并有一部得道成仙的
生活史。道教的这种创造神仙的
思维方法,极易给普通世人造成一种错觉,即人死本为鬼,但只要得道便可由鬼或变神或变仙,由此导致了中国鬼文化的鬼、神、仙相通,混杂不分的特点。
(三)佛教的传入使中国固有的地狱观念呈现出
丰富多彩的特点。
佛教在公元前后传入中国,经三国、两晋至南北朝而隆盛,它对中国鬼文化的影响突出表现在“地狱观”上。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相比,佛教的地狱突出“狱”的特点。即刑罚世间之人,无论生前贵贱贫富,死后其鬼魂均要到
阴间地狱接受冥王的审判,这无疑为进入
阶级社会后,伸冤无门的中国百姓提供了一种心理解脱的手段。佛教的地狱数目之多,为其它宗教所不可比拟,且极为混乱,大致有根本地狱、
孤独地狱、十八层地狱等。每类大的地狱又包括众多的小地狱。每种地狱内皆有多种多样的刑具,让亡灵在此以
生前行为的善恶进行或轻或重的制裁,而且还有以阎王为首,佐之判官、鬼吏、鬼卒的一整套管理地狱的
官僚体系,所有这些是我国上古幽冥世界观中不曾有过的。后来佛教的地狱观念吸收了中国早期幽冥观中“地下九层说”的某些因素,并与中国的官吏体制相结合,创造出汉化的“
十殿阎王”。“第一殿:
秦广王蒋;第二殿:
楚江王历;第三殿:宋帝王余;第四殿:
五官王吕;第五殿:
阎罗王包;第六殿:卡城王毕;第七殿:泰山王董;第八殿:都市王黄;第九殿:平等王陆;第十殿:轮转王薛”[3]。各殿阎王职责分明,分管着阴间的各类事宜。可见佛教地狱观与中国固有的冥界观念互为补充、互为依靠,共同构成了中古以后我国庞大复杂的幽冥世界体系。
(四)儒学作为传统文化的主流,因其推崇“忠孝仁义”的做人原则,受其影响,中国的鬼文化呈现出浓厚的伦理至上性特点。
儒家对鬼神的存在持怀疑、疏远的态度,
孔子认为应当“敬鬼神而远之”[4],“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5]。但另一方面,儒家对与鬼文化有关的丧葬、祭祀活动又给于高度的重视。针对这一现象,有人认为,从根本上讲,儒家承认鬼神的存在。这种看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但需要指出的是,儒家之所以对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给予高度的重视,其目的不完全在于事鬼神,而在于以此为手段来增强人们的忠孝仁义观念,巩固尊尊卑卑的
等级制度。
曾参的“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6]正是这一思想的集中表现。
儒学创始者及后世继承者正是以“民德归厚”为出发点,将“忠孝仁义”的伦理观念注入纯属于巫术、仪式范畴的鬼文化活动中。随着
宗法制度的日益巩固,儒学对丧葬、祭祀的讲究更是到了繁文缛节、甚至不近人情的地步。历代有关丧葬之礼的阐释、论著汗牛充栋,对孝子贤孙在丧、祭中表现出来的惊人的推崇更是史不绝书。《
礼记》一书便是对丧祭活动进行完整归纳的代表作之一。这种把丧祭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义理化的做法,客观上极大地推动了鬼文化的发展,同时又使中国的鬼文化带上了浓厚的伦理至上性的色彩,由此构成了中国鬼文化显著区别于其它鬼文化的又一重要特征。
社会作用
由于中国鬼文化的上述突出特点,使得它一经产生,便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即使在当今社会,鬼文化对
社会生活的作用也俯首可见。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对其作用的主要方面择其要而述之。
(一)鬼文化的发展,导致厚葬之风久盛不衰,使得大量财物被浪费,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作为厚葬的标本,有陕西临潼
骊山脚下的
秦始皇陵,有
咸阳北原和
洛阳北
邙山上那一座座栉比鳞次、气象恢宏的汉代陵墓群,有北京的
地下宫殿,有河北的东陵、西陵。人死了千方百计厚殓丰葬,把珍贵的
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以至把
陶俑、
活马、活人塞进坟墓里陪葬的事,
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在帝王厚葬之风的影响下,一般达官、显贵也相沿成习,竞相效仿。《潜夫论.浮侈篇》对东汉贵戚、豪门厚葬的情景作了生动的记载:“今京师贵戚,
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或至刻金缕玉,儒梓梗楠,良田造茔,黄壤置葬,多埋珍宝、偶人、车马,造起大冢,广植松柏”。与厚葬之风相适应,便是葬礼的隆重繁琐。西汉重臣孙光死后,送葬时羽林孤儿诸生共400余人挽送,车辆达万余乘,道路皆举哀以送丧。
霍去病死后,送丧时武帝发
属国玄甲军阵送行,从长安一直摆到
茂陵。厚葬在漫长的
中国封建社会构成了严重的社会经济负担之一。《晋书·索琳传》云:“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献三分之一,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
充山陵。”即新皇帝即位一年后,要从每年所得的
贡赋中拨出三分之一来修建皇陵。
(二)无论是上古神治、
人治合一时期,还是后来人治、神治分离阶段,鬼文化的盛行都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政治生活。
在上古人治、神治合一时期,“鬼”凌驾于一切政治之上,鬼神的意志直接体现在
政治行为上。例如,
黄帝即是华夏部落集团的首领,同时又是部落中最大的巫师。传说他“合鬼神于
西泰山上,驾象车而六蛟龙,
毕方并辖,
蚩尤居前,
风伯进扫,
雨师洒道,虎狼在前,鬼神在后,
腾蛇伏地,凤凰覆上,大合鬼神作为清角”[7]。后来他与蚩尤逐鹿大战,参战者除华夏部落集团各氏族外,还有四方的鬼神。在神治、人治分离的
过渡时期,鬼神对社会政治的裁决权仍然表现的十分重要,这从
殷商社会可以清楚地看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鬼,先鬼而后礼”[8]。国王事无大小,都必需请示鬼神而后决。
而代表鬼神发言的是
巫史,巫偏重鬼神,代鬼神发言用
筮法。史偏重人事,代鬼神发言用卜法。国王的行为须征得巫史同意方可。到了神治、人治分离后,鬼文化对社会政治的影响虽然不再具有
直接性、决定性特点,但它仍然从思想上、精神上间接地发挥着影响作用。如,历代统治者利用
祖先崇拜来维护王族地位的
神圣性,调和统治集团的
内部矛盾等。佛教传入中国后,其因果报应的鬼
文化观念作为政治的补充手段,更是有效地钳制了下属劳动者的思想,起到了维护封建
基层政权的作用。
(三)历代围绕鬼神有无问题所展开的争论,构成了中国思想史的重要内容。在中国思想史上,形神关系的争论持续了数千年之久,神灭即无鬼,构成了无鬼论。神不灭即有鬼,构成有鬼论。自春秋战国到汉代,围绕形神关系问题曾有过长期的争论。
墨子以
杜伯鬼魂射杀
周宣王、
庄子仪鬼魂
杖杀燕简公等历史记载为依据,强调鬼神无所不在,主张敬祭鬼神。
庄周用气的聚散来解释生死现象,强调“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而万物以形相生”[9]。
孔子则主张
敬天法祖,敬鬼神而远之。稍后一些的
荀况则直接否认人死为鬼。汉代
桓谭、
王充借
烛火之喻否定
灵魂不死说。到魏晋南北朝时,随着佛教的传入,
神不灭论广泛流行,神形关系的争论遂掀起一高潮,无神论者
范缜写出《
神灭论》名作,提出“
形神相即,
形质神用”的
哲学思想。隋唐之后,形神关系的争论依然存在,时有交锋。正是在上述思想论证中,“生”、“死”、“形”、“神”等概念逐步成为
中国哲学的
基本范畴,仅此可见鬼魂问题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
(四)鬼文化的存在与发展对包括文学创作、美术、雕塑、音乐、舞蹈、戏曲等在内的中国古典文化艺术的各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从文学方面讲,一方面随着丧葬、祭祀等鬼事活动的进行,出现了与之有关的
墓志铭、
祭文、吊文等文体,另一方面许多文人学士以民间
鬼故事为基础创作了大量鬼神志怪作品,诸如:《
搜神记》、《灵鬼志》、《幽冥灵》、《
封神演义》、《
西游记》、《聊斋志异》等。作者在其作品上借鬼事言人事,以辛辣的笔锋对世态炎凉,人间善恶给以淋离尽致的揭露。不仅如此,诸如“鬼哭狼嚎”、“鬼斧神工”、“神使鬼差”等鬼文化名词,也早已融入我国文化的大血脉中。从艺术方面讲,鬼文化对中国的美术、雕塑也都产生过广泛的影响。《
钟馗捉鬼图》、《张天师骑虎镇邪》,
民间年画中广为流行的《镇宅门神图》都是鬼文化观念的反映。敦煌
莫高窟、
云岗石窟、
龙门石窟的有关鬼文化的雕塑更是不胜枚举。除此之外,中国的许多音乐、舞蹈都直接来源于上古人类巫祝祭祀鬼神的仪式活动。
综合以上三方面的论述,我们能够了解到,鬼文化作为我国
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既有社会经济的原因,也有
认识论、心理学的依据。它一经形成,受传统文化大背景的影响,便呈现出与其它地域的鬼文化的不同的诸多突出特点。又在上述种种特点的作用下,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