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行驶、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中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发展历程
建设背景
20世纪80年代,正值世界发达国家考虑建设跨区域、跨国的高速公路网络时,中国内地多数人还无法理解高速公路“全封闭和全立交”这一理念,仍习惯于“有路大家跑车、有水大家行船”的传统观念;因此,中国政府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力排众议,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先行建设高速公路。
中国高速公路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有以下优点:
1、高速公路适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城市是产业与人口集聚地,其汽车增长远比乡村快得多,成为汽车集聚中心,高速公路建设多从城市环路、辐射路和交通繁忙路段开始,逐步成为以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城市交通。
2、汽车技术发展对高速公路建设提出客观要求。汽车已成为人类社会重要的交通工具,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能配合汽车轻型化和重载化两大发展趋势,同时满足客运汽车高速度以及货运汽车大载重的需求。
3、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和城镇化推进给高速公路公司带来发展机遇。在铁路运输能力紧张、进出通道不畅的地区,高速公路就发挥着重要的运输作用。
建设记事
1970年,台湾兴建北起
基隆、南至
高雄南北高速公路,于1978年10月竣工通车,全长373千米。
1984年6月27日,沈阳至大连高速公路(最初为一级公路标准)动工建设,为中国内地第一条开工兴建的高速公路,并先于中国首条规划的京津塘高速公路施建。
1988年10月31日,沪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为中国内地首条投入使用的高速公路。
截至2001年,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位居世界第二,已达1.9万千米。
2004年12月17日,中国国务院讨论通过《
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于次年1月13日公布“7918”工程。
201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新办新闻发布厅公布《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改为“71118”工程(即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南北纵线、18条东西横线);11月21日,中国首条重载高速公路内蒙古准兴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长265千米,可承载100吨重货车,设计每年货运量1.5亿吨。
截至2018年12月28日,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4万千米,位居全球第一。
截至2020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里程16.1万公里。
截至2022年底,中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7.7万公里。
2024年8月5日-8月11日,全国高速公路累计货车通行5203.1万辆,环比增长1.65%。
我国发展历程
我国内地高速公路的起步比发达国家整整晚了半个世纪,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才开始高速公路的前身——汽车专用公路的探索。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客货运输量急剧增加,公路建设长期滞后所产生的后果充分暴露出来。20世纪80年代初,交通部开始着手收集和研究发达国家解决干线公路交通拥堵问题的经验,并对我国主要干线公路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我国高速公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酝酿产生的。
起步阶段(1978~1988)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步深入,公路运输需求持续增加,交通行业对建设高等级公路(汽车专用公路、高速公路)已有了一定的认识。在这一时期,社会各界对修建高速公路问题也非常关注,但对于“中国要不要修建高速公路”的问题认识并不统一,甚至可以说争论激烈。反对一方认为,高速公路属于专为小汽车服务的“高消费”产品,我国小汽车少,用不着花费巨资、占用大量土地建设高速公路。
1981年,国务院授权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和交通部以《关于划定国家干线公路网的通知》(计交〔1981〕789号)确定了由12射、28纵、30横组成的国道网,总规模10.92万公里。作为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干线公路网规划,虽未明确公路等级标准,但解决了国道网的布局问题,意义重大。
1982年党的十二大以后,交通运输方面专家以及部分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建议修建高速公路的呼声日益高涨。基于当时的社会环境,1984年,沈(阳)大(连)公路按照一级汽车专用公路的标准(学习借鉴日本高速公路设计要领)开工建设,建成后已具备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沪(上海)嘉(定)、西(安)临(潼)、广(州)佛(山)三条高速公路长度均不足20公里。按当时的规定,长度在20公里以内的高等级公路,可不按高速公路审批程序,经省级、部级主管部门审批立项。
1984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天津港实行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明确要加快修建京津塘高速公路。随后,交通部组织当时全国部属三大设计院(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和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组成强大的测设队伍赴现场踏勘、测量和设计,京津塘高速公路作为内地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于1984年12月至1986年分段陆续开工建设。
1988年是我国内地高速公路的“元年”。10月31日,全长20.5公里(达到高速公路标准的路段长15.9公里)的沪嘉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通车;11月4日,辽宁沈大高速公路沈阳至鞍山和大连至三十里堡两段共131公里建成通车。到1988年底,我国内地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47公里,高速公路实现了零的突破,彻底结束了中国内地没有高速公路的历史。
稳步发展阶段(1989~1997)
1988年以后,沪嘉和沈大两条高速公路的通车运营,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反响巨大,使人们对高速公路的优点有了感性认识,社会舆论和各界的观点开始向有利于高速公路发展的方向转变。交通部适时抓住这一机遇,于1989年7月18日至20日,在辽宁沈阳召开了我国高速公路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高等级公路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会上,时任国务委员邹家华同志明确指出:“高速公路不是要不要发展的问题,而是必须发展”;“这样的结论是明确的,这已经不是理论问题”。认识的统一,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拉开了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序幕。
1990年,被誉为“神州第一路”的沈大高速公路全线建成通车,全长371公里,标志着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1993年,京津塘高速公路建成通车。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交通部提出建设国道主干线、水运主通道、港站主枢纽和支持保障系统(即“三主一支持”)发展设想,组织编制了《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布局方案由五纵七横12条路线组成,规划里程约3.5万公里。除少数交通量小的路段外,主要按汽车专用公路标准(实际上大部分为高速公路)建设。这是我国第一个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公路网建设规划。
1993年,交通部印发了国道主干线系统规划布局方案,从而为我国高速公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1993年6月,“全国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这是高速公路发展史上迄今为止规模最大、规格最高、效果最佳、影响最深远的一次会议。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同志指出“要处理好高等级公路和一般公路的关系,先通后畅,目标是要提高公路运输的速度、效率和效益”。会议确定了我国公路建设将以高等级公路为重点实施战略转变,同时明确了2000年前我国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集中力量抓好高等级公路建设,“两纵两横”(两纵为北京至珠海、同江至三亚,两横为连云港至霍尔果斯、上海至成都)国道主干线应基本以高等级公路贯通,“三个重要路段”(北京至沈阳、北京至上海和重庆至北海)力争建成通车,形成几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大通道。
“济南会议”后,全国掀起了高速公路建设新高潮,把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推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公路行业努力克服高速公路建设缺乏经验、缺乏技术标准、缺乏人才和缺乏设计施工技术等诸多困难,突破多项重大技术“瓶颈”,积累了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等全过程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到1997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771公里,10年间年均增长477公里;相继建成了沈大、京津塘、成渝、广深、济青等一批具有重要意义的高速公路。
加快发展阶段阶段(1998~2007)
1998年,为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的决策,决定重点实施公路、铁路、通信、环保、农林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建设是重中之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1998年6月,交通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全国加快公路建设工作会议”,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同志指出,要从国家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来看待这次会议,保持全年8%的增长目标关系到国家的政治信誉,这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公路部门肩上扛着促进公路建设发展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双重责任。
1998年,全年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962公里,总里程达到8733公里,居世界第六位,创下了年度新增高速公路的新纪录。全年实际完成公路建设投资2168亿元,比1997年增长72.6%。“五纵七横”规划中的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全国在建高速公路里程超过1.26万公里,为“十五”(2001~2005年)期间我国建成近2万公里高速公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另一项重大战略部署—西部大开发。交通部认真落实中央精神,于2000年7月在四川成都召开“西部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建设“八条西部开发省际公路通道”,作为“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在西部地区的重要补充和延伸,是西部地区连接东中部地区、西北与西南、通江达海、连接周边的重要公路通道,由四纵四横8条路线组成,包括:甘肃兰州—云南磨憨口岸、内蒙阿荣旗—广西北海、新疆阿勒泰—红其拉甫口岸、宁夏银川—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安徽合肥、重庆—湖南长沙、青海西宁—新疆库尔勒、四川成都—西藏樟木口岸,总里程近1.5万公里。
1999年10月,我国高速公路里程突破1万公里,达到11605公里,跃居世界第四位;到2000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6285公里,跃居世界第三位。
进入“十五”期,我国高速公路继续保持令举世瞩目的快速发展势头。2001~2005年,建成高速公路2.47万公里,总里程相继突破2万、3万和4万公里三大关口,2005年底,高速公路达4.1万公里,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完成了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才能走完的发展历程。
同时,为了适应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交通运输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参照发达国家的经验,交通部组织编制《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由国务院于2004年12月下发。此次国高高速公路网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若干联络线、并行线、环线组成,简称“7918网”,规划里程约8.5万公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
在“十一五”期开局之年的2006年,高速公路建设翻开了新的一页。交通部明确要重点组织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交通工作的主要目标。
到2007年底,高速公路里程迈上了5万公里的台阶,达到5.39万公里;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总里程3.5万公里的“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系统比原计划提前13年基本贯通,国家高速公路骨架初步成网,高速公路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显著。
跨越式发展阶段(2008~2015)
2008 年,为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又一次做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部署,又一次为交通运输业实现新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为应对金融危机,贯彻落实国家“促内需、保增长”的战略部署,公路行业以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了高速公路建设步伐。
2009 年,全年完成公路建设投资超过9668 亿元,同比增长40%以上;同年底,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51万公里。2010 年,公路建设投资历史性地突破了万亿元大关,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7万公里,达到74113 公里。
“十二五”期,在《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1118”网)指引下,全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历史性新突破。五年间,公路累计完成投资7.1万亿元,是“十一五”期的1.74倍。全国高速公路年均新增里程9900公里,是“十一五”期的1.5倍。2012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9.6万公里,首次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一。到2015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2.4万公里,覆盖全国97.6%的城镇人口20万以上城市。
“十二五”期,针对《国家干线公路(试行方案)》尚有900多个县没有连接、规模明显不足的问题,面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主要通道能力不足,新的城镇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没有连接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及时研究编制《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2013年经国务院批复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方案由国家高速公路和普通国道两个路网层次构成。国家高速公路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南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地区环线、并行线、联络线等组成,总里程约11.8万公里,另规划远期展望线1.8万公里,简称“71118网”。普通国道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南北纵线、60条东西横线和81条联络线组成,总里程约26.5万公里。《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颁布,对指导新时期国家公路网建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京哈、京沪、青银、沪渝等一批长距离、跨省际的高速公路大通道相继贯通,拥挤路段相继扩容改造完成,我国主要公路运输通道交通运输紧张状况得到明显缓解,长期存在的运输能力紧张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大大缩短了省际之间、重要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加快了区域间人员、商品、技术、信息的交流速度,有效降低了生产运输成本,在更大空间上实现了资源有效配置,拓展了市场,对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断延伸,规模效益逐步发挥,高速公路的速度和便利也已经走进了平常百姓的生活,日益改变着人们的时空观念和生活方式。
全面规范和高质量发展阶段(2016以来)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四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公路交通运输历经了从“瓶颈制约”到“总体缓解”,再到“基本适应”“适度超前”的发展历程,公路规模总量已位居世界前列,其中高速公路里程已稳居世界第一位。
到2020年底,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5.5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网主线基本建成,覆盖约99%的城镇人口20万以上城市及地级行政中心。
“十三五”期,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陆续建成和开工建设,有力支撑了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地实施。“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小勐养至磨憨、靖西至龙邦高速公路等项目建成通车,海拉尔至满洲里、二连浩特至赛罕塔拉、精河至阿拉山口、天保至文山高速公路正在抓紧实施,连接重要口岸的高等级公路进一步完善。京津冀暨雄安新区交通建设方面,京礼高速公路、津石高速公路河北段等项目建成通车,京雄高速公路、荣乌高速公路新线、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等雄安新区骨干路网项目正在抓紧实施,预计年内建成。长江经济带交通建设方面,芜湖二桥、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南京长江五桥、湖北沌口长江大桥、嘉鱼长江公路大桥、石首长江公路大桥等多座跨江大桥建成通车,长江两岸联系更加紧密。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港珠澳大桥、虎门二桥等重大项目建成通车,深中通道开工建设,沈海高速公路多个路段实施扩容改造,公路交通基础设施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高速公路发展将步入全面深化改革与规范发展的新时期,从注重里程规模和速度转向更注重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设以质量优良为前提,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路,提出了五大建设任务,决定开展五个专项行动,推动实现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先后确定了延崇高速公路等33个试点工程项目,编制《绿色公路建设技术指南》《绿色公路建设发展报告》等,初步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公路建设经验成果。
印发《关于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的指导意见》,编印《常规钢结构桥梁建造技术指南》,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为契机,以提高我国钢结构桥梁的应用比例和技术水平为抓手,提升桥梁品质和耐久性,降低桥梁全寿命周期成本,促进公路建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印发《关于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应用BIM技术的指导意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BIM)技术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应用,加强项目信息整合,实现工程全寿命期管理信息的畅通传递,提升工程品质和投资效益,探索传统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基建融合发展。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2020年底,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超15.5万公里,相关技术领域得到长足发展,涌现了一大批具有代表性的重大工程项目。
运行管理发展史
从1984年沪(上海)嘉(定)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到2020年底建成通车15万余公里高速公路,中国的高速公路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两纵三横到五纵七横主骨架、从一路一公司、各地联网再到改革撤站实现全国“一张网”运行的发展历程。目前的15万余公里高速公路由国家高速和地方高速共同组成,已经连接了几乎所有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东中部地区基本实现了“县县通高速”。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速公路30余年的重大发展成就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作出了巨大贡献。
1988年10月31日,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沪嘉高速通车运营。受当时的投融资模式及技术条件所限,上世纪末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与管理基本上是一段一段建设、分段式独立管理。从全网看,“两纵三横”规划建设已经完成,3.5万公里的“五纵七横”规划出台,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仅1.63万公里;从省域看,无论高速公路基础设施,还是收费、监控、路政等业务都是每一段高速公路自成体系。我国早期著名的沈大高速、京津塘高速、沪宁高速、广深高速等都是典型代表。
从“十五”到“十一五”我国高速公路从不足2万发展到7.41万公里,“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于2008年提前13年完成,省际之间高速公路骨干网初具规模,也导致省域内联网运行需求逐渐迫切,“一路一公司”模式已凸显不适应。2000年9月,《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正式印发,开启了高速公路联网运行的序幕。2003年底,广东省在国内率先完成省域范围联网收费系统建设,至2010年底共计取消广东省内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54个。
在此期间,通过长期的技术探索与实践,并经历了数次技术路线之争。2007年,以“双片式ETC”为代表的中国ETC技术标准体系正式确立,随之也拉开了京津冀和长三角(包括沪、苏、浙、皖4个省市)区域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建设序幕。至2010年底,示范工程基本完成,全国各(省、区市)也完成了省域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省级联网监控管理中心陆续组建运行,以“省”为单位的高速公路联网运行模式正式确立。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里程逐渐突破10万公里,跃居世界第一,特别是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联网模式的成功运行,以及我国自主研发的双片式ETC、联网监控等技术体系的成熟,如何实现全国高速公路联网运行也提上日程。在此期间,涉及高速公路“全国联网”的政策制度、管理体制、标准规范等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3年,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成立,公路网运行管理体制取得重大进展;2011-2014年,《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陆续出台,有效支撑了“全国联网”运行模式的建立。2014年,为充分发挥ETC的规模效益,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全国ETC联网工作,分两批完成了全国29省(区、市)ETC联网运行,推动ETC实现跨越式发展,系统规模、用户数量、产业规模均实现成倍增长。可以说,“十二五”时期是高速公路迈向“一张网”运行的重要历史阶段,为改革撤站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部分省界收费站拥堵现象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增加了公路运输时间和成本。特别是从2016年到2018年,ETC呈现了快速增长态势,部分地区使用率开始超过了MTC(即人工收费)。
2019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深化收费公路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2019年12月31日24时,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顺利切换,487座省界收费站如期取消,圆满完成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这一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国乃至世界交通运输史上里程碑式任务,建成了24588套ETC门架系统,完成ETC车道改造48211条。经过2020年的一整年的磨合运转,系统运行稳定有序,服务支撑了全网2亿ETC用户及日均3000余万辆流量与500万张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需求,近15万公里高速公路进入“一张网”运行新阶段。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ETC客户数量达到2.2亿,占全国汽车保有量78%,ETC使用率超过66%,彻底结束了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拥堵的历史。
与此同时,便捷高效、智能智慧、安全可靠、全网统一的高速公路客户服务体系出具规模。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与中国政府网合作,设立了中国ETC小程序,为ETC客户提供统一线上服务渠道。已有30个省份(包括西藏)全部实现了通过小程序、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通行费用明细、进行各类咨询投诉、反映意见等功能。全国ETC服务监督热线95022于2019年底开通试运营,受理ETC咨询、投诉和建议。全网30个省份(含西藏)坐席已接入95022平台,全网平均每天接入坐席500余个,公众投诉接听率和及时处理率得到稳步提升。
取消省界收费站和ETC的推广应用,大幅提升了高速公路网通行能力和效率,2020年,全国高速公路网日均交通量已达到3010.3万辆次,有效促进了路网交通量增长并缓解了拥堵,增强了路网运输服务效能;切实提高了高速公路“一张网”管理与服务水平,大幅降低了高速公路建设与管理成本,直接推动行业降本增效;有效促进了高速公路物流经济与节能减排,更多的重载货车通行高速公路,货车空载率由去年同期的28%下降为24%,货车运输成本总体下降;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落实“一断三不断”和“三不一优先”原则,采取了高速公路“免费不免责”和“免费不免服务”等重要措施,为全面取得“抗击新冠肺炎战疫”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成功带动了高速公路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增强了不同地区的经济互补,推动了地区生产力布局调整和改变,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2019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求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
2020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要更加注重质量效益、一体化融合、创新驱动,打造一流设施、技术、管理、服务,构建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当好先行。
未来我国高速公路将向着“更加便捷、更加智能、更加安全、更加绿色”的目标,全面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人民享有美好交通服务,有力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技术标准
设计参数
根据《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行驶、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根据《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 917-2017),中国高速公路适用的行政等级为国道以及省道。
高速公路是根据技术等级划分出来的公路类型,级别高于
一级公路、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和等外公路。高速公路与路网地位等级分类下的国道或省道,互为交叉关系,即高速公路在路网中是
国道或
省道的一部分。
城市道路系统中,快速路可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因为高速路与
快速路的基本结构特点相同。高速公路网与高速公路概念不同,高速公路网不仅包含满足技术等级标准的高速公路线路,而且涵盖一部分承担高速运输职能的快速路线路,其多为封闭式一级公路,常与其它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与一级公路同属于
高等级公路。相比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全程控制车辆进出,为全封闭汽车专用公路;一级公路是全封闭、半封闭或开放式公路,可根据需要部分控制车辆进出,适用场合比高速公路广泛,但技术指标相对较低。
标志标线
中国内地和中国台湾高速公路路牌标志使用绿色背景,中国香港快速公路标志是一个红色框,白色底及红色过街桥,路牌背景色在1990年代由蓝色改成绿色。为更容易让司机在高速下能清楚地阅读标志,中国内地使用黑体和Helvetica字体,中国台湾采用美国联邦公路总署(FHWA)字体,高速公路上均不使用带衬线的字体(比如Times)或者白体(比如
宋体),中国京沪高速公路个别出口有罕见的serif体英文字母。
根据《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for Streets and Highways》,中国全国统一将AGS(高速公路出口前置指示标志)分三级设在出口匝道上游500米、1000米和2000米处。如受到桥梁或隧道影响,第一次出口预告可能调整为出口前2500米或1500米处,在出口前500米处设置第二次出口预告,于出口前设置第三次出口预告。在出口的减速车道开始前300米,设置绿底、绘制三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200米,设置绿底、绘制二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100米,设置绿底、绘制一条白色斜线的减速车道预告,并于减速车道与主线道分离处设置“出口”标示。中国香港仅在出口前500米设有预告,在300米、200米和100米设减速车道预告。
编号原则
根据路网地位,中国高速公路分为国家高速公路和省级高速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简称国家高速,标志以红底白字为上横幅;省级高速公路简称省高速(标识牌上以省级行政区简称表示),标志以黄底黑字为上横幅。
根据线位走向,高速公路分为纵线、横线、放射线、环线、联络线和并行线,用不同数字编号加以区分。
##
三、中国首都放射线编号为1位数,由正北方向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9。纵向路线编号为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1~89。横向路线编号为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10~90。
四、出口编号采用里程桩整数值表示,当桩号值超过千位时,编号使用后三位;国家高速公路里程桩号与普通国道一样,全国统排,采用出口编号与里程桩相结合方式。
。
中国国家高速公路并行线编号不再采用后缀字母作为标识,而是由两位主线数字编号加路线类型识别号“2”再加一位并行线顺序号组成,放射线、并行线在主线的一位数字编号之前填“0”补位,如G××2×或G0×2×(后两位下标)。联络线、并行线等预留扩容空间,联络线中识别号“1”可扩容至“3”,并行线中识别号“2”可扩容至“4”。对管理部门认定的绕城环线(含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管理部门认定可设置国家高速城市绕城环线的城市)进行梳理预留,按主线前进方向顺序统一编号,其余地级城市绕城环线为省级高速公路。
运营情况
运营综述
中国内地高速公路长期以来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或BOT模式建设,主要投建资金来源银行贷款,主要通行费用也用于银行还贷。高速公路发展影响中国城市群空间结构演化,吸引大批工业在沿线选址,修建厂房和建设基地;扩大人们活动范围,促进卫星城镇形成和城乡之间经济文化交流,减轻交通压力,调整城市布局;通过促进工业的发展带动第三产业兴旺发达,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汽车消费以及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改善运输结构,提高港口集散能力,分流铁路压力,有利于形成综合运输网络系统。高速公路是现代化标志,是中国综合国力体现,其建设和运营涉及到中国国家经济和中国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2012年,中国高速公路以占全国公路2.27%的里程,完成34.06%的公路营业性货运周转量。
截至2017年,中国内地收费高速公路占收费公路总里程的81.0%,共有759个主线收费站,其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占收费高速公路总里程的52.6%。债务余额49867.4亿元,占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的94.4%。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累计建设投资37993.4亿元,占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91.6%。经营性高速公路6.29万千米,占经营性公路里程的86.4%;累计建设投资总额38342.4亿元,债务余额23404.8亿元,通行费收入2876.4亿元。
2017年,中国内地高速公路累计通行费总收入4752.8亿元,占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的92.6%,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费用53.4亿元;年平均日交通量为26328辆次,同比2016年增长10.5%;年平均日行驶量为每千米127600万车次,同比2016年增长7.9%。
2019年5月10日,在中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介绍,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2020年2月,国务院同意,从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全国收费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公路总里程519.8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16.1万公里。
2023年1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截至2022年年底,中国公路总里程达到535万公里,十年增长11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7.7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
管理规章
行车守则
禁行对象
行人、非机动车、
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铰接式客车、
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限制对象
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行车准备
行车方式
在加速匝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且应先在外侧车道行驶;
无论是大客车还是私家车,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无论是坐在前排还是后排,都应当在车辆行驶的全程系好安全带,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固定座位外,不得载客;
小客车在左、中间行车道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在右边行车道行驶;
需变更车道或
超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不得持续占用
超车道(2004年已取消),不得持续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行车最高限速120千米/小时(小客车)、100千米/小时,最低限速60千米/小时,实际根据道路限速指示牌要求行驶;
高速行驶中避免猛打方向盘,如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需降低速度,谨慎驾驶,注意横风;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或随意停车;
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之间,必须保持安全间距;遇大风、雨、雪、雾天等恶劣天气时应减速行驶;
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应按出口预告标志提前进入与出口相接车道减速行驶;从
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需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后经匝道驶离;若错过出口,必须继续前行至下个出口才能驶离。
速度限制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行驶速度在不超过限速标志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70公里不高于每小时90公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道路
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车距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极端天气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
雾、雨、雪、沙尘、
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
雾灯、
近光灯、
示廓灯、前后位灯和
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遇有前款规定情形时,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速度限制、保持车距等提示信息。
禁止行为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
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注意事项
应急处理
如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
交通事故,司机应及时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
示宽灯和
尾灯。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
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给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室,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如碰撞、翻车或燃烧等)、规模以及人员伤亡情况。其他人员应采取措施,救护伤员和保护现场。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
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等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车身后100米处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注意。在行车道、
加速车道、
减速车道等车道上因故障不能行驶时,应迅速用就近紧急电话或其它通信设备通知交警呼叫清理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要离开汽车,站到波纹钢护栏以外的路肩上或其它安全地带避险。需清除滚落、飞散在高速公路上的货物时,要使用紧急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清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详见词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
清障车拖曳、牵引。
违法记分
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一次记3分
相关处罚
不记分
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处20元罚款
非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处50元罚款
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处2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上人员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处20元罚款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100元罚款(首违警告)
机动车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时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过施工作业路段,不减速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处200元罚款(首违警告)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或学习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处2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载人的,处200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两轮摩托车载人的,处200元罚款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在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处200元罚款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处100元罚款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处警告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处警告
记1分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
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1分
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记9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9分
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处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及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未达到180公里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时速达到180公里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发展规划
2017年,中国交通运输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等惠民政策,鼓励各地优化实施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2018年12月20日,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国内地高速公路将实施长期收费政策,收取费用除用于还贷外,还用于养护管理;新建收费公路只能是高速公路;收入好坏路段交叉补贴,加快政府债务偿还速度。
2019年5月21日,中国国务院同意公布《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
部分大城市根据当地财政能力和交通需求,在一些高速公路段上推行免费通行政策,作为
城市快速路。
当代中国高速公路正朝智能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智慧高速公路”科技理念。智慧高速公路提出引入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对传统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和管理服务进行重构再造,初期建设任务是通过信息交换与共享、数据融合与挖掘,提升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水平和出行服务质量,实现省域高速公路监控管理、应急指挥、辅助决策、业务办理、出行指引等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未来发展趋势是引入车路通信技术,实现人、车、路和环境协同。
2017年12月20日,江西省首条智慧高速公路建成试运营。宁定高速公路沿线枢纽分布着交调站,对车流情况实时监测;在重点路段隧道、高边坡等处布设监测系统,还设有弯道车辆监测预警、道路结冰预警及自动除冰等功能。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构建智慧高速公路生态圈。
2018年11月16日,广西首个高速公路物联网智慧警示系统在合那高速公路装备,能主动感知路上异常状态、及时将事故地点经汽车导航发布预警信息。
2019年6月6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交通运输部两部门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发展目标:2019年12月底,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全覆盖,货车实现不停车收费,不停车收费率达90%以上,所有人工收费车道支持移动支付等电子收费方式。
中国高速公路科技创新体现在道路设施和行车设备细节上,如在纳黔高速公路中,应用雾区行车诱导系统引导车辆在大雾天气下行车,既保障安全、又避免交通中断;建立ETC门架收费系统,提高收费站疏通效率;利用“5G”技术促进高速公路智能化发展。
总体线路
国家高速
【接上续表】
省级高速
相关规定修订
针对实习期驾驶员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2004年5月1日之前的交通法规中,实习期是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的。根据1995年3月1日实施的《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也就是说,初次领取驾驶证的驾驶员在第一年实习期内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2004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禁止实习驾驶员驾车上高速公路的规定被取消,但营运大客车除外,因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员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营运客车。在那之后,实习期除了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救护车、执行任务的警车等一些特殊车辆外,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2013年1月1日,被称为“
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实施,其中规定,驾驶员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公安部令第123号已于2022年4月1日废止,在公安部令第172号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中继承了前述规定)
相关新闻
2024年9月25日,黑龙江省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文称,允许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按照一型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