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停车带(urgency parking strip;lay-by)指的是在高速公路和
一级公路上,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
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
那么,紧急情况有哪些呢?根据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1999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二环路三环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规定,下列三种情形属于紧急情况,允许机动车在“紧急停车带”停车。
第一,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驶入“紧急停车带”后,要按规定在车的后方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
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
第三,“紧急停车带”是供紧急停车之用的,不能用来通行。凡在“紧急停车带”上行驶的车辆,都属违章行为。交通民警对这种违章,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