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固(?-公元前202年),也作“
丁公”,
薛县(今山东省
滕州市东南)人,是
季布同母异父的弟弟。初为
项羽麾下将领,率兵同
刘邦战于彭城西。刘邦战事不利而被追击,途中回头对丁固说:“两贤岂相厄哉!”听罢,丁固引兵离去,使刘邦脱离。项羽死后,丁固前去
拜谒刘邦。刘邦说:“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丁公遂被刘邦斩于军中。刘邦还说:“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
人物生平
逐放刘邦
丁固,
薛县人,是
季布同母异父的弟弟(一说是季布的舅舅)。
汉王二年(前205年),
刘邦在
彭城之战中被
项羽回师大败,往西溃逃。丁固是楚王项羽麾下将领,在
彭城县西面(一说与“赖齮”一起)追逐围击刘邦,双方
短兵相接,刘邦急了,披头散发回头对丁固说:“丁公,为何相逼得如此过分?你我两贤岂能互相迫害呢!”丁固于是回马带兵归去。
请功受戮
项羽败亡后,刘邦即位称帝,丁固前去拜见刘邦,想邀功请赏,刘邦把丁公带到军中巡行示众,说:“丁公作为
项王的臣子却不忠诚,为人臣而怀有异心,让项王失去天下的人,就是丁公!”于是下令兵吏将丁固斩杀(一说
笞杀)。并说:“从今往后,让后世做臣子的人不要效仿丁公!”
史书记载
《
楚汉春秋》:上败彭城,薛人丁固追,上被发而顾曰:“丁公,何相逼之甚?”乃回马而去。上即位,欲陈功,上曰:“使项氏失天下者是子也。为人臣用两心,非忠也。”使下吏笞杀之。(《
太平御览》卷三七三、卷六四九)
《
史记·
季布栾布列传》:季布母弟丁公,为楚将。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戹哉!”於是丁公引兵而还,汉王遂解去。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乃丁公也。”遂斩丁公,曰:“使后世为人臣者无效丁公!”
《
汉书·
季布栾布田叔传》:布母弟丁公,为项羽将,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汉王急,顾谓丁公曰:“两贤岂相戹哉!”丁公引兵而还。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遂斩之,曰:“使后为人臣无效丁公也!”
《
前汉纪·高祖皇帝纪卷第三》:初,季布异父弟丁公为楚将,逐上。上迫急,顾谓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丁公引兵而还。天下既定,斩丁公以徇军,曰:“自今以后,为人臣者莫效丁公也!”
《
资治通鉴·卷十一·汉纪三》:布母弟丁公,亦为项羽将,逐窘帝彭城西。短兵接,帝急,顾谓丁公曰:“两贤岂相戹哉!”丁公引兵而还。及项王灭,丁公谒见。帝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王臣不忠,使项王失天下者也。”遂斩之,曰:“使后为人臣无效丁公也!”
相关辩证
其人名字
史书有时候对一些名字不详的人物会以“公”来代称。
西晋学者
晋灼引用《
楚汉春秋》称丁公是
薛县人,名叫丁固。《
后汉书·桓谭冯衍列传上》也记载赵永对
冯衍说:“昔高祖赏季布之罪,诛丁固之功。”
与季布关系
西汉《史记》、东汉《汉书》皆记载丁公是季布的“
母弟”。唐朝
司马贞在《
史记索隐》中将“母弟”直译为季布母亲的弟弟,指丁公是季布的
舅舅。唐朝
颜师古注解《汉书》则称“此母弟为同母异父之弟”,即丁公是季布同母异父的弟弟。
荀悦的《
前汉纪》记载丁公是季布的“异父弟”,该书著于东汉末年,年代上距离西汉更近,也与后来唐朝颜师古的解释相合,即丁公是季布同母异父的弟弟。
事迹差异
唐朝
颜师古在注解《汉书》引用曹魏
孟康观点时,提及除了丁固以外,参与追杀刘邦的还有一名出身彭城的将领“赖齮”。
胡三省注解《资治通鉴》亦有此段。
流传的《楚汉春秋》不同版本中,也出现过有关“赖齮”的记载。
泷川资言称日本《史记桃源抄》引《
楚汉春秋》云:“薛人丁固与彭城人赖齮骑而追上,上被发而顾丁公曰:‘吾非不知公,公何急之甚!于是引马而去之。’”《
御览》三百七十三引《楚汉春秋》云“上败彭城,薛人丁固追上,上被发而顾曰:‘丁公何相急之甚!’”二书所引不同。
历代评议
关于丁公被杀之事,历代多有评议,其中多是针对丁公或刘邦的行事进行评判,或是将丁公与季布、项伯、雍齿的事迹对比评价。今试列举如下:
赵永:“昔高祖赏季布之罪,诛丁固之功。”(《
后汉书·桓谭冯衍列传上》)
傅玄:“
夷叔迕武王以成名,丁公顺高祖以受戮,二主之度远也。”(《
三国志·魏书二十一·刘廙传》
裴松之 注引)
刘颂:“法欲必奉,故令主者守文;理有穷塞,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宜,故人主权断。主者守文,若释之执
犯跸之平也;大臣释滞,若
公孙弘断
郭解之狱也;人主权断,若汉祖戮丁公之为也。”(《
全晋文·卷四十一:上疏言断狱宜守律令》)
程遐:“天下粗定,当显明逆顺,此汉高祖所以斩丁公也。”(《
晋书·卷一百·列传第七十》)
萧宝夤:“昔越栖会稽,赖
宰嚭以获立;汉困彭宋,实丁公而获免。吴项已平,二臣即法。岂不录其情哉?欲明责以示后。”(《魏书·卷五十九·列传第四十七》)
杨广:“罪不及嗣,既弘至孝之道,恩由义断,以劝事君之节。故羊鲋从戮,弥见
叔向之诚,季布立勋,无预丁公之祸,用能树声往代,
贻范将来。”(《
隋书·卷二十五·志第二十》)
韦凑:“昔项羽之臣丁公,常将危汉高祖,高祖谓之曰:‘二贤岂相厄哉!’丁公乃止。及高祖灭项氏,遂戮丁公以徇,曰:‘使项王失天下者,丁公也。’夫戮之,大义至公也,不私德之,所以诫其后之事君者。”(《
旧唐书·卷一百一·列传第五十一》)
皮日休:“呜乎!刘项之作也,淮阴不以猜误而去项乎?淮南不以疑惧而去项乎?曲逆不以辩说而去项乎?去彼而就此,果谓忠乎?果谓不忠乎?是利则存,不利则亡者也。则丁公临敌,舍敌无杀,诚恻隐之仁者,岂有猜误辩说疑惧者耶?有利则存、不利则亡者耶?与其不忠,则彼三侯者未可免
鼎镬之诛,刀锯之刑也。是高祖斩之,果不为当。噫!汉之初立,未为无人。丁公就刑,未闻有一言而戾者,将固之命也。悲夫! ”(《
全唐文·卷七百九十七:
汉斩丁公论》)
苏洵:“传曰:‘人臣无外交。’故季布之忠于楚也,虽不如萧韩之先觉,而比丁公之贰则为愈。”(《
嘉祐集·卷十五:
彭州圆觉禅院记》)
司马光:“高祖起丰、沛以来,罔罗豪桀,招亡纳叛,亦已多矣。及即帝位,而丁公独以不忠受戮,何哉?夫进取之与守成,其势不同。当群雄角逐之际,民无定主,来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贵为天子,四海之内,无不为臣;苟不明礼义以示之,使为臣者,人怀贰心以徼大利,则国家其能久安乎!是故断以大义,使天下晓然皆知为臣不忠者无所自容;而怀私结恩者,虽至于活己,犹以义不与也。戮一人而千万人惧,其虑事岂不深且远哉!子孙享有天禄四百馀年,宜矣!”(《
资治通鉴·汉纪三》)
胡寅:“起义兵诛暴乱,而自为无道者,项羽也。既伏其辜矣,枝属何责焉?恶恶止其身,忠厚之至也。高帝以丁公二心而杀之,乃侯项伯,何也?项伯所以免帝于危者,为羽讲解,此公道也。丁公刃已及沛公而纵之去,此私情也,岂可比而同之乎?若夫以己之姓易人之姓,则前贤已论其失矣。”(《
读史管见·卷一》)
李仁孝:“以至仁伐不仁,因多助攻寡助。请同李广,勿令一骑生还;毋效丁公,遽听片言
返旆。”(《
西夏书事·卷三十六》)
朱熹:“高祖斩丁公,赦季布,非诚心欲伸大义,特私意耳。季布所以生,盖欲示天下功臣。是时功臣多,故不敢杀季布。既是明大义,陈平、信、布皆项羽之臣,信、布何待反而诛之?”(《
朱子语类·历代二》)
吴若:“凡为天下者不顾私恩。丁公,成汉祖者也,汉祖斩之,知其奸也;
魏徵,背
唐太宗者也,太宗亲之,知其忠也。”(《
三朝北盟会编·卷四十一》)
朱元璋:“人若操赏罚之柄以御天下,必在至公。无善而赏,是谓私爱;无过而罚,是用私恶。此不足以为劝惩。朕观汉高帝斩丁公、封雍齿,唐太宗黜
权万纪、李仁发而赏魏徵之直,皆至当可以服人,所谓赏一君子而人皆喜,罚一小人而人皆惧。”(《
明太祖宝训·卷五》)
张之象:“季布之忠,虽有怨而必用;丁公之不忠,虽有德而必斩,书附于此,见高帝善用赏罚也。”(《
史记评林》引)
王世贞:“帝取天下,孰非用间纳叛以有之,而独于丁公称其区区二心耶?盖帝方灭楚以威天下,而丁公首著其厄,故丑之,既戮而为此言以掩之也。”(《
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百十·史论二十篇》)
王夫之:“以大义服天下者,以诚而已矣,未闻其以术也;奉义为术而义始贼。义者,心之制也,非天下之名也。心所勿安而忍为之,以标其名,天下乃以义为拂人之心而不和顺于理。夫高帝当窘迫之时,岂果以丁公为可杀而必杀之哉?当诛丁公之日,又岂果能忘丁公之免己而不以为德哉?欲惩人臣之叛其主,而先叛其生我之恩,且嚣然曰是天下之公义也。则借义以为利,而吾心之恻隐亡矣。夫义,有天下之大义焉,有吾心之精义焉。精者,纯用其天良之喜怒恩怨以为德威刑赏,而不杂以利者也。使天下知为臣不忠者之必诛而畏即于刑,乃使吾心违其恩怨之本怀,矫焉自诬以收其利。然则义为贼仁之斧而利之囮也乎?故赦季布而用之,善矣,足以劝臣子之忠矣。若丁公者,废而勿用可也;斩之,则导天下以忘恩矣。恩可忘也,苟非刑戮以随其后,则君父罔极之恩,孰不可忘也?呜呼!此三代以下,以义为名为利而悖其天良之
大慝也。”(《
读通鉴论·卷二·汉高帝》)
程登吉:“咬牙封
雍齿,计安众将之心;含泪斩丁公,法正叛臣之罪。”(《
幼学琼林·卷二》)
唐顺之:“丁公之可杀者三:放楚之贼为不忠,可杀;不识汉高之为人,信两贤之言为不智,则可杀;汉王为帝而遂来谒,是卖阵以求荣,为不义,则可杀。汉高之不可杀丁公亦有三:彼不杀我而我杀之,是悖恩也,一不可;既知其贤而复杀之,是忌才也,二不可;欲掩受厄之丑而假大义以杀之,是欺天下也,三不可。然则必如之何?为丁公者,当远去以洁身。为汉高者,当赐之金以酬其恩,放之田野以示惩,则两得之矣!”(《两汉解疑》)
俞长城:“帝之杀丁公之心,即封项伯之心也,然而或封或杀者,各因其时也,方楚之未亡也,帝以免死为幸耳,出其身于兵刃,而救其父母妻子于
鼎俎。伯之功伟矣,乌得而不封?徐而思卖君不可训,而又恐天下之相率为不忠也。然而项伯既封,则不可得而诛矣,于是借丁公以诛之。然则项伯者,夺丁公之封者也,丁公者,代项伯之死者也,帝之封项伯也,帝之情也,而杀丁公也,帝之术也。”(《可仪堂文集》)
姚苎田:“高祖名为大度,而恩仇之际实不能忘。如季布、雍齿初实欲诛之,以屈于公议而止;又如
戛羹小怨,而终不忘情于丘嫂,他可知矣。丁公短兵急接之时,窘迫可知,虽以漫辞幸免,而怒之者实深,故因其来谒而斩之,其本心未必果责其不忠于项王也,不然何以不并诛项伯乎?”(《
史记菁华录》)
梁玉绳:“余旧有诗云,‘项王不肖臣,丁公与项伯。如何汉高帝,一杀一封国。’讥射阳之侯也,而《
唐文粹》
皮日休《
汉斩丁公论》,谓高帝不当斩丁公,未为无见,俟识者定之。《
读史管见》论汉高待项氏忠厚,故侯项伯,不可以杀丁公比。似不尽然,郑当时之先以不
名籍被逐,则又何说?”(《
史记志疑》)
刘沅:“忘怨而官季布,是也!至丁公不臣,
屏斥勿用已足为戒,必杀之,过矣!此特春秋以降
任术之事,非圣王
至公无我之心也。”(《
槐轩全书·史存·卷七》)
周树槐:“丁公死晚矣,然谲哉高帝乎?高帝曰‘使项王失天下者丁公也,为项王臣不忠’,然则为项王忠者,宜莫如季布,丁公已戮而季布方购,高帝非能以公灭私者也,然则高帝曷为斩丁公?曰:高帝之怨丁公,犹其怨季布尔矣,然而丁公斩,季布终赦者,季布数窘高帝,卒无害于高帝,自以为罪而逃之,则非高帝之所甚恶也。丁公能窘高帝,能释高帝,自以为德而谒之,是则高帝之所深耻也。不然,鸿门之役,使项王失天下者项伯也,而封之,其有词于后世也哉!”(《
湖南文徵》引)
郭嵩焘:“案高祖斩丁公事,先儒乐道之,以为急正君臣之义也,综其实不然。高祖与丁公非有
雅故也,骤然相厄一日之中,以一语之交而引兵以去,丁公亦非必以此示德汉王也。及项王灭而丁公谒见高祖,是将以彭城一日之引兵以去而望收报今日也。高祖于此时录其功乎?抑将以其一日之相舍而引以为雅故乎?其谒见也,其心有不可问者也。使丁公不来见,高祖方且求而用之,为其一日之雅故而相厄也,旋而相舍,固当俟其人之追而思之,而未宜居之以为德也。被丁公以不臣之名而徇之军中,乃高祖之谲也;虽然,高祖舍是而无以处丁公矣。其谲也,乃所以成其为高祖之英雄也欤?”(《
史记札记》)
钱锺书:“盖知其因我背人,将无亦因人背我也,居彼而许我,则亦未必为我而詈人也。古希腊大将(Antigonus)、罗马大帝(
Julius Caesar)论敌之不忠其主而私与己通者,皆曰‘其事可喜,其人可憎’(he loved treachery but hated a traitor);正汉高于丁公之谓矣。”(《
管锥编》)
韩兆琦:“按,刘邦之斩丁公。与《
伍子胥列传》所写之
句践灭吴后同时杀了吴之内奸
伯嚭,且责其‘卖主’‘与己比周’事同,而杀伯嚭,当时实无其事。凡此等,皆可见司马迁的一种态度,而不是为了表现句践、刘邦的‘善用赏罚’。”(《
史记笺证》)
轶事典故
《
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九·南直十一》【
萧县】一条中记载有:“丁公山,今县南十五里。相传楚将丁公追
汉王于此,其地亦名
丁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