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TS
欧洲学分
欧洲学分转移和累积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ECTS),又译欧洲学分互认体系,是根据博洛尼亚进程,是欧洲诸国间在高等教育领域互相衔接的一个项目,以确保各国高等教育标准相当。1999年欧洲29个国家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签订的博洛尼亚宣言。该体系对所有愿意参加的欧洲国家开放。根据该体系,一学年相当于60个ECTS学分,对应1500–1800小时学习,不论国家教育质量、教育等级,以便在联盟范围内转换学分。
主要内容
欧洲学分制即欧洲学分积累与转移系统,由课程单元、学习负荷量、学业水平和高等教育机构的“标签”等重要因素构成。
欧洲学分互认体系(英语: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 ECTS)是用于比较学分的标准方法,在整个欧盟和其他合作的欧洲国家(英国、土耳其、俄罗斯等)中,高等教育的“基于既定学习成果及其相关工作量的学习量”。对于成功完成的研究,将授予ECTS学分。
相比而言,该体系更接近于英国的教育制度而不是欧洲大陆传统制度。
制度优点
欧洲学分制最突出的成就是促进了欧盟国家的学生流动,进而成为推动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工具。该系统属于欧盟教育领域SOCRATES-ERASMUS计划。
参与国家
博洛尼亚进程(英语:Bologna process)是欧洲诸国间在高等教育领域互相衔接的一个项目,以确保各国高等教育标准相当。体系得名于1999年欧洲29个国家在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签订的博洛尼亚宣言。随后,该体系对所有愿意参加的欧洲国家开放。参与国家构成了类似于申根区的“博洛尼亚区”。
现时参与成员国包括:
成绩量表
ECTS等级量表欧盟委员会在欧洲学分转移和累积系统(ECTS)框架中定义的等级系统。由于许多评分系统在欧洲共存,并且考虑到一个欧洲国家到另一个欧洲国家的成绩量表解释存在很大差异,欧盟因此开发了ECTS评分量表,以提供一种通用的方法并促进学生的转移通过允许国家和地方的分级系统可以互换来实现欧洲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分级。根据精心校准的统一A-F评分标准,结合关键词和简短的定性定义,报告成绩。每个机构都对如何将ECTS评分标准应用于其系统做出自己的决定。
ECTS等级并不意味着代替本地(国别)等级,而是可以有选择地并附加地有效地将等级从一个机构“翻译”和“抄写”。在学生的成绩单上,ECTS成绩与该大学根据所在国成绩量表所授予的分数一起显示。然后,外国高等教育机构将ECTS成绩转换为自己的系统。欧盟委员会建议(尽管不是强制)高等教育机构为所有学生提供ECTS成绩,并考虑其他机构授予的ECTS成绩。欧盟委员会建议采用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因为ECTS分级表旨在提高各种分级系统的透明度,并且其本身无法涵盖所有可能的情况。
学分转换
美国,本科一年最少应修24个美国学分,两年制专科应修60-64学分,四年制本科应修120-128个学分。折算成ECTS欧洲学分时,1个美国学分约合2个欧洲学分。
中国大陆,四年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学分原则上不高于170学分,四年制人文社科类本科毕业生学分原则上不高于165学分。转换成ECTS欧洲学分时,1个中国学分约合1.5个欧洲学分。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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