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是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常规
雇佣关系职员,分布在各大小政府部门。
基本信念
所有公务员都应恪守《公务员守则》所阐述的下列基本信念:
· 坚守法治;
· 诚实可信、廉洁守正;
· 行事客观、不偏不倚;
· 对所作决定和行动负责;
· 尽忠职守、专业勤奋。
队伍管理
回归前
港英政府沿袭
英国殖民地的传统,香港公务员行列由
香港布政司统领,仿效
英国文官制度,职权按《
英皇制诰》、《
皇室训令》,任命和升迁由港督决定。在1917年公布的《殖民地规例》有更详细的规定。
回归后
香港回归后,
行政长官依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有权聘任、
解雇和纪律处分公务人员、处理公务人员的申诉、制定纪律规例,以及把某些权力和职务转授他人。这些规定,大部分都是改编自1997年7月1日之前在本港施行的《
英皇制诰》和《殖民地规例》中相应的条文。制定该《命令》使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基本架构得以延续。
三份重要文件:《公务人员(管理)命令》、《公务人员(纪律)规例》和《公务员事务规例》列出管理公务员权力的来源及执行管理工作的架构。
纪律部队人员的品行和纪律,亦受到有关纪律部队法例的规管。
《公务人员(管理)命令》是行政长官参照
行政会议的意见,于1997年7月根据《基本法》第48(4)条制定的。该《命令》列明行政长官有权根据该命令聘任、解雇和纪律处分公务人员、处理公务人员的申诉、制定纪律规例,以及把某些权力和职务转授他人。这些规定,大部分都是改编自1997年7月1日之前在本港施行的《英皇制诰》和《殖民地规例》中相应的条文。制定该《命令》使管理公务员方面的基本架构得以延续。
《公务人员(纪律)规例》是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而制定的,并规管纪律处分的事宜及解雇公务员的程序。除了部分须受各有关条例管限其纪律的公务人员(主要是纪律部队员佐级人员)外,该规例适用于其余大部分公务人员。
《公务员事务规例》是行政长官制定或授权制定的行政规例。这套规例详列了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以及各部门或
职系首长执行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的权力、公务人员的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以及在纪律和工作表现方面应该符合的标准,是管职双方在公务员的日常管理上主要的参考依据。公务员事务局会发出各种通告及
通函,以对各条规例作出补充和阐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获得授权,可以修订、补充、施行、解释和批准豁免遵行《公务员事务规例》。
职系
香港公务员按
工作职责分为18个不同职系,职系有独立的职级和
晋升体系,互不隶属。
政务职系人员是专业的管理通才,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当重要角色。他们会定期被派往各决策局和部门担任不同职位,平均每两至三年调职一次。透过定期的职位调派,
政务主任可以接触不同层面,汲取各方面经验,发展多方面才能和从事多样化的工作。他们具备丰富的经验、卓越的行政技巧及多方面才干,又勇于面对挑战,是政府的重要资产。
政务职系有超过600名人员,分别在13个决策局及30多个部门工作。他们会被调派往︰
行政主任职系
行政主任是
专业管理人员,特别擅长资源和
系统管理。他们会被调派到各个政府决策局或部门工作,肩负多类职务,也有机会与不同背景和专长的人士共事。他们会得到有系统的培训,配合不同阶段的事业发展,以成为资源和系统管理的专才。
我们欢迎具备领导潜能和有
责任心的优秀人才加入行政主任职系。他们除了要有良好的分析力和判断力,良好的
人际关系和
沟通技巧外,还要具备多方面的才能和富创意的思维。
行政主任职系的主要职能如下:
法定语文主任、即时传译主任及缮校员职系
法定语文主任会调派到各政策局或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 提供各项语文支援服务,例如草拟和审核中英文文件,并就中英文的应用提供意见;以及
· 协助办公室的管理。
即时传译主任负责为
立法会、区议会、政府各谘询委员会和法定机构的会议、研讨会和
记者招待会提供英语/广东话/普通话的即时传译服务。
缮校员负责中英文
文书处理、听带打字、书法、资料处理、一般文书和秘书职务,以及文件和
档案管理。
法 定 语 文 主 任 职 系
即 时 传 译 主 任 职 系
缮 校 员 职 系
训练主任职系
训练主任大部分任职于
公务员事务局,部分则派驻其他局和部门。他们主要负责为公务员提供培训发展服务,以及为各局和部门提供
人力资源发展的谘询服务。
训练主任职系人员主要负责执行下列职务:
文书及秘书职系
文书及秘书职系负责提供多个范畴的一般支援及前线服务。
薪酬政策
政府的既定政策是提供足够的薪酬以吸引、保留和激励具合适才干的人,为巿民提供成效兼备的服务,以及透过保持公务员薪酬与私营机构薪酬大致相若,确保公务员薪酬是公务员和他们所服务的市民都认为是公平的。 在更完备的公务员薪酬
调整机制下,港府定期进行三项调查,以比较公务员及私营机构员工的薪酬,并因应调查的结果,决定是否及如何调整公务员薪酬。三项调查分别为每年进行的薪酬趋势调查、每三年进行一次的入职
薪酬调查及每六年进行一次的
薪酬水平调查。除上述调查外,港府亦会在有需要时为选定职系进行职系架构检讨。 除薪酬外,公务员亦可享有各项附带福利,视乎聘用条款、职级、薪点、服务年资及其他资格而定。港府一直采取积极措施,使公务员的附带福利
切合时宜。
现时有三个独立的谘询组织就公务员的薪俸及服务条件事宜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
人数排名
3. 消防处
6. 惩教署
9. 教育局
10. 邮政署
11. 社会褔利署
延迟退休
2014年4月4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将就公务员延迟退休展开为期4个月的社会咨询。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表示,应对日益严重的
人口老龄化,港府提出延长公务员的工作年期,并提出4点建议,包括提高新入职公务员的退休年龄至65岁、公务员退休后可以继续受聘于政府,引入新职位予已退休公务员等。这些建议将会进行为期4个月的咨询,直至8月2日,再提出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