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函是通知事项的函件的简称。它一般是面向一定方向的公众的函件,不是个人信函。
孙中山 《解决中国问题之方法》:“用笔比用剑还有力,这是约翰海的通函能够防止瓜分中国所已经证出的。”
二者行文对象同是政府人员。但有些部门把所属的外间机构和政府机构也作为分发对象。个别以对外为主的部门,例如工业署、贸易署等以通告形式向工商机构发布消息,格式与各部门平常使用的略有不同。
通告用以公布恒久有效的政策或规定,除非另行公布废止或修订,否则永远有效。通函多会用以公布并无必要经常翻查的资料,并会随着所涉公务完成或发文年份终结而失效。如某某署通函《公务员优先门诊服务》、《补发政府雇员身份证的收费》的使用时间都有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