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选
明朝广东左布政使
陈选(1429~1486),字士贤,号克庵,临海(今属浙江)人,明朝福建右布政使陈员韬之子,天顺四年(1460)会试第一,考中进士,官至广东左布政使,被市舶太监韦眷所陷害,押解行至南昌而卒。
人物生平
陈选自幼正直诚谨,寡言笑,以圣贤自期。天顺四年(1460)参加会试丘浚得其文说:“此古君子也”,于是置为第一名。等到丘浚见到陈选,陈选其貌不扬,丘浚说:“吾闻荀卿云贤圣无相,难怪是第一”。授监察御史修撰罗伦大学士李贤起复,被贬,陈选抗疏直言。巡按江西。陈选刚直耿介,罢黜贪官,弹劾大臣,无所畏惧。时人语:“前有韩雍,后有陈选。”广寇流入赣州,陈选上奏,不待回复,遣兵平之。
明宪宗即位,曾弹劾尚书马昂侍郎吴复鸿胪卿齐政,救修撰罗伦、学士倪谦钱溥。进言虽不尽行,一时惮其风采。督学南京时,在学宫中颁布冠、婚、祭、射等礼仪,令诸生按时学习。陈选作《小学集注》以教诸生。巡视时常住宿学宫,夜巡两庑,检查诸生诵读。陈选革除了试牍糊名之陋,说:“己不自信,何以信于人?”
成化六年(1470),任河南按察副使,改任提督学政,立教如南京。权宦汪直出巡,都御史以下皆拜谒,匍匐跪拜,唯独陈选长揖。汪直问:“何官?”陈选答:“提学副使。”汪直问:“大于都御史耶?”陈选答:“提学怎么能够与都御史比,但有愧于人师,不敢自取其辱。”陈选词气严正,而诸生亦群集署外。汪直畏惧,好语遣之。
陈选升按察使,决定释放轻罪犯数百人,重罪犯多所平反,监狱一空。陈选治尚简易,唯独严惩赃吏。但受赂百金以上者,坐六七环而止。有人问之,陈选答:“奸人惜财亦惜命,若尽用所获赃款贿赂要人,即阻挠法律矣。”丁母忧,士民号泣而送,为建生祠。服除,历广东左、右布政使肇庆大水,陈选不待上报,则发粟赈灾。
成化二十一年(1485),下诏减省贡献,而市舶太监韦眷上奏请求派遣六十人添办方物。陈选持诏书相争,明宪宗命给与一半,韦眷从此怨恨陈选。番人马力麻诡称苏门答剌使臣欲入贡,私自市易。韦眷受贿,将许之,被陈选立逐去。撒马儿罕使者自甘肃进贡狮子,取道广东,通过海路而归,前往满喇加一边做生意一边回去。陈选疏言不可许,恐遗笑外番,轻中国。明宪宗纳其言,而韦眷更加怨恨陈选。
起初,番禺知县高瑶没收韦眷通番之资巨万,都御史宋旻不敢追责,唯独陈选移檄奖之,且上奏朝廷。韦眷诬奏陈选、高瑶结党贪墨。明宪宗下诏派遣刑部员外郎李行与巡按御史徐同爱一起审讯。韦眷指使陈选罢黜之吏张褧作伪证,张褧坚决不从,说:“死即死耳,安敢以私憾,减公义,陷正人也。”于是逮捕张褧拷打无所得。李行、徐同爱害怕韦眷,以韦眷伪造的矫制发粟、曲庇属官等罪名判决陈选,与高瑶逮捕送京。士民数万号泣,拦阻挽留,使者以卫士开路得出。陈选至南昌,病作。李行阻其医药,不幸卒于石亭寺,年五十八岁。编修张元祯为陈选治丧殓葬。有人指责张元祯殓服简陋,张元祯回答说:“公平生清苦,殓以时服,公志也。”
弘治初年,主事林沂(莆田人)上疏为陈选雪冤,下诏复官礼葬。正德年间,追赠光禄卿,谥忠愍。
亲属成员
父:陈员韬
子:陈戴
人物评价
明史》:所谓承宣德化,为天子分忧者,非耶?周新、陈选,冤死为可哀。读张褧书,又以见公正之服人者至,而直道之终不泯也。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7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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